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有种线下碰一碰啊
  4. 30-40
设置

30-40(20 / 27)



《有种线下碰一碰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想都不用想不争气的又红了。

“我感觉你”江蔺风顿了顿,“挺可爱的。”

脸更烧了。

无论听到过多少遍有人说他可爱,段添还是有些不适应和不好意思。

“喜欢你可以说出很多个为什么,”江蔺风看着段添说,嘴角扬起的弧度更深,“长得好看,游戏操作很强,为人和气,最关键的是,你站在职业赛场上的那股劲儿,很吸引人。”

“妈呀,别说了,”段添哪经得住这样的夸夸,双手捂住脸试图降低热度,“再说我要上天啦。”

“哎,”江蔺风嗓子不再压抑住笑意,直接笑出声来,“你说你,怎么能这么可爱。”

段添长叹一口气,“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都说我可爱。”

“你自己当然不知道了,”江蔺风笑着说,“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你问。”段添说。

“你的头发为什么染成粉色?”江蔺风问。

为什么染成粉色?

这个答案除开王昊知道缘由,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但却有很多人都觉得他染粉色是因为有个性。

当然,的确有这个成分在里面,段添他自己其实是有点完美主义倾向,就比如头发染粉,身上文身,是为了弥补自己身体上的缺陷。

“我从小发质就偏黄,在医院检查出来是身体缺少微量元素,”段添说,“尽管再怎么补,发色却始终是那种枯黄色,跟你们站在一起就显得我头发很难看,跟他妈扫帚似的。”

江蔺风听到答案怔住。

“我还在上学时就不止一次纪检部的学生认成我头发染色了,为了应对那些人,我只能把头发染成黑色,”段添又说,“但染成黑色跟正常黑色发质看起来是不一样的,与其不自然,毕业后我干脆直接就染其他颜色了,粉色都是我之前染其他色褪成这样的,我觉得还挺好看,就一直染的粉色。”

至于纹文身,是因为想把身上的疤痕给遮掉,手臂上的山茶花文身下,掩盖着七岁那年被烫伤的皮肤,左脚脚踝的墨竹文身下,是长达十五厘米的疤。

段添很讨厌自己身上的这两处疤痕,却很喜欢这两处文身。

山茶花是他高考之后就立马文的,当时回家后老爸看见他手臂上墨色枝干和艳丽的花朵,气地对他破口大骂,差点带他强制性地把这处文身给洗了。

那他是不可能如老爸所愿的,本来就是为了遮疤痕,他是傻逼吗去洗掉文身让自己身体又印盖一个疤痕?

段添喜欢完美的自己,也喜欢干净漂亮的自己,疤痕很丑,他绝对不允许让自己眼睛所见之处看到丑陋的痕迹。

更多的是,不想回忆造成这道疤痕所发生的事儿。

“但经常染头发对头皮不好,”江蔺风轻声说,把被风吹乱的段添的刘海刨到一边儿,“我看到你发根都没有黑色的。”

“啊,”段添撩起眼皮说,“不染没办法,原发色很丑。”

江蔺风失笑,“爱美的小pink。”

“把话题扭回来吧,”段添说,“就是你喜欢我这件事儿呢我直说了啊,你别生气,我无法对你进行回应,懂吧。”

“我当然懂了,就你这拒绝的语气我还怎么生气?高兴还来不及,”江蔺风说,“你看吧,你这人就是这么的温和,面对一个男生对你表白也不发火,换我我都要给他揍过去。”

“那我揍你一拳走个形式?”段添挑眉说。

“算了吧,”江蔺风拉长语调,“甜妹动口就行了,别动手。”

“你”段添想反驳江蔺风叫他甜妹这个称呼,可到底不是很熟,他没法对人像对蒋曜那样无所顾忌地发火。

“我怎么了?”江蔺风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嫁给落魄反派后

嫁给落魄反派后

尔礼 / 文

·曾有遍身清骨,尽付廿一年风刀霜剑 权臣谢含之,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他以清君侧为借口,血洗朝堂,手里的人命不下万条。 民怨载道之下,皇帝迫不得已下旨,将谢含之流放岭南。 昔日的仇人闻风而来,争着抢着要买谢含之的命。 谢含之早就知道,朝野肃清之时,就是他的死期。 押送犯人的囚车出京城那日,狱卒擦亮了刀,打算砍了他的头颅换赏钱。 他满身伤痕,坐在风雪里。 合上眼,坦然等死。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错绑退婚流男主剧本后

错绑退婚流男主剧本后

稷下猫瞳 / 文

【预收】《颜控师妹认错大魔王》一个眼神不好招惹大魔王的故事~凌飞琼穿成一本退婚流小说男主的前未婚妻,但不知何故,订婚没多久,她就被男主主动退了婚事。因此,刚出新手村的系统认错了人,将凌飞琼认作主角,跟她绑定了剧情系统。面对一长串的宝藏、修为、美色奖励,‘废柴’凌飞琼猛打一个机灵:还有这种好事?从此男主的机缘,归她了;男主的财富,归她了;男主的艳遇这个就算了不过,系统知错能改,立刻给她安排了莺莺燕

都市 45万字 1个月前

高门弃妇

高门弃妇

不落言笙 / 文

孟禾鸢初见颜韶筠时,是在意外小产后,被婆母赶去东府百晖园内采摘鲜花。 凉亭内,她不小心被路过白猫惊了心神,脚下一歪,坐在了这位芝兰玉树的兄长大腿上,她惊慌失措,连说并非故意。 颜韶筠君子端方,并无不悦,看样子也是信了的。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娇软美人穿成对照组后咸鱼了[七零]

娇软美人穿成对照组后咸鱼了[七零]

咸心 / 文

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乔珍珍穿书了,穿成年代文里的对照组女配。 女主是原身的堂姐,她温柔善良,勤劳肯干。 而原身刁蛮任性,好吃懒做,之后为了跟重生归来的女主抢男人,被疯狂打脸,最后众叛亲离,落了个家暴而亡的凄惨下场。 比原身更娇更作的乔珍珍:……我选择躺平。 一心回城的乔珍珍,最终还是免不了下地挣工分。 劳作繁重,娇滴滴的大小姐决定搬救兵! 贺景行成分不好,性格阴郁冷漠,打起架来不要命,人人唯恐避之不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逢君

逢君

希昀 / 文

徐云栖参加宫宴,阴差阳错被醉酒的皇帝指婚给京城第一公子裴沐珩为妻,人人道徐云栖走了大运,方高攀了这么个金龟婿,就连徐家上下也这般认为。 成婚方知,裴沐珩有一位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原是打算娶她为妻的。 新婚夜,裴沐珩淡漠疏离,与她约法三章,徐云栖一声不吭悉数应下,婚后,二人相敬如宾,无波无澜过日子,徐云栖始终恪守本分,不越雷池一步。 裴沐珩芝兰玉树,矜贵无双,是当朝最受瞩目的皇孙,原是满京城的名门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谋她姝色

谋她姝色

长湦 / 文

【强取豪夺+破镜重圆】 沈希出身尊贵,矜持清美,是京城世家女的表率。 出嫁前夕,她随族姐入寺祈福,意外遇见新帝萧渡玄。 沈希幼时曾被养在宫中数年,颇受他照拂。 新帝温和克制,随性宽容。 擦肩而过时,男人翩然若仙,轻声问道:“要嫁人了啊?” 沈希咬紧了下唇,低头应道:“是。” 他带着笑意,轻描淡写地说道:“甚好。” 众人都艳羡她与新帝的亲近。 但无人知悉,在萧渡玄尚为太子时。 她曾怎样卑劣地引诱过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