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未来首辅的夫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有几分接受不了他们亲密的样子。
杜鸣在脑海中盘算着,他觉得他得早点把林洛弄到手,不然他这心里的火气怎么都压不下去。
杜鸣这般想着,绞尽脑汁的思考了起来,最终还是决定按照上次送的玉镯子样式再给林洛送一份,既然阿柔上次说林洛喜欢,那这次照着他喜欢的这东西送,投其所好总是没错的。
杜鸣这般想着,脚下的步伐加快了几分,他得早点办完差事,然后去首饰店看看。
*
休沐日一结束,段锦便需要回到书院去了。
当段锦回到书院那日,林洛特地起了一大早,学着上次段锦对自己的方式给他穿上了衣服,理好了他衣服上的褶皱,目送着他上马车离去。
段锦坐在马车上,依旧是等着拐弯看不见林洛之后,他才默默收回自己视线,坐回马车车厢当中去。
王狗蛋在前面赶着马车,看到他家老大和东家这依依惜别的样子,终于还是没忍住吐槽了出来。
“不是我说,老大你和东家每次分别,又不是去多远的地方,若是想念对方,花上一个时辰能见到彼此了,为什么每次离开的时候,你们看起来都是这样生离死别的样子?”
段锦听着他的话,忍不住敲了敲他的脑袋,在他吃痛捂着头的时候,朝着他道:“你个小屁孩懂什么?我们是夫夫,自然会比旁人亲密一点。”
王狗蛋摸了摸自己被打疼的地方,有些不服气的道:“可是,我看着别人家的夫妇或者夫妻,他们也没有你们那么黏糊的。”
段锦听着他这般说,唇边露出了一抹嘲笑的弧度,朝着他不客气的道:“那是因为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一些,自己找了媳妇或者夫郎之后,你就会明白我现在的心情了。”
王狗蛋嘴巴翘了起来,小声嘟囔道:“你们怎么都这么说话,我阿么以前也是这样糊弄我的,可是我长大了一些,我依旧没懂那些意思。”
段锦看着王狗蛋迷惘又纠结的表情,唇边的笑意更浓,朝着他调笑道:“那是因为你长得还不够大啊!”
王狗蛋撇了撇嘴,移开了脑袋去,显然这个理由他已经听过很多遍了,眼下是不打算再听了。
就在王狗蛋想要说些什么转移这个问题时,他们已经来到了书院的山脚,然后王狗蛋就看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只见,原本归山的学子们,除了穿白色学子服的人之外,剩下的人都穿上了紫色的衣服,而那紫色的衣服分明就是林洛刚刚推出的新款式秋衣。
“这,他们怎么都穿成了这样?”
王狗蛋很是吃惊,他仔细看过去,只见那些衣服就是他们东家店里卖的衣服,还是当日段锦和林洛一起穿去店里宣传的那一套,唯一不同的点就是,这些书生们穿在身上的时候搭配的配饰和段锦他们的完全不一样。
看着那些三三两两穿着和段锦同款衣服,王狗蛋无师自通的领悟到了一句话,那就是撞衣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有的人穿那件紫色衣服显得贵气出尘,整个人高傲不可直视,有的人穿起来就像是一个矮胖的番薯一样,和那俊逸的青年待在一起,形成了非常强烈的视觉冲击。
王狗蛋想要多看几眼,却又惦记着今日过来的任务,只能边走边看,然后他到了书院之后,发现穿紫色衣服的学子更多了。
王狗蛋很震惊,王狗蛋很不解,甚至还在他家老大下车的时候,偷摸着问道:“老大,他们为什么都要穿成这样子?难道你们有什么聚会不成?”
段锦扭头看向书院周围,发现十个学子里面,只有一个会穿成那样,他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能是他当日和林洛两人的穿着打扮太过于出众,一下子引领了潮流,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穿着相同颜色衣服的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按照我新捡到的阔佬爹布鲁斯·韦恩的说法,我失忆了。 ok,很经典的人设了,我可以接受。 我想作为蝙蝠系义警我家里人的接受能力应该也很强吧。 所以我钻进数据海,开心地对着家里所有人say hi。 失策了,他们的反应怎么和我预期不一样?我只是换了个物种又不是真的死了,别这么看我啊! 好不容易让庄园里所有人接受了我的新物种,我又因记忆的恢复进入了行为紊乱的模式,一大波黑历史即将到达现场。 点击即看,养
都市 47万字 2个月前
棠卿的任务是扮演恶毒炮灰,成为主角成长路上的绊脚石,最终凄惨死去。 可被他欺负的主角和配角们,都在他的努力扮演下一次次崩坏,不仅没有报复他,反而跟见到肉骨头的狗一样兴奋。 可怜的棠卿舍不得放弃走任务带来的积分奖励,只能一边忍受臭狗们的欺负,一边委屈巴巴地走剧情。
其他 36万字 2个月前
及川彻发现了一个天才传球手——在隔壁的篮球比赛上。 传球犀利,落点精准,行动果断而且反应极快,就是不留意的话很难找到他的身影。 不过对于及川彻来说问题不大,毕竟他不是来看篮球的,是来看他即将拐到手的学弟的。 帝光的大家以为黑子只是和他们闹矛盾,不再来篮球部,除了上课都抓不到他人,甚至国三的最后一个学期直接原地失踪,电话都打不通了。 而直到他们在隔壁的排球场看到某个曾经的影子,他们才知道,他们或许
都市 133万字 2个月前
“世上从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却有毫无来由的恨,就像光的出现势必会带来阴影,可黑暗却总能独活。” “离我远一点,我不喜欢你这种就连骨子里都是阳光的人,太美好了,会把我们这种阴沟里滋生的臭虫烧灼殆尽。” “方珩,别对我好,我受不起。”
都市 11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