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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18 / 32)



《厌世,但宠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们今天出去,就是要去绞杀丧尸王,剥取丧尸王尸晶的。

取回来的丧尸王尸晶将交给各大基地中异能能力最强的人,助他升级。

事到如今,他们需要一个有绝对实力的人代表全人类去反抗怪物和项墟的威胁。

那颗尸晶,是他们反抗的踏脚石。

一起出发的几个队伍都是精锐,是基地实力最强异能者。他们出城门前,就已经做好了死在那个荒漠里的准备。

*

出了城后,热浪扭曲的路上,基地给的机械车很快因为过度滚烫熄火,众人没法,只能全部下来走路。

汽车被空间系异能者收起。

郎鸢撑着遮阳伞,连喝了好几口冰水,大汗淋漓:“都往路边走走……”

路中间热气腾腾,即便隔着鞋子,滚烫的热意仍能传遍人的四肢百骸,几乎要把他们烤熟烫熟。

路边好歹还有一些枯死的树枝和树干能偶尔遮挡一下烈日。

“你们看,石头上趴着好多小怪物虫子啊!”

霍望一直好奇的瞅着路边滚烫的石块儿,蠢蠢欲动。

霍禧死死攥着他的手往前走,根本不敢停留。

他现在是真服了这个崽子了!

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也不知道怎么养成的……他可不记得自己有把他往这方面带过。

霍望:“哥,哥哥,我就过去看看,保证不上手……”

霍禧额角上的青筋突突直跳。

信不了一点。

这跟就在外面蹭蹭不进去,没什么区别。

“不许过去,乖一点!”

霍望:“我就……哦……”

郎鸢无奈摇摇头,转过身自然的把喝了一半的冰水杯子递给郎渊:“喝点淡盐水,别中暑了。”

郎渊垂眸看着他晒成了小麦色的修长手指,唇角轻扬。

“拿着啊?”

郎鸢疑惑,狐疑的看了他几眼:“你该不会嫌弃这水杯我喝过吧?!”

狗东西,他还嫌弃上自己了?!

“嗯?不嫌弃。”

郎渊接过水杯喝了一大口。

喝得有点急了,冰凉的水从他的唇角溢出,一路滑落到下颚,最后隐入T恤领口消失不见。

郎鸢像是被烫着了似的,连忙撇开头看向前方。

队伍最前面是巡逻队和三队,他们热得像几条死狗,慢吞吞开路,似乎并不很想去荒漠狙击丧尸王。

队伍后面的人性子急点,好几次让人跑前面去催前面开路的队伍走快点。

可是没人听。

后面的队伍很快被热得顶不住了,破口大骂:“前面的他妈的是不是腿断了?!”

“就你妈这个速度,猴年马月能赶到荒漠去!”

“到底能不能走,要不能走就给老子死后边儿去,别他妈在那里挡老子的路!”

……

后面的骂声此起彼伏。

他们的家人就在基地里,是着急想去弄死丧尸王的。

丧尸王一日不除,要是被项墟控制来攻击他们西南基地,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前面的人脾气也起来了,大声回嘴:“催催催,催什么催,赶着去投胎啊?!草!”

“赶着去送死呢吧?!”

“你他妈说什么?!”

前后两拨人你一言我一嘴吵了起来。

天气越发燥热。

高温几乎要把太阳底下的人晒成人干。

郎鸢停下来喘了一口气,一抬眸,就看见前方道路上,远远的有什么东西朝他们疾驰而来。

郎鸢心里一咯噔。

队伍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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