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之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杰拉德已经陷入了一种疯魔的境地。
人一旦进到了某种妄想里,将脑海里的虚幻视作现实,那么这个人有可能是诗人或哲人,也有可能是贫瘠的疯子,他有可能狂野不堪地痛苦,也可能像猪一样幸福。无论如何,一个人被幻觉困扰,不能专心致志地投身到现实生活中,这确实算不上是健康的人生态度,何况杰拉德遇到的情形是如此复杂——他的幻觉并不完全出自想象,而是昔日真实发生过的记忆,此刻全都一股脑地冲上来反噬他了。
阿加佩。
他将这个名字衔在双唇间,咬紧牙关,用力咀嚼、思索它的魔力,他再怎么不情愿,也必须承认它带来的安慰感,还有解脱感。待在阿加佩的房间里,与他一起生活的时候,他还没有太大的体会,可是一旦离开他身边,杰拉德必须意识到,阿加佩代表的气味,是如此奇特,如此令人……觉得安全。
他从小在摩鹿加长大,闻遍了世上所有名贵的香料,复杂稀奇的香水,但从没有哪一种,能够与阿加佩相比较。他的味道是黄油,甜苹果与肉桂粉的味道,混合着若有若无的奶香,清淡的洗衣粉香,以及袖口涩鼻的墨水气,是家的象征,代表了安全、温暖与放松的概念。
“气味可以传达很多种信息,”他的母亲轻声说,经由漫长的时光磨损,杰拉德早已记不起她早亡的面容,唯有话语,清晰得还像发生在昨日,“它们能代表一个人的阶级、身份、生活环境。要知道,人不光被外表定义,也被气味定义。”
是的,他一直如此坚信,一个人身上的气息决定了他们生活的等级。但是……但是天主啊,在一场噩梦过后,在一次惊厥的血腥闪回过后,他只想蜷缩在甜苹果、黄油和墨水气的香味里呻|吟打滚,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他知道这种念头又愚蠢,又可悲,然而他根本不在乎,他早就疯了,他疯了吗?是的,他真的疯了,杰拉德·斯科特疯了。
他正逐渐记起一切,实际上,他永远不会忘记,在他的容貌被毁之后,珍·斯科特,还有选择站在她那边的斯科特人,曾经来看过他一次。
“杰拉德·斯科特?”她站在他面前,用象牙的折扇掩住口鼻,黄金的鞋尖没有沾染一丝血腥污秽,“你说这是杰拉德·斯科特,我们曾经的大兄,家族的第一继承人吗?”
她的声音因为惊讶而变尖,她身后也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难掩震惊地观察着他,这个被铁链捆住,浑身没有一块好肉,半跪在地下的男人。
“是的,”他听见典狱长谄媚的声音,“向您致敬,伟大的女士,能见证您的美丽,鄙人三生有幸。回答您的问题!毫无疑问,这个胆大包天的逆徒,就是杰拉德·斯科特,您的……兄长。”
漫长的错愕和沉默,再开口时,珍·斯科特的狂笑几乎掀翻了监狱的天顶。
她疯狂的笑声传遍了高楼上下,她身后的斯科特人也开始笑,窃笑、嗤笑、大笑,犹如一群围堵的食腐鬣狗。
“不敢相信!”珍·斯科特高声说,透过被鲜血浸透的双眼,杰拉德正死死盯着她,“我们的兄长,失去了最完美的容貌,最高贵的身份,这真是我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啊!圣灵在上,为了这件好事,我真要赦免一批奴隶,不拿他们去喂狮子了!不过从这点上看,亲爱的兄弟,瞧瞧你现在的样子,连最低贱的奴隶都不如了,就算滚到街上去做乞丐,都不会有人正眼瞧你。告诉我,哥哥,你感觉如何?”
她身后的人群也发出起哄的讥笑声,一潮盖过一嘲,一浪高过一浪。
那时的杰拉德不能说话,口枷限制了他咆哮的声音;逃出来的黑鸦不愿说话,他陷在阿加佩的怀中低声抽泣;现在的杰拉德无须说话,他陷在梦魇里,心里所想的,居然只有一件事。
——你想错了,你们都想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棠未雨去大学报到之日,眼睛一闭一睁,无痛穿越到灵气复苏的平行时空,成了修仙大学的大一新生。 御剑飞行要考资格证,校园御剑限速三十公里每时;宿舍楼传来神秘巨响,竟是丹修在炸爆米花;师姐半夜爬上楼道天花板,发疯哭诉自己兽语六级都过了,英语四级却迟迟不过;食修室友每天做黑暗料理,美名其曰更适合修仙大学生的宝宝辅食…… 剑修:预约了周末的演场武,谁来打架? 兽修:我家灵兽宝宝当然是我十月怀胎亲生的啊,你
都市 55万字 1个月前
阮龄穿进一本校园文,成了男主的豪门后妈。 十六岁的校草叶栩相貌出众,学业优异,是无数人倾慕或艳羡的对象。 但同时,他幼年失去父母,被过继给叔父后也从未感受到家人的温暖。 童年和亲情的缺失,使得叶栩早熟,内敛,寡言少语,从未对任何人敞开心扉。 阮龄:我懂,我要治愈继子的内心伤痛,做个好妈妈! 系统:不,你的任务是保持书中的反派后妈人设,维持世界稳定。 阮龄:……
都市 71万字 1个月前
我在下雨天碰见他,他的侧脸很惊艳,令我驻足。 本以为是惊鸿一瞥,今生不会再遇。 但我却在学校里找到了他。 如获至宝。 我们唯一的交集是每周五的动漫社,互动不多。 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但是很喜欢看他。 他开始暗地里捉弄我。 我有点惊慌失措,看不懂他的意图。 一晃眼十年过去了,我做了医生,再也没听过他的消息。 再见到是一部电影的点映,他坐在导演席位,这么多年,我还记得他的样子。 散场后,他走到我
都市 42万字 1个月前
路嘉洋第一次见江元洲,江元洲四岁。 他跟着爸妈搬到新家,在新家附近的小公园里看见个男孩。 男孩白白瘦瘦,跟在一群玩沙子的小孩身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路嘉洋那打出生起自带的锄强扶弱的劲儿顿时就上来了,他上去三两下教训了一番那帮欺负人的小孩,拉着男孩就上了自己家。 后来他知道,江元洲有先天性心脏病。 他顿时对江元洲护得更紧。 江元洲哭了,他买糖安慰。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步听晚出生修道世家,生为长子的他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但就是根骨不行,闲来无事就喜欢看小说。 有一天他偶然之间看到本女尊文,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不过刚没看两章呢,就被里面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男配的下场给气得睡觉,不过他没有注意到的是这本文的标签。 ——灵异神怪 而且还是男生子!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 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 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
其他 12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