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升职后我成了韦恩夫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年轻人的事情,还是交给年轻人自己处理吧。
“韦恩庄园的大门永远会为你敞开。”管家的话里全然是对她的善意。
艾米丽抱了抱这位慈祥的老绅士。
离开之前,她站在大闸前回头,最后一次欣赏这片美丽严肃的庄园。
隔天晚上,她约布鲁斯出来吃饭。
“我有事情想跟你说。”打电话约他的时候,她让对方有些心理准备。
布鲁斯没问是什么事,只是应了声“好”。
两人在餐厅门口碰面的时候,她没有像从前那样凑上去吻他的脸颊,也没有亲昵的去挽他的手臂,她就像来见一位朋友,问他今天过得怎么样。
布鲁斯就知道,这个才是本来的她,让他不由得想起他们在哥谭广播大楼的第一次见面,她专业又疏远的接待他这位客人。
他知道艾米丽约他的目的,这不难猜到。在餐厅分手这种经历他有过很多次,对流程也很熟悉。
不过每一次都是他提出的分手。
双方都假装对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毫无头绪,在谈天说地之间用完了主餐。
然后晚餐到了尾声,艾米丽突如其来的抛出一句:“我们分手吧。”
布鲁斯的动作停顿了。
他没有问为什么,他想艾米丽应该早就想好了说辞。
果然,金发姑娘精致的脸上流露出动人的哀伤。
“我想要的另一半是那种可以在危急关头保护我的男人,就像在剧院救过我们的蝙蝠侠。”她用依依不舍的目光扫过他的……胸,“当初追你只是因为你的脸好看,但我想只用外表的吸引力去维系的关系无法长久。”
言下之意就是,他除了脸之外一无是处。
“……”布鲁斯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复杂。
这些话不完全是借口。
哪怕经过了半年的相处,她始终没有了解过这个男人,一部份原因是因为她很克制,另一部份则是她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
要是她不小心投入了一点感情,等待她的只会是一段没有安全感的关系。
她不是那些明知道自己不会快乐,仍心甘情愿的栽进去的傻姑娘。
不过说实话,撇除那些意外,这段日子她过得的确高兴,布鲁斯带给她许多崭新的体验,她很喜欢也很感激,这很大程度是出自她只享受他的好而从不去索取。
一但主动要求了,就会想要更多,还不如适可而止来得快乐。
换做以前任何一任女友向他提出分手,布鲁斯大概会故作心碎的挽留一下。
但这次,他只是平静的点点头:“如果这是你的意愿。”
就如她所料,布鲁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激动的情绪,以一名花花公子而言他理智得过分了。
……她在期待什么呢。
不过这样的和平分手是最理想的了,她得到她想要的,也给对方留了些不错的回忆。
“谢谢你的体谅。”她浅浅的笑了。
艾米丽没有说那些“分手以后我们还会是朋友”的儿戏话,分了手还能做朋友,要么从未认真过,要么余情未了。
她不喜欢拖泥带水,相信对方也一样。
双方都没什么心思吃之后的甜品,提前结了帐。
他们一同离开餐厅,艾米丽想就此跟前男友道别。
“我送你回去吧。”布鲁斯说。
她见对方的神色没什么异常,没有多想便点点头,两人并肩并的向她家的方向走去。
明明她家就在三个街口以外的地方,这一路却变得十分漫长,甚至到了煎熬的程度,艾米丽开始怀疑让他送自己回家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但现在反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一亭一直觉得,除了长了一双疑似混血的、一看就证明她是她妈捡来的蓝眼睛之外,她和普通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8岁那年,她在打雪仗的时候单手把她那人高马大,戴金链子小手表,一看就是彪型壮汉的舅舅摁在雪地里抠都抠不出来,沈一亭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大概、可能、也许是有点儿超能力的。 某一天清晨,人间之神感应到了来着遥远的东方的和他同频共振的心跳。 “氪星之子”走向神坛的那一年,另一位氪星遗孤的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为了家族,裴云洲努力活成了所有人希望的样子。 收了明艳骄矜的性子,没有股权也任劳任怨打理家族产业。 名利场上言笑晏晏,从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变成左右逢源的玫瑰。 因为男友嫌他不够温柔乖巧,于是洗手作羹汤,学着做一个完美情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