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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入了秋,路上落叶纷纷,潮水般漫涨。
“小陶!你真不参加联谊啊?”同个组的同事也是陶楂的学长,他早陶楂两年进入研究所,陶楂在校的导师也是学长的导师,一毕业,导师和学长就将陶楂引荐进了s市的物质研究所。只是陶楂现在的研究方向还没确立,他还在给学长打下手学习。
学长是个学术疯子傻子,他一点都不知道陶楂不是单身。
陶楂把换下来的工作服挂进衣柜,摇了摇头,“不去。”
“和我们组联谊的女生特别漂亮呢,你不去真是可惜了。”学长摸着脑袋,他已经有些在秃了,他的头发本来就不算茂密。
他最羡慕陶楂,学校里是这副样子,现在也没怎么变——面试的时候,一些老师还以为他是谁带到所里来的高中生儿子,结果一看年龄,27,学历博士。好吧好吧。
陶楂把毛衣从头过很多次了。”
学长撑着衣柜门,“有说过很多次吗?”
“我先走了。”陶楂拾起手机和车钥匙,背着包出去了。
他一出门,就撞上同所但是资历更深的前辈,他道了声“李工”,对方似乎还没有要下班的样子,“你下班还挺准时。”
“……”陶楂在心里反驳,他工作都做完了肯定准时啊,当他那么多论文是白发表的啊,货真价实的实力,他又不是大水货。
与李工道了别,陶楂再出去时就没遇到其他人了。
李工注视了会儿他的背影,无奈地摇头笑了笑。
研究所停车坪里,陶楂小心地把自己的新车从停车位里挪了出来,车是陶桐桐给他买的,非买非买,其实……也没那么想要。
但陶桐桐很担心林寐给他买,陶桐桐觉得金钱会把人的脑子都给泡坏,始终觉得林寐是外人,所以陶楂毕业前两天,她就迫不及待拉着陶楂去挑了车,还特别强调,不许给陶大行开——陶桐桐就是不喜欢陶大行,她喜欢精明的,像她。
陶楂给车前放了几只泡泡玛特,车上抱枕也是联名周边,还有泡泡玛特的贴纸。
回家的路上,他接了一通电话,都没顾得上跟林寐说一声,陶楂调转车头就往机场开。
宁鑫这么多年就回来过不超过五次,每次回来呆不上一周,他第一次回国是在陶楂大二的时候,陶楂本来想跟他绝交,为什么出国两年才回来一次,他就说宁鑫没把自己当朋友。
但第一次回国的宁鑫瘦了一大圈,他过得没陶楂想象得那么好,除了英语变得好了一些,其他明显变糟糕了。
陶楂那时候才知道,宁鑫家那么有钱,也没能让宁鑫拥有一个可以自由选择怎么过的人生。宁鑫的父母的确没有指望他继承家业,他们会雇佣专业人士和团队打理资产,而宁鑫只需要负责监管,所以宁鑫必须要拥有可以辨别和监管的能力。
宁鑫那天抱着陶楂说了很多,说没人爱他,他成长得比陶楂要快。陶楂仿佛在
倒着长,在林寐的守护下开始对外界的“伤害”变得钝感。
第二次回国,陶楂大四,那时候陶楂保送硕博,正好有几天假期,陪着宁鑫玩了几天,宁鑫那一次的状态非常好。
第三次就不行了,比第一次还要瘦。
他说自己跟李辛谈恋爱的事情被发现了,李辛被他父母压着签下了不平等条约,李辛要给宁家打一辈子工,宁鑫看不懂那合同,但是他能看懂最后一行字,自己没有更改合同的资格,也就是说,这是李辛跟他父母之间达成的协议,他受益,但他做不了主。宁鑫觉得是自己把李辛的一辈子都给毁了,没有人的理想会是给一个笨蛋当一辈子的仆人。
陶楂感到很无力,他帮不了宁鑫,结果一扭头,看见宁鑫那对象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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