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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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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桃不管那套,继续用额头不依不饶地蹭他的小腿,林简隔着牛仔裤都觉得痒,忍着笑弯腰扒拉着逗它:“别闹,有点出息行不行?走,带你跑两圈消消食。”

胖墩墩见林简铁石心肠,哀嚎一声,也只能不情不愿地甩着小短腿跟上。

沈恪站在不远处,看着少年带着小狗满园撒欢,若有所思地挑了下眉。

晚上回到家时已经九点多了。

衣服上沾了烤肉的烟熏味道,一进门,林简和沈恪两个人便不约而同地扎进浴室洗漱冲澡,等林简换上居家长裤和新的纯棉t恤出来,看见沈恪已经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滑动着手中的ipad。

熏食腻胃,林简到厨房翻出柠檬干,加了一点炒熟的大麦

(),冲了两杯水过来。

他将其中一杯放在沈恪手边¤,沈恪滑动屏幕的指尖微顿,而后将ipad放在一边,端起来啜了一小口。

温度刚刚好。

林简在他身边坐下,一条腿盘在沙发上,淡声问:“今天怎么想起来去山上烤肉?”

“嗯?”沈恪说,“之前不是也带你去过?”

“十岁那年的事了吧。”林简回忆了一下,“而且你不是说那玩意儿不太健康,以后要少吃一点。”

林简原本只是随口一说的事,毕竟沈恪也从未真的限制过他什么,但这话听在沈恪耳中,似乎就变了个味道,他顿了一下,问:“你这是埋怨我?那是嫌烤肉吃得不多,还是嫌带你上山的次数少了?”

林简握着水杯的手指微微收紧,隔几秒,才说:“没有。”

沈恪一时没有应声,他声音停顿几秒,又含糊着嘀咕了一句:“而且你那么忙。”

如果前两句姑且不是抱怨的话,那这句补充,就是正经实锤了。

沈恪无声地叹了口气。

确实,即便他再如何努力的给予陪伴,能给的时间或者精力依旧非常有限。

又或者是因为林简从小到大都太让人省心了,所以甚至会给人一种这孩子不用管,自己就能安然长大的错觉。

但很显然,在这个过程中,他还是遗漏错失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时刻。

可能就是在这些细微“关键小事”上的忽略,才导致曾经那个安静雪白的孩子长成如今眼前这个孤拔沉默的少年时,他竟然有些猜不透他了。

就如那几本意外被遗落在长案上的书。

再比如——

室外不知何时起了风,树影婆娑摇晃在落地窗上,沈恪捏了捏眉心,忽然问:“是不是很喜欢那只小狗?”

林简的目光正凝在茶几的一角上,闻言先是愣了一下,而后下意识地否认:“没有。”

可能是他回答得过于干脆,沈恪眼底闪过一丝诧异:“是吗?我以为……”

“没有。”林简皱眉又重复了一遍,像是加重了肯定的意味,而后自顾说道,“阿拉斯加没那么聪明讨人喜欢吧?而且养小狗很麻烦,要喂要教还要训练它,我开学就高三了,哪有那么多时间,而且——”

他停顿几秒,沉声说:“无论什么品种的小狗,寿命最长也不过十几年而已,太短了。”

林简从来寡言,很少在极短的时间里一口气表达这么多内容,沈恪坐在一边,安静地听他叙述缘由,直到林简话都说完,仍是半晌沉默。

要喂要养要训,因为自己时间不多所以觉得麻烦——

这只是客观事实,并非是不喜欢的理由。

寿命太短,十来年的陪伴太过匆匆——

所以因为预料到了分离,干脆拒绝最初的开始。

沈恪默默叹息,难以形容此刻的心情,只觉得忽然有些心酸难辨。

林简说完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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