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今天也要和外星大狗狗贴贴》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81章 绿野仙踪(一)
莱克斯·卢瑟愿意帮助哥谭吸收孽力, 当然是无利不起早。在吸收孽力的同时,他的体质决定了他可以得到一点孽力转换成的灵力的正向反馈。
这些灵力积少成多,也能够让他感受到自己能力在一点点壮大,所以他才心甘情愿的接受了玄境的意见, 在哥谭入世修行。
另外还有关键的一点, 莱克斯·卢瑟好歹也算是在美利坚叫的上名号的富豪, 总不可能一辈子缩在种花家的深山老林里当苦行僧。因此入世修行是必须的, 毕竟他还有那么大一个集团要管理。
“爱出者爱返, 福往者福来, 缘瑟, 你要潜心修行,多行善举。”
因为一直觉得莱克斯·卢瑟的名字绕口, 玄境在成为他师父的第一天就迅速的给他起了法号。这法号真的非常敷衍,他们下一辈的弟子是“缘”字辈, 玄境就直接用了莱克斯·卢瑟音译过来的最后一个字。
明晃晃的偷懒,外加仗着莱克斯·卢瑟是个外国人罢辽。
玄境其实也没有完全丢下徒弟不管, 既然已经是他上禀了天地的弟子, 作为师父,该教的功法玄境是一点儿没有少教。当然, 传授的过程就显得有那么一点儿简单粗|暴, 莱克斯·卢瑟学了一通下来, 身上的皮外伤不少。
他也是被玄境pua的典范了。种花家的万千俗语与名言, 他是就记住一个“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了,好几次玄境差点儿扇肿了他右边脸的时候, 他还会坚定的让玄境再扇一扇他的左脸。
总之, 莱克斯·卢瑟是被玄境和佛阚两个人彻底忽悠瘸了, 恍恍惚惚的将哥谭当做了他提升实力的“能量储备库”。
这么理解虽然也没有什么错,但是总是显得有些可悲。沈一亭有点纳闷,到底是什么给了他莱克斯·卢瑟错觉,让他觉得自己的修行速度很快呢?
对此,玄境神秘的一笑,说出了一个这场忽悠莱克斯·卢瑟大作战之中至关重要的人物名字——缘空,也就是全寺里面莱克斯·卢瑟唯一交好的小沙弥。
沈一亭更更加迷惑了。她挠了挠头,修仙界来来回回总共就那么些人,大家就算彼此没有见过,也应该略有耳闻,可是她却没有听过这位小师父的名讳。
作为修仙界最年幼的修士,啊不对,是除了杰森·陶德之外实际年龄最小的修士,沈一亭对各家的小弟子都是非常关注的。
修仙界最重礼仪,在杰森·陶德入道之前,全修仙界都叫沈一亭“亭亭崽”,因为她的确就是名副其实的年纪最小的崽。
拜托,他们青丘的那些小狐狸团团只是没有化形,可是那也差不多都有百年修为,能和沈一亭当同学的,哪个不是仙二代和灵兽的后代,那年岁千年打底也不为过的。
感受到沈一亭的满脸问号,佛阚神秘一笑:“你不知道他这是当然的,他只是我们佛寺的记名弟子,从小身体不太好,是被他姥姥送过来强身健体外加让我们看着他写暑期作业的。”
早些年种花家打击封建迷信,寺庙也受到了一点儿影响。为了开源节流,寺庙的大师傅研发了不少“佛教增值”活动,包括但是不限于寒暑假少儿托管。
后来国家文旅之风兴起,他们寺庙的日子也好过了一些,不过都是周围的施主家的孩子,带几个小弟子又不费什么劲儿,于是每年还是有不少周围的人家会送孩子过来小住几天,吃清静的饭食少吃垃圾食品,顺便调整作息外加和僧人们一起强身健体。
听到这儿,沈一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也就是说莱克斯·卢瑟把一个毫无灵根的孩子当做了自己修行进度的参照物,也难怪他在错误认知的道路上策马扬鞭。
沈一亭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佛阚了,她是想过佛阚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为了家族,裴云洲努力活成了所有人希望的样子。 收了明艳骄矜的性子,没有股权也任劳任怨打理家族产业。 名利场上言笑晏晏,从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变成左右逢源的玫瑰。 因为男友嫌他不够温柔乖巧,于是洗手作羹汤,学着做一个完美情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初酒酒发生意外穿进一本书里,成为后宫里的恶女配,美貌恶女配在文中步步算尽,仍旧没能得到疯批大反派的青睐,最终做的坏事被揭发,她的结局尤其惨烈。 初酒酒还在纠结怎么才能从宫里全身而退的时候,上线的系统将她绑定,要求她按照原文的剧情进行。 如果能避开原主悲惨的结局,她就能活下去。 当系统要求她赐毒酒给李才人的贴身婢女时: 初酒酒站在婢女面前,慢腾腾地拿起酒杯:“看在你这么忠心的份上,这杯酒由本宫亲自
其他 2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