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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大城,风带来了三只怪物的味道。
一只是巨猿,闻上去没有人味;一只是巨鳄,水腥味很重,但也比巨狼美味。而第三只的体味趋近于“人”,想来比起巨狼的血肉,她对第三只绝对下不了嘴,八成得吃吐。
但不管吃不吃,它们都活不得,她不允许另一只觊觎她血肉的掠食者活着。
阿萨思从凯特身上收回目光,继续朝芝加哥挺进。
凯特却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又丧得无以复加:“阿瑞斯吃了那头狼,它接触到了病原体……它看上去还有理性,可它在往芝加哥跑,它……到底是变异了还是没变异?”
戴维:“它一直是那个体型吗?”
凯特点头:“是,所以……它没有变异?等等,它没有变异!”
带着满满的疑惑和研究精神,直升机缀在阿萨思身后飞向大城市。殊不知就在行进的过程中,阿萨思鲜血淋漓的后肢正在恢复,牙印愈合、鳞片长出。
“吼!”
阿萨思冲进了芝加哥,这一刻,天亮了。
*
待巨兽齐聚,就是军方朝芝加哥投放炸弹的时候。
可就在这时,有关埃文斯顿“巨兽之战”的视频资料被传到军部,等一众军官看完恐龙单杀巨狼的片段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升起了同一个念头。
“巨兽不是盟友,它们之间是竞争者关系,会因为食物和领地起冲突。就像恐龙吃掉了巨狼,或许我们可以期待它们自相残杀。”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等巨兽结束厮杀,我们再收割‘赢家’地生命,就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了。”
“可芝加哥的市民还没有全部撤离, 我们得去营救。”
“必须去一趟基因能量公司,调查局对怀登姐弟的指控证据不足。”
他们迅速敲定了“暂不投放炸弹”的计划,又赶紧派遣人员前去营救民众。可上位者不懂民众的心,除了少部分正常人愿意听从指挥,大部分人都很“精神”,有难了他们自己会跑,等跑远了——他们又会窝在安全的角落看戏。
看热闹实属人之本性,更何况还是巨兽袭城这种大热闹,不看简直一生遗憾!
因此,巨狼刚在埃文斯顿战死,尸骨未寒,它的死讯就在网上广流传,阿萨思没能把它吃光,而它的“信徒”已经把它挫骨扬灰。
“没想到拉尔夫是第一头死去的巨兽……是它弱吗?”
“不是它弱,是狂暴二号很强。不过,这是什么品种的恐龙,大家在百科全书上见过吗?银色,躯体修长,全是肌肉……”
“我终于记起了狂暴二号的名字,是阿瑞斯。拉尔夫让我失望了,它的战斗力还是我养的哈士奇强,如果我的哈士奇变异了,那么芝加哥已经被拆没了吧?”
“法克!拉尔夫!我押了你三千美金,全亏了!”
巨狼一死,“新生代”的阿瑞斯崇拜立刻兴起,左右芝加哥的灾遭不到他们身上,他们乐得在网络上搞“图腾崇拜”。
可比起人类的多样性,动物的变异才是多样至极,当阿萨思闯入芝加哥,看到三头巨兽摧毁了一栋大楼时,她只觉得事情变得万分棘手。
原因无他,除了还算“正常”的白化猩猩,另外两头巨兽变异得实在离谱。
巨鳄体长足有160英尺,虽不及她遇到过的绿蟒,但它是一头有爪有牙的鳄鱼,攻击力比蟒蛇强太多。而且,它不知吃了什么动物,身上不仅长了象牙犀角,还生了“龙刺”和铁锤巨尾。
结合巨鳄的咬合力和敏捷度,阿萨思确定目前的自己不是它的对手。被绿蟒吞下,她尚且有挣扎的余地;被巨鳄咬合,她怕是要当场断成两截。
真离谱!它怎么会长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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