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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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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全盛的壮年期,肌肉能力也趋于下降,看见林简,还是像小时候一样,用头轻轻蹭他的侧脸,表现得温情又亲昵。

一开始,几个人骑马在沙地跑了几圈,等熟络之后,艾嘉便说想去跑一跑坡地,程佑钧的女朋友是个非常气质的御姐,听闻欣然同行,林简学习马术也好多年了,坡地对他而言不构成什么难度,想了想,决定和她们一起。

毕竟沈恪日常工作繁忙,难得出来散散心,他不想让对方始终顾着自己。

两个场地之间有很长一段距离,要穿过一片树林,郊外的空气很好,三个人骑马不紧不慢地溜达过去。

路上,程佑钧的女朋友好奇地问旁边的艾嘉:“我看你们两个年龄差不多,你叫沈总哥,那林简是他年龄比较小的弟弟吗?”

艾嘉说:“不是哦,我虽然只比小简大一岁,但是却长了他一辈呢。”

“……”

林简没法否认。

御姐美女果然吃惊,诧异地看了林简一眼,林简还以为她要问为什么或者家里的关系,没想到美女一甩压在马帽下的长发,对林简飒气地说:“那咱们也各论各的吧,你还是叫我姐姐得了,被这么帅的弟弟喊阿姨或者婶婶,我容易怀疑人生。”

林简没忍住笑出了声,点头说好。

另一边,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场地障碍设施,程佑钧百无聊赖地等了一会儿,忽然对沈恪说:“哥们儿,你觉得我女朋友怎么样?”

“嗯?”沈恪疑惑地看他一眼,“你这话问的,让我产生了一点不太适宜的臆想。”

程佑钧愣了片刻,反应过来后笑骂一句:“滚蛋!我是问你觉得她人怎么样。”

“挺不错的。”沈恪笑道,“配你绰绰有余。”

“那必须。”程佑钧道,“我就爱和自己配不上的人在一起,刺激。”

沈恪无语:“什么毛病。”

“哎……”程佑钧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悠悠道,“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是玩笑,从我爸妈嘴里说出来,才扎心。”

沈恪抬手捋了捋马鬃:“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呗。”程佑钧耸耸肩,无奈道,“不过我爸妈说得和你正好相反。”

沈恪沉吟一瞬,懂了。

“我女朋友其实超厉害。”程佑钧说,“名牌大学毕业,毕业之后就进了我公司,从程序员做起,一步步到部门主管,我们公司好几个

大项目,都是她负责完成的,个人能力相当强,我们在一起三年多,她独立又自强,基本没怎么花过我的钱……你说这样的好姑娘,是不是打着灯笼难找?”()

沈恪点点头,无法不赞同:女生做程序员比男生辛苦,是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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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吧,其实从她做程序员写代码的时候我就注意到她了,没办法,谁让她漂亮呢,结果看过她写的程序之后,卧槽,我才发现我肤浅了,人家代码写得更漂亮,公司上下都知道,我追她追了一年多,最后好不容易追到手了,容易么我。”

“不是……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沈恪好笑道,“诉苦?秀恩爱?”

“你听我说啊,别打岔。”程佑钧说,“结果到了我爸妈那里,就变成人家别有用心,放长线钓大鱼,说人家就是冲着我家业来的,也就骗骗我这种没脑子的二世祖,哎兄弟——”程佑钧指了指自己,“你看我像吗?”

“……”沈恪目光复杂地看着他,没说话。

“操,懂了。”程佑钧气笑了,“我是有时候有点犯蠢,但是大事上没糊涂过啊,我自己的女朋友什么样的人,这么多年我还不了解嘛?”

沈恪点点头:“所以呢?你这是爱情路上遭遇不顺,希望我去程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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