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升职后我成了韦恩夫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吗?
好吧,艾米丽承认她有点酸,能天天跟蝙蝠侠一起执行任务又能坐蝙蝠车,是她这个小黑客所没有的待遇。
罗宾又问:“你的代号是什么?”
艾米丽下意识就回答:【西兰花。】
罗宾以为这人在敷衍自己,所以也敷衍道:“哦,我叫蕃茄。”
蝙蝠侠眼皮一跳,实在听不下去这种智障对话,打断他们:“明天晚上十一点准时上线。”
艾米丽愣住。
——这是认可了她,允许她参与行动的意思吗?!
【作者有话说】
罗宾的制服红配绿,的确是蕃茄(
见到好多小天使问能不能把上一章的原版发在wb上面,其实原版也没有描写得多详细,也就三四百字,想看che的可能要失望了,毕竟我为了过审真的很抑制……这样还有人想看么!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小灵芝 131瓶;长安 50瓶;云韵 20瓶;凤陌 12瓶;托塔海天王 10瓶;季星、梦想是做条咸鱼 1瓶;
第40章
结果艾米丽还是高兴得太早, 她以为今后她就是蝙蝠侠的御用黑客,但对方根本没打算让她加入他的团队,让她准时上线只是因为有些文件要她破解,等她破解完了, 连一句谢谢都没有。
后来他还变本加厉, 直接跟她说想要谁谁电脑里的机密文件。
……他只是想白嫖她!那个渣男!
虽然她心甘情愿就是了!
不过艾米丽总算知道那天跟蝙蝠侠一起的人是谁。
最近蝙蝠侠屡次被目睹身边多出了一个熟悉的影子——穿着红衣绿裤的男孩, 据说他是蝙蝠侠的新罗宾。
为什么说“新”呢, 因为他身材纤细, 明显还是个孩子, 就像当初的第一任罗宾, 但这五、六年间哥谭的罪犯们见证了他前罗宾的成长,他早就不是个孩子了。
于是“ROBIN IS BACK”成为了《哥谭日报》的头条新闻。
她那时还以为对方真的叫番茄, 害她白白增加了一点好感度——她也喜欢吃番茄,后来知道罗宾其实是在驴她, 这点好感度掉得渣都没了。
她刚粉上蝙蝠侠的时候,罗宾才出道了一年, 她觉得有个小助手陪在他身边也挺好的, 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孤伶伶。
但这对于这一任罗宾,她的感觉很复杂, 虽然蝙蝠侠多一个助手是件好事, 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 她和罗宾就是互看对方不顺眼, 有次在任务途中跟他斗嘴斗得蝙蝠侠都忍不住开口让他们闭嘴。
大概是竞争意识吧,他们都想要让蝙蝠侠看见自己出色的表现,那么最直接的方法, 就是表现得比对方好。
那真是个不可爱的小孩, 明明都是男孩子, 杰森就可爱多了,连口是心非的时候也特别的可爱。
艾米丽白天到电视台上班,晚上在韦恩庄园当黑客,相当于打两份工,只是其中一份是在打白工;老板也有两个了,一个是布鲁斯·韦恩,另一个是抠门的蝙蝠侠。
睡觉的时间变少了,电视台那边还不一定准时下班,有时遇到突发新闻了,哪怕距离原本的下班时间只有一分钟,她也得去现场做报导。
就像今天,她回到韦恩庄园的时候已经是晚餐时间了,连美味的羊排都没能让她打起精神来。
今天的晚餐是小羊排,配菜是烤西兰花、芦荀以及番茄。
虽然白吃白住真的很爽,但艾米丽不想打扰人家太久,所以最近在物色新的房子。
她这几天去参观了几间公寓,其中一间她觉得挺不错的,正在跟房仲敲定租约,不过这事她还没有跟布鲁斯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一亭一直觉得,除了长了一双疑似混血的、一看就证明她是她妈捡来的蓝眼睛之外,她和普通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8岁那年,她在打雪仗的时候单手把她那人高马大,戴金链子小手表,一看就是彪型壮汉的舅舅摁在雪地里抠都抠不出来,沈一亭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大概、可能、也许是有点儿超能力的。 某一天清晨,人间之神感应到了来着遥远的东方的和他同频共振的心跳。 “氪星之子”走向神坛的那一年,另一位氪星遗孤的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为了家族,裴云洲努力活成了所有人希望的样子。 收了明艳骄矜的性子,没有股权也任劳任怨打理家族产业。 名利场上言笑晏晏,从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变成左右逢源的玫瑰。 因为男友嫌他不够温柔乖巧,于是洗手作羹汤,学着做一个完美情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