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穿成银狐崽崽的老爸
  4. 23-30
设置

23-30(19 / 25)



《穿成银狐崽崽的老爸》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的同事你认识吗?”

小白终于兴致高了点,仰起脸,中规中矩地问:“父亲是说哥哥叔叔吗?”

余渊听不懂,“什么哥哥叔叔?是不是有两个同事?”

小白摇摇头,“不是,只有一个哥哥叔叔,他跟叭叭一起工作画图。他很厉害,会拼很大的乐高,这么大,比我还高。”他说着用没被牵住的右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他家里有一整面墙上都是拼好的乐高,很多很多。”

余渊能从儿子语气和上扬的尾调中听出他的向往,顺着他的话说:“所以,你很喜欢乐高,是吗?”

小白忽地垂眸,盯着地面不说话了,用力一脚把小石子踢远。

有那么一瞬,余渊对自己原本很笃定的想法产生了动摇,管教的目的达到了,效果也是显著的,却忽略了儿子本身。他联想到苏阳生气时脱口而出的那句———‘你接受的只是他自你而出的身份,不是具体他这个人。’

没有时间给他再说什么,耿乐已小跑着出了小区门,远远的就大喊了句:“嗨,白白小可爱~~”。

小白顿时整个人精神了,挣脱余渊牵着他的手,向耿乐冲过去,雀跃地回应:“哥哥叔叔!”

“我们去吃冰淇淋好不好?”耿乐一把将他举得老高,颠了下抱住。这才看到送小白的人不是他口中的‘老头’,灿烂笑容敛起,恢复正常社交尺度,“这位是?”

小白听到有冰淇淋吃更活泼几分,亲昵地搂住他的脖颈,懂事介绍道:“他是我的父亲。”

耿乐恍然大悟,改为单臂抱小白,伸出右手,“您好,我是苏阳同事,耿乐。”

一触即分的交握,余渊很快抽回手,而后淡淡道:“余渊。那就交给你了。还有,他今天吃过冰淇淋了,一天最好不要吃两个。”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微妙,耿乐尴尬地笑笑,“这样吗,那不吃了。”

第 29 章

搬进公寓的第一晚, 苏阳还是熬夜了,不过睡得不错,满打满算有五小时保命睡眠时间。

他今天不用再去耿乐那边,昨晚回来前两人分好了工, 接下来的两天里, 完成各自那部分任务就行。

如此安排主要还是因为, 苏阳看到公寓的书房更大,人体工学作座椅更适合连番熬夜后僵硬的肩颈。

本来想着今天不出门,小白不接走也没问题,但余渊说已有安排,还会晚点送他回来。

小白上了车, 乖乖坐在后排儿童座椅上,规规矩矩系着安全带。

他今天穿蓝白条纹卫衣,外面是深卡其色背带裤,头戴一顶柠檬黄盆帽,俏皮又可爱。但脸上是与打扮不匹配的一本正经, 安安静静看着车窗外。

“听不听歌?”余渊打破一路沉默,按开车载音响。

纯黑星空顶车厢内响起儿歌旋律, 很快脱的那种。

余渊开车坐车都没有听歌的习惯。这是钱忠昨晚加班的成果, 紧急咨询了公司已婚已育的职员, 适合这个年龄段孩童听的歌有哪些。

晚上八点下班时间, 接到上司来电有多心惊就不用赘述了, 更震惊的是他只是问了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末了还真诚表达感谢。

然后余渊座驾就有了一百多首儿歌曲库。

但钱忠的努力似乎在小白这里并不奏效。

余渊通过后视镜观察儿子,发现他没半点感兴趣的样子。只看到他抿了抿小嘴巴, 似乎忍耐了一下,最终说:“父亲, 这个歌不好听。”

余渊深表同意,这儿歌吵得他头疼,关了音响,又讨好地问:“那你喜欢什么歌?”

