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升职后我成了韦恩夫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没有感情很好,他在星城,妮娜在哥谭,他们算是远距离恋爱,一周能见面一次已经很好了。
而且当初在一起的原因也说不上一见钟情,纯粹只是睡过之后对大家的感觉不错就交往了。
同样是花花公子,奥利弗并没有布鲁斯或者托尼那样夸张,一个月换一名女友,也没有收集封面女郎的趣味,他交往的对象大多数都能熬过三个月。
他不怕分手,可是看看布鲁斯——他才不要成为联盟的议论中心!
于是奥利弗怀着不安的情绪,相约妮娜在这周末见面。
妮娜也没想到奥利弗会主动约她,她本来还愁着要怎么找机会提分手呢,现在机会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艾米丽分手之后,第一个通知的就是她。
见姐妹那么干脆就分了,她觉得自己也不能输,只不过她和奥利弗能见面的机会不多,打个电话就把人甩了她又不喜欢,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奥利弗又没有伤过她的心。
所以这次不分的话,可能又要等一两周了。
结果奥利弗一进门,她就把人抵在墙上,本着以后再也吃不到了现在就不要浪费的原则,把他吃干抹净了两遍。
奥利弗见女友这么热情,顿时觉得自己先前的担忧都是杞人忧天。
——他们的感情明明就很好嘛!
就在他安心下来的瞬间,空气中忽然飘来一句:“奥利弗,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奥利弗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是一个很好的人,可是我意识到这是一段错误的关系。”妮娜正在背对他穿衣服,“说实话,我只是喜欢你的脸和钱,我太肤浅了,配不上你的好。”
“——在酿成更大的错误之前,现在分开对你我都好。”
不得不说,艾米丽的分手理由实在太好用了。
“???”
他终于反应过来,从床上爬起来,震惊道:“你要跟我分手吗?”
妮娜穿好衣服,幽幽的投来一眼,然后点头。
绿箭侠:“……”
他不是介意分手,可是这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作者有话说】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伊柠77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哈哈哈哈哈、暮寒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Tsukishima 180瓶;小羽毛 20瓶;陈三岁、黑猫警长 10瓶;把妮妮亲亲抱抱举高高、焱焱 6瓶;雪上一枝蒿 3瓶;我见青山多妩媚、41883214、柚子 1瓶;
感谢小天使们~亲亲抱抱举高高^3^
第47章
艾米丽很快就适应了单身的生活。
自从成为主播之后, 她再没有遇过意外,每天舒舒服服的在厂子里凉空调喝星巴克,薪水还比以前更高了,简直不要太爽。
而且她还领着托尼的薪水, 是这边的三倍, 而她只需要每个月抽一两天去复仇者大楼测试安保系统。
虽然再也没得坐直升机、在king size的大床上醒来、收到昂贵的礼物, 或者被天价跑车接送, 但她相当满意现在的生活, 看着蹭蹭上升的存款, 踏实又有安全感。
——女人果然还是要靠自己。
妮娜却叫苦连天。
倒不是因为后悔跟奥利弗分手, 但没有性生活的晚上总是那么枯燥乏味,艾米丽在一顿饭里已经听过她说想找个小鲜肉共度良宵不下三次了。
好姐妹忽然双眼一亮:“嘿, 不如明天晚上去寻些乐子?”
“你是指?”
“夜店!”妮娜高呼道,“还记得我们念大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一亭一直觉得,除了长了一双疑似混血的、一看就证明她是她妈捡来的蓝眼睛之外,她和普通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8岁那年,她在打雪仗的时候单手把她那人高马大,戴金链子小手表,一看就是彪型壮汉的舅舅摁在雪地里抠都抠不出来,沈一亭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大概、可能、也许是有点儿超能力的。 某一天清晨,人间之神感应到了来着遥远的东方的和他同频共振的心跳。 “氪星之子”走向神坛的那一年,另一位氪星遗孤的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为了家族,裴云洲努力活成了所有人希望的样子。 收了明艳骄矜的性子,没有股权也任劳任怨打理家族产业。 名利场上言笑晏晏,从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变成左右逢源的玫瑰。 因为男友嫌他不够温柔乖巧,于是洗手作羹汤,学着做一个完美情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