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灭世大魔王的心尖宠》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她不再要求谢无佞买给她了。
走到一个手工首饰摊前时,灵霄双眼一亮:“哇好漂亮的首饰呀,谢无佞你走近一点,让我看看。”
谢无佞觉得他脑子里这个小东西真俗气。
这些凡间俗物,一没有灵气,二没有价值。
她却看什么都新鲜。
谢无佞不耐烦地走到摊贩前,让脑门正怼摊子。
摆摊的小贩眼色很是伶俐,一见这位大少爷衣着气势不凡,身后还跟着四个人高马大的随从,虽然长相异类了点,但兜里肯定有钱。
小贩便热情地道:“客官,您想选点什么?”
“这支金钗怎么样,用来送给喜欢的姑娘,最合适不过了,这样式可是天都那边最时兴的!”
谢无佞嗓子一沉:“什么喜欢的姑娘,老子就是随便看看。”
小贩暗暗一笑,心想这大少爷还挺纯情呢,居然害羞了。
“那这镯子怎么样?这可是正宗的羊脂玉,寓意天长地久,生生世世,买一个送给姑娘当定情信物,她保准喜欢。”
谢无佞扫了那镯子一眼。
小贩见他意动,刚想卖力推销。
灵霄就在谢无佞脑子里道:“好啦,我看完了,我们走吧。”
谢无佞蹙了下眉:“你不是想要吗?”
灵霄:“我没说我想要啊。”
“这里逛完了,我们去下一个地方吧。”她催促。
接下来。
每走到一个灵霄感兴趣的摊贩或是铺子前,她都只是对谢无佞说:“你走近点,让我看一眼就行。”
她怕她一说想要,谢无佞又直接当街强抢。
她直接把谢无佞的脑门当成了摄影机。
逛街逛得津津有味。
但大魔头却不知哪根筋不对劲,阴着个臭脸。
街上的老百姓见到这尊煞神,都自动离他三丈远。
灵霄看不到他的表情。
因为她在光门结界里的视角,和他的视角是一样。
除非大魔头又发疯,把自己头盖骨给掀下来。
不过那样也没用。
灵霄一见到血就会晕过去。
在凡间集市一路逛下来,灵霄是逛开心了,可除了她之外的其他几个都不太开心。
大魔头就不说了。
他基本随时随地都是阴晴不定的。
后头那四只人形凶兽也幽怨得不行。
逛了这么半天,谢无佞总共就扔了一根不要的糖葫芦给它们。
四个分一串,还不够它们塞牙缝的。
灵霄说:“咱们现在身上也没钱,还是先找个地方挣点钱,然后正正经经吃顿饭吧。”
“四大凶兽现在成了咱们的宠物,养了宠物就要好好喂养,不能让它们饿肚子。”
养宠物是要负起主人的责任的。
“你事情怎么这么多。”谢无佞很不耐烦。
灵霄虽然觉得跟着大魔头日天日地搞事情很爽很刺激,但这里是凡间,‘凡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灵霄的故乡。
况且凡人没有灵力和修为,大魔头随便一个手指头,都会给这里造成灭顶之灾。
所以,灵霄不允许谢无佞在这里搞破坏。
这是原则问题。
这几天相处下来。
灵霄已经大致摸索出大魔头的喜好。
他吃软不吃硬,尤其爱听彩虹屁。
她还发现大魔头一个软肋。
也不说是软肋吧,就一个弱点。
他特别烦她念叨。
她一在他脑子里碎碎念,他就受不了了。
就跟孙悟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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