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升职后我成了韦恩夫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熟悉。”多亏了平常夜晚在皇后区荡来荡去。
艾米丽松了一口气:“你能告诉我怎么去那里吗?纽约的交通系统实在不太友好了。”
彼得爽朗道:“我可以带你去啊,我接着没有别的事情。”
“那就太好了。”她弯起眼睛。
……
默多克先生的事务所就在皇后区,一栋不起眼建筑物的二楼,如果不是彼得给她带路估计要找很久。
“那么我先走了。”少年走了两步又回头,用不太放心的口吻说,“你最好不要晚上一个人走,这附近都不太安全。”
“嗯,我有经验了。”艾米丽回以微笑,对他挥了挥手。
被提醒后彼得才想起她是哥谭人,又不禁肃然起敬——一个女生在哥谭生活真是辛苦啊。
建筑物有点年纪,没有升降机,幸好只是二楼。
艾米丽来到事务所,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出来迎接她。
“默多克……先生?”她迟疑道。
“我是。”
艾米丽没想过克拉克口中的默多克先生是一名这么有魅力的男性,更加没有想到他是名盲人。
她从对方的导盲棍上收回目光,下意识想向他对方伸手,却硬生的制止住自己。
“你好,我是艾米丽·雪伦。”
“马特·默多克。”对方主动伸出了手,“肯特先生提起过你。”
马特是马修的小称,本名跟常用名不一样在美国是很普通的情况。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艾米丽跟他握手,好奇道。
“他为我写过一篇专栏。”马特坦然的解释道,“你知道,这一行可不是常常有像我这样的人。”
马特带她去办公室,艾米丽本来还在想要不要扶一下,不过见他熟门熟路的走进自己办公室,连导盲棍都不用,就打消了念头。
他们坐下来聊天。
艾米丽率先开口:“我能问一问,你为什么会对一宗七年前的案件感兴趣呢?”
“我的事务所在发展的阶段,急需要证明自己的实力。”马特说,“所以我在搜罗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
艾米丽自觉有责任提醒他:“你应该知道为什么其他辩护律师都不愿受接这案子吧?”
“是的,在我们这一行,能避开哥谭的都会尽量避开。”
在艾米丽问出另一个“为什么”之前,马特稍微前倾身体:“那我也能问一个问题吗?”
她点了点头,对方不说话,才意识到他看不见。
“我是说,可以。”
“你的父亲的刑期还有一年多,这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可是也不长。”他说,“为什么你要执着推翻案件?”
“因为我想证明给他看,他当年并没有做错。”艾米丽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我不想他的余生都在懊恼和悔恨里度过,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七年。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那么他的牺牲就是有意义的。”
马特挑了挑眉,手指在桌面上点了几下,想在思索什么,然后点头:“我明白了。”
他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交换了一些基本的资讯,让马特对案件有初步的了解。
“我知道推翻案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我会尽我所能去搜证的。”
——就是手法可能不是那么正规。
在交谈的过程里,艾米丽感觉他是个很可靠的人,所以请求他:“我衷心的希望你能接下这宗案件,价钱不是问题-—”
“虽然这样听起来很自负,但我入行并不是为了钱。”马特带着浅浅的笑容打断她,“然后,是的,我接下了,雪伦小姐,你得做好心理准备,我们未来有很多工作要做。”
艾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一亭一直觉得,除了长了一双疑似混血的、一看就证明她是她妈捡来的蓝眼睛之外,她和普通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8岁那年,她在打雪仗的时候单手把她那人高马大,戴金链子小手表,一看就是彪型壮汉的舅舅摁在雪地里抠都抠不出来,沈一亭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大概、可能、也许是有点儿超能力的。 某一天清晨,人间之神感应到了来着遥远的东方的和他同频共振的心跳。 “氪星之子”走向神坛的那一年,另一位氪星遗孤的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为了家族,裴云洲努力活成了所有人希望的样子。 收了明艳骄矜的性子,没有股权也任劳任怨打理家族产业。 名利场上言笑晏晏,从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变成左右逢源的玫瑰。 因为男友嫌他不够温柔乖巧,于是洗手作羹汤,学着做一个完美情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