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囤货:开局一口锅》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于孩子们的东西多列一些。
什么铅笔钢笔水笔彩笔马克笔颜料,教材练习册试卷各种课外书都多多地买。等她下单的那三台二手平板电脑送过来,她就在上面下满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料,生活资料。
毕竟这房子好歹是人家亲生母亲的。
眼看到了点,莫斐从空间里取出了三块澳洲纯血和牛眼肉,今天改善下伙食煎牛排吃,刚好橱柜里还有整套的刀叉餐具。
新鲜的眼肉先撒上黑胡椒、盐和食用油腌制五分钟。
大铁锅用来烧热水煮意面了,煎牛排莫斐选择了平底煎锅。她自己吃的煎了七分熟,孩子们吃的做的全熟。配上迷迭香和小番茄,旁边摆上意面,三盘牛排意面就出餐了。
“吃饭了!”莫斐喊了一声。
孩子们老早就闻到了香气,欢快地跑了出来。
“这是什么好吃的?”
孩子们吃牛肉一般都是吃小炒牛肉或者西红柿炖牛腩,还没吃过牛排,有点兴奋。没过一会就全都吃光了。不过莫斐看得分明,孩子们好像对铁锅煮出来的意面更感兴趣。就连她自己也是喜欢这看似平平无奇的意面多些。
唯一的区别是意面用铁锅煮的,牛排是用平底锅煎的。
难道真是因为铁锅,所以煮出来的菜味道格外好?莫斐心里起了疑虑,她想找个机会再实验实验。
“吃完饭你们可以看一会电视。不过等到一点要去睡午觉知道吗?”莫斐把铁锅丢到水池里涮。
两孩子答应得很好,莫嘉月选择在客厅里看花仙子,莫嘉年则回房间继续鼓捣电脑去了。
原主之前的前台工作莫斐不打算再做,直接在微信上跟老板提出了辞职。
前台工作本就清闲,随便找个人就能替上。刚好老板刚读完大学的外甥女还没找到工作,辞职辞得异常顺利,只让她有空去交接下拿个离职证明就行。
莫斐收起手机,在厨房着手清洗起食材。她打算做点比卖炒饭炒面来钱快的生意。
现在外面的天气和酷暑没什么分别,虽说晚上会凉快很多,但还是热,现在闲逛纳凉的人很多。一些冰凉爽口的东西就会很受欢迎。
市面上卖冰粉和手打柠檬茶的小摊已经很多,但是还没看到卖冰饭的。莫斐打算今晚卖冰饭试试。
第一次卖,莫斐没有准备太多。先蒸了五斤紫米,三斤黑米和三斤糯米。其中紫米是用大铁锅蒸的,黑米和糯米则是用电饭煲。
饭全都蒸熟后加了白糖拌匀放进冰箱里冷藏,又用了奶油奶酪加糖打成细腻的奶盖。小料准备了西瓜丁和葡萄干。
做完这个莫斐看还有时间,又用大铁锅熬了一大桶绿豆汤。绿豆是放冰箱冻过后再煮的,出沙很容易。等到冷藏后加了冰块放进保温桶里,一切就准备就绪了。
卖冰饭用的是四方形的透明小盒子,盖子上贴了笑脸贴纸。装绿豆汤的则是平常奶茶店卖果茶的那种杯子。
在定价上,夜市上暂时没有同类型的冰饭竞品,莫斐想了老半天。
最后按照成本价估算着,决定冰饭15元一份,绿豆汤5元。如果两样都买的话,就是18元的打包价。
她今天准备的是50人份的食材,成本加起来在350元左右。如果都能卖掉的话,按照18元的打包价算,意味着能净赚550元一晚。
而且这可比卖炒饭轻松得多。莫斐想趁现在外头还安定,物价也稳定的时候多赚点钱。
吃晚饭的时候,两个孩子一人抱着一碗冰饭都不肯撒手。
“妈妈做的饭越来越好吃了。”莫嘉月边吃边夸。她本来就比较嗜甜,莫斐做的冰饭冰冰凉凉不说还甜丝丝的又不会很腻,莫嘉月恨不得能吃个三碗。
莫嘉年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一亭一直觉得,除了长了一双疑似混血的、一看就证明她是她妈捡来的蓝眼睛之外,她和普通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8岁那年,她在打雪仗的时候单手把她那人高马大,戴金链子小手表,一看就是彪型壮汉的舅舅摁在雪地里抠都抠不出来,沈一亭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大概、可能、也许是有点儿超能力的。 某一天清晨,人间之神感应到了来着遥远的东方的和他同频共振的心跳。 “氪星之子”走向神坛的那一年,另一位氪星遗孤的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嘉善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明珠璀璨的十五岁。 这一年,她还是大梁最骄傲的嫡长公主,她的胞弟尚未被逼自尽,而她,也还没被驸马展少瑛一剑穿心。 十五岁的嘉善,灿如春华,皎若秋月,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 一日,皇帝将嘉善唤至身前,和煦地问她:满朝俊杰,竟无一人让儿情相系之吗? 嘉善面不改色地答:没有。 是日,恰逢金吾卫都指挥使,展少瑛的小叔、展大人值夜。 听到嘉善的回答,展大人一声未吭。 只是趁着夜黑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张景尧为了避免成为“学术垃圾”,毅然决然的去考了编制。成功上岸之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发现这部门不正常…… 前有田鼠精三室一厅惨遭黑心开发商强拆 后有狐狸精鸡娃焦虑一夜脱毛 不过好消息是: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张景尧:无法拒绝…… 电视剧里的妖:魅惑众生,腰缠万贯,随心所欲…… 张景尧身边的妖:努力学习!努力打工!努力赚钱!努力买房! 电视剧里的神仙:谈恋爱,凌驾人族之上,动不动毁灭三界…… 张景尧身边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b726年,太阳熄灭,大量物种变异,气泡垒成为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作为气泡垒最年轻的指挥官,楚霁与变异种生而敌对,枪中子弹曾数次擦着变异种首领的心脏打过—— 直到某次任务途中,他在路边捡了一头受伤的狼。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林遇样貌清隽,性格冷静疏离。 表面是高岭之花,实际上有点粘人、还极度热爱毛绒绒,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rua软乎乎的玩偶。 一次意外,林遇觉醒剧情,得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痴爱主角攻的瘸腿反派。 而他的傻x老板正是小说的主角攻。 林遇:???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瘸的不是腿,而是脑干?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