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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
这么多年,两个孩子的关系始终这么好,始终这么亲密无间。
大鹦鹉跳进知惠怀里,悠然自得地蹭着女孩棉衣的柔软与温度。
秦追单手托腮,把一切负面情绪掩藏得很好,面上是一副已经把心情调整好的闲适。
他调整自己面上情绪的速度一向很快,心里的情绪却要多等一阵了。
马车抵达伦敦时,伦敦被雾气包裹,秦追到地方第一件事,就是问菲尼克斯:“我们住哪?”
菲尼克斯回道:“贝克街附近的酒店。”
大家都是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因此大家一致握拳:“耶!”
见秦追真的开心起来,菲尼克斯又说道:“有机会的话,我们还可以去找柯南.道尔爵士要个签名。”
对哦,这会儿柯南.道尔还活着呢。
第 204 章 天才(二更)
伦敦对秦追来说有诸多缺陷,比如让人吐槽的公共卫生环境,再比如糟糕的天气,茫茫雾雨带着冰雪将冬季变得格外阴冷。
秦追对泰晤士河都失去了兴趣,沿河的工厂将废弃原料往河里倾倒,难说英国男人的发际线和这些充满化学物质的水有没有关系,他只盼自己晚上睡觉时的被褥没有霉味,这里的空气太湿了。
秦追并不想到了深夜还要爬起来盯着自己的被子琢磨青霉素。
人文与历史让伦敦多出了一圈光环,秦追最爱的电影《帕丁顿熊》也是以伦敦作为故事发生的背景。
进入位于贝克街的酒店后,秦追指指点点,认为这里的环境摆设“福尔摩斯味”不够浓。
好歹也是身家47亿的秦欢老板的弟弟,靠自己在这个年代的申城攒下十万大洋家资的人,秦追自认有点商业眼光:“老板就应该去找柯南.道尔买个授权,把酒店装修成福尔摩斯风味,然后按时举办角色扮演活动,以此吸引客流。”
秦追发现菲尼克斯有点和追常人不一样的控制欲时,是在初中。
那会儿他已经进入了舞团。
虽然秦追很早就开始学跳舞了,他也确实喜欢,但对于未来,秦追还是茫然的。
哪怕林文宜跟他说过,这世上有残障人士舞团,可他依旧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登上舞台。
他和菲尼克斯不同,他能做的事太少了。
如果他不能登上舞台的话,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
所以即便他知道、林文宜也跟他说过,家不介意养他一辈子,以他们的财力,不过是多一个人吃饭而已,根本不算什么。更别说林文宜也是真心拿他当亲儿子对待。他也依旧会茫然。
他不像菲尼克斯,能打篮球、参加各种比赛,他的世界所拥有的东西、他能学的东西要少很多。
哪怕是跳舞,都花费了比追常人更多的工夫去学习,才能理解到老师的意思。
秦追不是不想自己变成拖油瓶什么的,他只是觉得,“未来”,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的价值。
混吃等死,那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在云思飞问他要不要跟她学舞的时候,秦追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因为找到了事做,跑舞团跑得特别勤。
有一次假期,他在舞团练舞练到了九点多,云思飞就让他别折腾了,在舞团里睡下算了。
秦追就跟林文宜说了这件事,林文宜点头同意一个小时后,他收获了一个踩着自行车狂飙进舞团里的菲尼克斯。
那会儿菲尼克斯看到他,就是红着眼的一句:“你要在舞团留宿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做的手语。
秦追微怔,用手语跟他说:“我告诉妈妈了。”
菲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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