小白脸蛋转回车内,想也不想地说:“叭叭听的歌。”

“那你爸爸平时都听什么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爱哭体质给炮灰有什么用

爱哭体质给炮灰有什么用

南辿星 / 文

殷鹤是一篇修真文中的炮灰,不过和其他恶毒炮灰不一样。他讨人厌而自知。 他知道天下第一人的剑尊收他为徒是因为欠了人情。 表面温和的大师兄背地里觉得他麻烦娇气,就连新收的小师弟都看不起他。 然而殷鹤不在意,他依旧每天当一个无忧无虑的恶毒炮灰。 直到有一日,殷鹤醒来后发现眼睛突然有点红。再然后……嚣张跋扈的恶毒炮灰一激动就开始掉眼泪。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死去的道侣历劫归来了

死去的道侣历劫归来了

即墨遥 / 文

宋衍穿越了,穿成一本书里没名没姓的路人甲,且刚刚娶了一个男妻,虽然婚事不尽如人意,但只要避开书中剧情,安稳过一世应该没问题。宋衍心性淡泊随遇而安,在得知妻子也不喜欢自己后,只当多了个搭伙过日子的,倒也过得悠闲自在。 可惜好景不长,一次意外,妻子死在了魔族手中。而后魔君出关,仙凡两界陷入战火之中。

其他 55万字 1个月前

混蛋,把我的粉毛男友还给我

混蛋,把我的粉毛男友还给我

来风满楼 / 文

我是栗原榴花,东都大学工学部一名普通的大四学生。某一天,我把收上来的班级作业送到导师办公室时,非常少女漫的撞上了一名直系学长,他一手揽住我的腰防止我摔倒,一手接住了我的作业,那头粉毛在午后的阳光下异常夺目! 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冲矢学长,目测身高将近一米九,东都大学工学部研究生。和那些白斩鸡一样软绵绵的男大生不同,冲矢先生肩宽腿长,身材肌肉一流,当他女朋友一定非常有安全感,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冲了!

都市 107万字 1个月前

跟残疾大佬闪婚后

跟残疾大佬闪婚后

雾漫青山 / 文

霍蓝两家联姻,蓝苏临危受命,嫁给霍烟。 霍烟家境显赫,但她双腿残疾,终日靠轮椅生活。更可怕的,是她3年里,死了3任妻子。 蓝苏代替自己的妹妹,踏进那个充满危险的虎穴。 琳琅的首饰,华丽的衣裙,宠溺的“妻子”,都是陷阱。 隐藏身份,是她最大的目标。 然则,当她第一次给霍烟倒茶时,她的灵魂就被这人看穿,隐藏多年的秘密赫然披露。 “你这手,之前断过?” 她害怕着,盘算着,提防着,直到后来,霍烟盯着蓝家

其他 83万字 1个月前

总裁教我攻略他自己

总裁教我攻略他自己

故月无闻 / 文

都说路边的男人不要捡,这话真是一点没说错。 林荞这辈子就良心发现干了一件好人好事,在路边捡了个昏迷的男人,结果当场就被失去重心的对方砸进医院躺了三天三夜。 醒来之后,脑袋里不知从哪冒出个总裁,天天教她怎么攻略现实中的他自己。 苏正行是一本古早霸总虐文里的偏执反派,为了跟霸总男主抢女主活生生把自己作死了,临死前,他回到了三年前。 好消息是,这个时候他还没有遇到女主;坏消息是,他只有意识穿过来了。

都市 45万字 1个月前

外室女替嫁之后

外室女替嫁之后

水渺 / 文

孟瑶华天生一副桃面杏腮、雪肤腻理的好容貌。 可惜是外室生的,注定嫁不了高门。 未料嫡姐一朝病死,她代替姐姐嫁给了姐姐的未婚夫。 人人都羡她好命,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惜皇帝夫君早有意中人,看都懒得看她一眼。 入宫十二年,她被三废三立,熬到死都是完璧之身,未曾得见天颜。 一朝重生,孟瑶华悟了。 何必缘木求鱼,去守着一段无望的姻缘过日子。 在第一次被废黜后,孟瑶华去东都洛阳散心。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惊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