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升职后我成了韦恩夫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迪克·格雷森久违地回了一趟老家,因为回来得比较赶急所以他没有通知布鲁斯或者阿尔弗雷德。
进来的时候他没有见到任何人,根据他对布鲁斯的了解,那家伙应该还是在睡,而阿尔弗雷德在准备早餐,他不想打扰任何人所以直到回房间。
结果一回到自己的房间就发现床铺被人睡过,浴室还走出来一个半/裸的陌生女人。
迪克完全在状况外,艾米丽只会比他更状况外。
虽然同样是黑发蓝眼,但眼前这个青年跟布鲁斯·韦恩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他的眉眼更柔和,一米七八的个子,腰细腿长,气质偏阳光,而布鲁斯的气质偏忧郁,不像有血缘关系。
当然,长得也很好看就是了,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有种独特的魅力。
她忽然想起,布鲁斯·韦恩是不是还有个养子?
艾米丽不太关心上流社会的新闻,完全不知道布鲁斯的养子长什么样子,就算在报纸上看过也忘记了,可是这青年完全超出了她对“养子”的想像——布鲁斯才三十多,他的养子顶多就是个少年吧,这个到夜店能带走一堆姐姐回家的帅气青年是怎么回事?!
艾米丽拿出了平时面对镜头时的专业和冷静,彷佛她穿着整齐的职业套装而非只裹着一条浴巾,向青年伸手:“你好,我是艾米丽·雪伦,请问你住在这里吗?”
“迪克·格雷森。”迪克一头雾水的跟她握了握手,“……是的,我住在这里,这是我的房间。”
“……!!”
艾米丽口中的“这里”是指韦恩庄园,迪克却理解为这个房间。
——她就觉得房间的装饰不像是客房,挺富生活气息,而且浴室里的沐浴露和洗发水都是男士用的!
但她怎么都没想到布鲁斯会让她睡自己养子的房间!
迪克同样觉得迷惑。
布鲁斯在外面带女人回来,不向人家提供客房就算了,好歹带回自己的房间啊,放置在他这里有什么意图?
他们该不会在他的床上做过了吧??
……布鲁斯自己没有房间吗???
艾米丽和迪克心里都在骂人(主要是布鲁斯),艾米丽勉强维持着得体的微笑:“你介意让我穿一穿衣服吗?”
迪克·格雷森的目光扫过她胸前那一大片裸/露的肌肤,轻轻咳了声:“当然。”
布鲁斯给她准备的衣服是白衫衬和牛仔裤,尺寸刚好,让她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每个尺寸都准备了一、两套,以满足各种身型的女友。
换好衣服的艾米丽打开门,见到那个青年跟一个没有见过的老人在交谈。
见她出来了,阿尔弗雷德向她道歉:“抱歉让你受到惊吓,是我安排不当,请你见谅。”
他昨天骗布鲁斯大宅里没有客房能用,以为布鲁斯会带艾米丽回自己的房间,却偏偏料不到他就算要借用迪克的房间也不愿意跟人家共床共枕。
更加没想到迪克刚好今天回来。
“你一定就是布鲁斯口中的阿尔弗雷德了吧?”艾米丽不介意的笑了笑,“打扰了,我是艾米丽·雪伦。”
她打量着这位散发着英伦绅士气质的管家,他看起来比布鲁斯靠谱多了。
“是的,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老管家面带微笑,“这位是韦恩老爷的养子迪克·格雷森,他刚刚从布鲁德海文回来。”
艾米丽不得不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布鲁德海文吗?那里的海湾很漂亮。”
迪克多看了她几眼,不太确定她毕业了没有:“你去过那里旅游?”
“不,我是记者,经常到周边的城市出差。”
所幸阿尔弗雷德及时拯救了她:“早餐已经准备好了,雪伦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一亭一直觉得,除了长了一双疑似混血的、一看就证明她是她妈捡来的蓝眼睛之外,她和普通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8岁那年,她在打雪仗的时候单手把她那人高马大,戴金链子小手表,一看就是彪型壮汉的舅舅摁在雪地里抠都抠不出来,沈一亭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大概、可能、也许是有点儿超能力的。 某一天清晨,人间之神感应到了来着遥远的东方的和他同频共振的心跳。 “氪星之子”走向神坛的那一年,另一位氪星遗孤的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为了家族,裴云洲努力活成了所有人希望的样子。 收了明艳骄矜的性子,没有股权也任劳任怨打理家族产业。 名利场上言笑晏晏,从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变成左右逢源的玫瑰。 因为男友嫌他不够温柔乖巧,于是洗手作羹汤,学着做一个完美情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