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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心底激动补完后半句。虽然性格长歪了、或者说“掰正了点”, 但身材容貌和业务能力都没得挑。
“谢谢,”猜到对方找自己是因为简青, 符莹蜷起自己刚擦净的脚,接过, “……其实我是你的粉丝来着。”
确定穿越之后, 她专门在网上搜索整理过书中角色的资料, 包括路骁的唱跳舞台, 倒也不算撒谎。
路骁便高兴地弯弯眼。
他年纪小,笑起来有种奶呼呼的干净,灿烂得像块蓬松柔软的小面包,又像没长大的金毛犬。
冷静!拼命按住自己试图揉脸摸头的“魔爪”, 符莹紧紧绷着脸,嘀咕:行吧,原著果然已经崩了。
路骁哪还有半点病娇的样?
可这也没什么不好,谭开霁的死给她敲了记警钟,与“割腕自杀”相比,ooc算什么?健康活着最重要。
“简总只是绅士,”害怕对方难过,符莹主动解释,“我们今天才认识。”
眼尾落寞地低垂,路骁转头,轻轻嗯了声。
顺着对方的视线望去,符莹看见与简青并肩的贺临风。
“……钱顺德,男,52岁,有过一次打架斗殴的前科,在监狱里呆了两年,”托人用内网帮自己调了份资料,汪来递出手机,“但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
“被放出来没多久,钱顺德就去了沿海的小城市定居,至今单身,整体还算遵纪守法,至少没在纸面上留把柄。”
贺临风一边给简青递热水一边问:“打架斗殴?”
汪来:“对,帮派火拼,给人肚子捅了刀,大概二十多年前吧,那时候监控少,古惑仔又正流行。”如今这么安稳,全靠扫黑组努力。
“而且有一点很奇怪,”掌心朝外,汪来道,“他没指纹,十根手指都没,说是之前家里着火被烧的。”
简青眸光微动。
据他所知,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背负特大案件的亡命徒身上,汪来口中的帮派火拼肯定不够格。
更何况钱顺德早已服完刑。
而且指纹是生来被刻进基因的东西,深达真皮层,浮于表面的磨损最终都会渐渐长回,如果确实有那么一场严重的火灾,钱顺德再幸运,皮肤也该留下其他痕迹。
汪来读懂简青的疑惑,立刻找到知音般去握青年的手:“是吧,简总也觉得可疑吧。”随即被好友半路拦下。
“他指骨有擦伤,”理由冠冕堂皇,贺临风冷漠拍掉汪来的爪子,“钱顺德和谭家的关系呢?问了吗?”
后者大大翻了个白眼:“问了。”
“他说他是柳美华——就是谭开霁母亲的初恋,生了病,来北江看医生,顺便探望探望故人。”
“没成想,正好赶上谭开霁遇害,他担心被发现会毁掉柳美华的名声,听到休息室外有动静,便咬牙开窗跳了出去。”
还算合理的解释。
前提是贺临风未曾发现钱顺德左耳轮廓与酒店监控的重叠。
“你怎么看?”这个案子简青毫无嫌疑,相当自然地,他将对方拉进讨论。
简青:“现学现卖。”
谭母素来眼高于顶,而钱顺德的长相着实称不上英俊,退一万步讲,即使两人真的有过纠葛,谭母也不会“恋爱脑”到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暗度陈仓,在儿子儿媳结婚的公馆约见老情人。
这毕竟是场联姻,本质与生意无异。
再者,倘若钱顺德没撒谎,这应该是他与谭母的私事,又怎会被许家知晓、甚至当众站出来替谭父作证?
看来先前宾客的八卦应该没少给钱顺德提供灵感,只可惜谎言终究是谎言,细细推敲,总有地方合不上逻辑。
“英雄所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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