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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兵将如此,北疆王也不是只会花胆小鬼钱的吝啬男人。

店内饰品种类很多,男款女款皆有,女士用品更多。

等店员包装的时间,安景趴在玻璃展柜上随意扫视,琳琅满目的银制品,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芒。

很闪。

正看着呢,晏启离的声音冷不丁响起:

“喜欢什么,我给你买。”

安景闻言指着自己鼻子:“你给我买?”

不等晏启离回答,深谙推销学的店员十分上道,立马道:

“两位还要看些其他的吗?我们家的男款也非常多,不管是送人还是两位自戴,都很不错的。”

说话的同时,店员拿出了安景趴着的展柜下的几款男式镯子和戒指:

“有喜欢的可以试戴。”

这家店只是安曲老城区一家不起眼的银饰店。

不是什么连锁大品牌,没有国际知名的珠宝设计师坐镇。

没有品牌溢价和高昂的设计费手工费,这家店最贵的东西,也不过五位数。

要是被有心人拍下,外界知道身价过亿的晏总,第一次正正经经送人礼物,就送的是这些‘廉价’的银饰,还不知道会编纂出什么新闻消息。

但晏总本人就算知道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的。

送礼不是越贵越花哨越好。

喜欢就行。

怀着两分的情意送出价值百万的珠宝,两分情也不会多添一分。

安景没想过让晏启离送自己东西,摆手拒绝:“不用,不用。”

晏启离注意到安景摆手时,眼睛在某款手镯上多看了两眼,便让店员取出来试。

拒绝也没用。

强势的活阎罗,送人礼物都这么不讲理。

安景看中的手镯很细,没有繁复的花纹,莫比乌斯环的小素圈,线条流畅,整只手镯只有不到13g。

安景从来不戴任何饰品,也没有尝试新事物的想法——

他一个普通男人,戴个银闪闪的手镯,看着多奇怪?

社恐这辈子的心愿就是泯然众人矣,不引起外界的注意。

安景手都快摆出残影了,可店员是谁给钱就听谁的,迅速拿出晏启离指定的那款男镯。

店员积极:

“试试嘛,先生你皮肤这么白,手比那些手模还好看,戴上这个镯子肯定好看。”

“不止手镯,我们家男戒款式也多……”

店员拿着镯子,伸手想去拉安景的手给他试戴。

店员指尖还没碰到安景的皮肤,手中一空,手镯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拿走了。

晏启离抓住安景的手腕:“别动。”

本来满脸都写着抗拒的人,瞬间僵住不动了。

店员眨眨眼:嗯?

晏启离手心有些烫,烫得安景觉得自己被握住的手腕的那一片皮肤,都烧起来了。

安景僵硬着,看着晏启离垂眸,把手镯往他手腕上推。

安景手腕细又白,突出的腕骨圆润,透过白皙的皮肤能清晰的看到他青色的血管走向。

光秃秃的手腕上多了一条细细的手镯,视觉效果确实不同——

细细的银镯,虚虚挂在安景手腕上,摇摇欲坠。

军营糙汉们的头头,此时脑海里也只闪过这一个念头。

挺好看的。

什么皓腕如雪,玉肤如醉向春风……全忘了。

店员觉得这两人气氛好像不太对,但不影响她对着戴了手镯的安景疯狂夸夸。

夸到最后,本来只成交一支女式发簪的订单,又附带了几只款式不同的男镯。

除了男士手镯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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