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不舍》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51章 第五十一颗星星
陈糯半夜和酆理洗了个澡, 没想到第二天发烧的是酆理。
节目组录制的流程不得不往后推,早晨酆理坐车去了扬草的医院。
这是陈糯第一次看酆理这么病歪歪的,反而是跟前跟后的金娉游刃有余, 回答医生的问题也对答如流。
节目组调整了拍摄计划, 早上去跟崔蔓的内容了。陈糯的团队在民宿休息, 经纪人已经回了公司去洽谈另一个艺人的商务。
陈糯全程跟着酆理这边的人,除了金娉这个头染金毛的,还有个纯正的混血理疗师, 她们都比陈糯了解酆理的健康。
扬草医院的周末急诊人不多, 这栋医院大楼也和陈糯印象里的不一样,陈糯知道没什么好慌张, 却控制不了心跳的频率。
酆理发烧和一般人发烧还不一样,看上去像是昏过去了,只有刚才进去拍片子才捏了捏陈糯的手, 像是在说没关系的。
理疗师陪同,金娉坐到了在外面等报告的陈糯身边, 她给对方递了一瓶水, “老毛病了,不用担心。”
刚才陈糯听了一大堆, 云里雾里的, 只知道酆理是之前累积的问题, 又忍不住问:“和昨天喝酒有关系吗?”
她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爱搭理人, 倒也不是傲慢和高高在上的那一种,纯属气质的不好接近。
和酆理虽然有肤色差,如果不认识酆理, 只看她的外形,这两个人的不好接近确实可以算一家人的特征。
金娉头发扎得高高, 平时发丝遮住的耳朵也打了不少耳洞,她摇头:“虽然说她禁酒,也不算完全禁,她自己有数的。”
酆理本质是一个靠谱的人,金娉拧开矿泉水瓶,“就是这段时间太操心了。”
“你也知道,她这样受过重伤的最适合长期静养,什么经营、人脉等等都是烦扰。”
酆理的资产确实足以撑住她什么不干的余生,她早就不是扬草县城买点东西需要问老李要钱的女孩了。
陈糯也很清楚酆理的闲不下来,她远走有很多原因,这次的摩托车比赛也是她的理想之一。
天底下哪有随随便便就可以实现的理想,要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不然她也不会因为姜珞和穆岁希的事动怒了。
这里的医生只是看酆理这次的虚弱,陈糯的不安写在脸上,“那以前呢,她也经常这样吗?”
金娉皮肤比陈糯还白好几度,也撑得起在陈糯眼里很难驾驭的口红颜色。
偶尔陈糯还是有种怪异感,她是酆理的过去,金娉这类朋友是酆理的未来。
她们从前不算形影不离,却也是知根知底,变数还是太多了。
“偶尔,不经常的,”金娉也头疼,“她是老板,有些应酬我去没用。”
陈糯:“她不看医嘱吗?”
金娉似乎很无奈,看向陈糯:“你可以让她保持良好的睡眠吗?她的疲倦也和睡眠不足有关。”
“环岛cc赛……”
医院的新楼很大,设施也比从前新很多,陈糯却听不见隔壁儿童输液室的声音,也忽视了从面前推走的平车。
很多年前她和酆理在医院忙前忙后,就是为了等江梅花生孩子,也忙前忙后,为了老李的后事。
她们接触的生死来自身边,没有比这样的对比强烈的过去了。
甚至她们本人都经历过。
金娉的声音好像也在远去,陈糯捕捉到关键词,死亡率和心理障碍,很少人会挑战死亡迫近的绝望。
酆理不算彻头彻尾的亡命之徒,却也差点在这条路上死去,她从前被时间治愈的伤口再次划开。
陈糯还是觉得自己不够了解酆理,或者说她忽视了从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十八岁那年,我突然成了假少爷。 大家都说真少爷沈宴齐长得英俊,个子高,是顶级alha,脑子也好,总之和处处普通,只是beta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从沈宴齐回到沈家那一刻开始,我就讨厌他。 可沈宴齐反而总粘着我。 我知道他一定是不怀好意。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还会把我当成o来用! 气得我直接犯了心脏病。
其他 30万字 1个月前
身为亡国宗室,楚询觉得世上没有比自己更倒霉的人了。楚国未亡之前,她没有享受到半点宗室的优待,可楚国灭亡之后,却有反贼拿着族谱来点名诛杀。 不得已,楚询只能踏上了逃亡之路,然而乱世之中,何以苟活? 终于,在楚询沦落到开局一个碗时,有一个名叫系统的东西找上了她。 系统说,可以帮她复国。 系统说,可以给她开挂。 系统说,淘宝上什么都能买。 楚询看着自己仅有的破碗,就这条件复国,玩儿呢?! 系统建议:抱
其他 53万字 1个月前
侄女早恋被发现不敢告诉家长,拜托贺初秋假扮父亲去学校救急。 贺初秋当年也搞过早恋,好心劝诫:“我不反对你早恋,但你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高中是你人生的重要时期,但初恋大多只能无疾而终。” 侄女:“小叔的初恋也无疾而终了吗?” 贺初秋:“……” 何止无疾而终,分手多年,对方孩子估计都能打酱油了。 贺初秋本是自嘲,不料陪侄女去学校挨骂时发现,侄女早恋男友的父亲,正是他那位无疾而终的初恋。 贺初秋:“…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太清宗的仙君楚栩云被魔尊郁逞掳走了。 传言仙君与那魔尊有逼跪折辱之仇,郁逞恨透了楚栩云,这次掳走楚栩云,怕是必定会百倍奉还当年的耻辱。 又有人说,郁逞用了最阴狠的方法,把楚栩云修为尽废,弄到了床榻上作玩物摆弄。 无人不扼腕痛惜。
其他 17万字 1个月前
我曾是一个直男的舔狗。 与一般舔狗不同,我并不奢望直男有朝一日爱上我,我只希望他健康、快乐、心想事成。 因此我会在直男忘带小雨伞的时候,打车去给他送,顺便帮他付了房费。 因此我会记住直男说过的每一句话,满足他每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 我和直男也有过浓情蜜意的时候,那时候我的性向还没有暴露。 我们日夜相伴、形影不离,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打球一起旅游。 他说我是他最好的朋友。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