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升职后我成了韦恩夫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她先前联系了杰西,问他可不可以向公司借一些摄影器材,本来她打算自己一个去找贝恩的,但杰西听了,二话不说就要一起,桑切斯听了,也跟了过来。
“不用道歉,是我们自己要跟过来的。”桑切斯冷静的说。
“这是身为记者的责任,不是么?”杰西爽朗的笑了笑,“向哥谭市民报导真相是我们的工作,在这种极端的时候更要守着岗位。”
他们都不知道所谓的访问只是一个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要找出贝恩的藏身之处。
艾米丽只希望计划一切顺利,不要连累到她的朋友。
货车开了不一会便到了目的地,他们被带到贝恩面前。
只有亲自面对他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股冰冷的压迫感。
他很高大,简直壮得不像人类,眉眼有着抹不去的暴戾,
他的气场跟小丑不一样,小丑本身没有贝恩那样的威吓力,他是靠不能用常规来思考的行为和言语来制造恐惧,但贝恩什么都不用做,光站在那里就会让你感到害怕。
“还愣着干什么?为我们的客人松绑。”他命令道。
贝恩的手下割断了绑着艾米丽双手的绳子,她在活动关节的时候贝恩又开口了。
“艾米丽·雪伦——”对方的声音从呼吸罩里传出,“我在找布鲁斯·韦恩,你会不会刚好知道他的下落?”
她心里一沉——他果然知道她和布鲁斯的关系。
可就算他知道艾米丽很可能是跟蝙蝠侠一伙的,却依然没有拒绝她的邀请。
因为贝恩的目的就是要让全世界看见哥谭如何陨落,他不止要哥谭陨落,他还要让罪恶的种子在人们心里萌芽,这场访问会令他备受触目,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渠道去向世界传递他的理念?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轻轻一推,人们的道德底线便会像骨牌一样,一排一排的倒下。
艾米丽就是捏住这一点,才这么大胆的深入敌阵。
而且,贝恩一点都不怕蝙蝠侠会找上他,倒不如说,他希望蝙蝠侠会来,这下更加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上次留了他一命,这次他会杀了他。
她维持着笑容:“可能你不知道,我们已经分手很久了,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贝恩以遗憾的口吻道:“是吗?那真是可惜。”
艾米丽和杰西还有桑切斯开始设立器材,一切都准备就绪之后,她和贝恩面对面的坐下。
“这是一场直播,你准备好了吗?”
贝恩反问她:“你又准备好了吗,雪伦小姐?”
艾米丽没有回答他。
说不紧张就是假的,这是艾米丽人生里最重要的一场报导,不仅关乎她的性命,更关乎哥谭市民的性命。
她从来没有这样的经验——在被好几把步/枪指着的情况下去探访一个大反派,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就会被射成筛子。
但是她还是义无反顾。
这是她身为市民的责任,成为记者的初衷。
桑斯切向她比手势:3、2、1……
无数坐在电视机前面关注着哥谭状况的本地市民乃至美国各地的人,都看见原本的画面被切断,取而代入的是紧急新闻的过场动画。
动画结束后,一个金发女人坐在画面里,她对面那个戴着标志性面罩的男人,赫然就是连续霸占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的贝恩。
“午安,哥谭的市民,这是哥谭广播电视的记者艾米丽·雪伦正在为你报导。”艾米丽面对镜头,咬字清晰的说,“我身边这一位是贝恩先生,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他愿意接受我们的探访,那么事不宜迟立即开始——”
“第一个问题,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一亭一直觉得,除了长了一双疑似混血的、一看就证明她是她妈捡来的蓝眼睛之外,她和普通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8岁那年,她在打雪仗的时候单手把她那人高马大,戴金链子小手表,一看就是彪型壮汉的舅舅摁在雪地里抠都抠不出来,沈一亭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大概、可能、也许是有点儿超能力的。 某一天清晨,人间之神感应到了来着遥远的东方的和他同频共振的心跳。 “氪星之子”走向神坛的那一年,另一位氪星遗孤的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为了家族,裴云洲努力活成了所有人希望的样子。 收了明艳骄矜的性子,没有股权也任劳任怨打理家族产业。 名利场上言笑晏晏,从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变成左右逢源的玫瑰。 因为男友嫌他不够温柔乖巧,于是洗手作羹汤,学着做一个完美情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