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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很多场,由最初的输多赢少变成五五开。如果两人用普通灵剑,那么宋青隐胜的场次要比棠未雨多上那么一些;但若是用上飞光,便是棠未雨赢的次数多些。
诚然,飞光的品阶在其中发了力,但灵剑和主人息息相关,相辅相成才能发出最强劲的实力。若是灵剑不认可甚至排斥剑主,那么再强的剑也与废铁无异。
况且,有些剑之所以成为名剑,并不是它本身用了多么珍稀的材料,而是因为剑主与剑并肩作战,闻名天下,灵剑才成了名动天下的灵剑。
隋明朝看着台上剑光飞扬的打斗,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他的灵剑照霜。
这把剑就是如此。普普通通并不出彩的一柄灵剑,却在剑器史上镌刻了它的名字。照霜剑代代传承,每一任照霜剑主都知道自己应该坚守的侠义。
场上胜负已定,宋青隐的永蔚剑芒黯淡下去,眼见就要熄灭,下一秒,却又固执地亮了起来,虽微弱,但就像它的剑主一样永不服输。
宋青隐说: “明天接着打。”
对她来说,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场比试而已,只不过地点变成了公开的演武台而非私人演武室。
棠未雨笑了: “老时间,老地点。”
四进二的比赛结束,紧接着便是决赛。
棠未雨对王逢归。
棠未雨简单休息了一下,吃了两颗普通丹药补充灵气体力。她在同学的祝福声中(主要是“给氪金玩家一点实力派兼欧皇玩家的厉害瞧瞧”, “能不能在垃圾话环节问问他是不是垫了增高鞋垫啊?我觉得他甚至没有一米七六”, “快点打,打完我们就可以去皇甫学姐请我们吃的大餐了,好饿”等没用的废话)上了台。
王逢归今天换了一套看起来更贵的衣袍,浑身暗金丝纹不说,连衣袖都绣着天阶符咒,看似不起眼,实则严密地保护着他,足以为他抵挡一次金丹期修士的全力攻击。
别误会,这个不是用在小小的大一演武比试上的,而是为了防止校外有人寻仇——毕竟王家得罪的人可不少。
王逢归上下打量着棠未雨,尤其是她的剑: “剑不错,卖吗?”
棠未雨: “?”
别想打她老婆的主意!
她警惕地抱住自己的剑: “你没有自己的老婆吗?盯着别人的老婆做什么!”
王逢归: “?”
还好他也不是一天两天想买别人剑了,所以知道剑修这德行。不然他真的以为自己是什么变态。
王逢归以前看中的剑里从来没有上古神剑,因为上古神剑可遇而不可求。
上次神剑同尘出世,他家里人就起过买来珍藏的心思。然而别说王家了,全修真界都知道同尘是无情道的希望谢时的本命剑,所以根本没人打同尘的主意,因为知道不可能。
没想到,不过三年,又一把神剑出世。不过也没有人打飞光的主意,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哪个得到神剑认可的剑修会把神剑卖掉,所以也不可能。
但是王逢归自幼在为所欲为的金钱世界里泡大,他没亲眼见着神剑还好,一看见神剑,满心满眼地都是想要。他是法修,并不用剑,就是单纯想得到珍稀宝物的心理作祟。
王逢归比出一个数字: “我出这个数。”
棠未雨很凶: “做梦吧你!”
“嫌少?那么这个呢?”王逢归再比出一个数。
棠未雨: “不!”
“你再去买个次一点的灵剑呗,剩下的钱足够你吃喝不愁地用一辈子。”王逢归又比了一个更大的数,难得诚恳地说, “我是真心想要。”
“……”棠未雨深吸一口气,说, “我是真心想揍你。”
她看向裁判: “裁判,能不能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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