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配偏要一身反骨[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弗卡看着眼前的少年,上下打量。
阳光落在对方的身上,将他清秀挺拔的身形完整勾勒。
肩宽腿长、蜂腰猿背,沈腰潘鬓、典则俊雅。
仿佛天生就是个衣架子似的,哪怕是再普通的服装,穿在他的身上都能看出来满满的高级范。
尤其对方的那双眉眼,灿若宝石,如有星子坠落其中。
这个长相和状态,的确和自己这个月的拍摄方向很符合!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经受住镜头的考验?
弗卡的内心稍有激动,但却没有完全的表露出来。
他没了最初推门时的趾高气昂,但仍旧是骄傲的,挺胸抬头走进休息室后,优雅的伸出手,“你好,我是稍后给你拍摄的摄影师,弗卡。”
宋祁越起身回握住对方的手,语气温和有礼:“弗卡老师下午好。”
少年的手骨节分明,劲瘦漂亮,弗卡没忍住捏了两下,然后在对方可能会误以为自己是个色狼之前,又若无其事的松开手,神情毫无波澜。
“嗯,先过来跟我做个妆造吧。”
他斜睨了一眼,说着:“不过提前说好,我要求很高的,想必你也知道的。如果拍摄过程中我觉得不合适,我有权直接终止合作。”
宋祁越并未被他的话唬住,淡淡点头,“明白。”
他很谦卑,弗卡很满意。
但这并不代表弗卡就会对他另眼相待,拍摄杂志需要张弛有度、气质出类拔萃,如果做不到这些,那还是让他拍拍屁股走人吧!
这么想着,两人已经来到了化妆间。
弗卡的御用妆造师已经在这里等候许久了,瞧见宋祁越进来时也是眼睛一亮,当即脑海里就已经浮现出了许多的灵感。
“交给你了,按照我想要的风格去做。”弗卡打了个哈欠,“别偷懒。”
妆造师开心应下。
两小时后,已经做好妆造、换好第一套服装的宋祁越,推门走了出来。
弗卡抬头,瞬间被惊艳到。
少年的皮肤很好,白皙干净,好似并没有打什么底就上了妆,却仍旧非常的清透均匀;眉眼也并未怎么妆点过,只有鼻翼打了一道很轻的阴影,让他的脸看起来更加轮廓分明、深邃迷人。
服装则是今年香某家的今夏新品高定,是一款很挑人的西装。
活泼跳脱的风格中掺杂着端庄严肃,裁定偏瘦,除了首次走秀展示的模特之外,很少能有人将这套服装穿出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但这个少年,做到了。
他推开门走到了弗卡的面前,如高山之松般的气质令人心旷神怡,步履平缓、神情淡漠,瞬间就驱散了整个盛夏的炎热。
弗卡十分惊喜,连忙起身绕着宋祁越转了好几圈。
这个状态,真的是太令人惊喜了!
他很满意,但是却又不能表露的太过于明显,连忙轻咳一声后掩盖下眸中的欣赏和激动,语气微冷:“嗯,看着还不错,先拍两张试试吧。”
“也不知道你的镜头感怎么样,可别白瞎了这么好的妆造。”
宋祁越有些无奈的笑了。
他终于理解,为什么元松和明明已经是顶流爱豆了,却还是磨不下来风美这个小杂志社的时尚资源。
无他,这个弗卡摄影师,真的太刁钻了。
力求完美、所求苛刻,且还不愿意与主流审美同流合污,永远只坚持自己心中的想法,然后将这个想法从一而终的贯彻到底。
这样的人,肯定是不愿意和凡事都想指点一二的元松和合作的。
因为这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他的发挥。
所以和弗卡相处,在展现自己能力的同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假如黛玉半路得了个弟弟。 弟弟财大气粗,文武双全,腹黑毒舌… 假如黛玉从一开始就自己知道荣国公府的不堪与无情。 那么,只有彼此可相互扶持的他们,还会寄人篱下风雨飘摇么? 当然——不!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苏瓷意交了一个女朋友,每天都和对方甜甜蜜蜜的。 可和她订婚那天,她的女朋友死了,还惨死在她面前。 理由是……她女朋友是怪物,从实验室逃出来的,混入人群之中伪装成人类想要杀死人类以获取力量。 必须要杀死。 苏瓷意不信,穿进各个小世界里去寻找她……最终复活她。
其他 115万字 1个月前
赵礼辉前一天晚上骂完一本小说,第二天出门就被酒驾司机创嘎了。 嘎了的赵礼辉睁开眼发现自己穿到那本被自己臭骂的年代文里,原主与他同名同姓还是这本书里的深情男二,同时也被赵礼辉评为该本书里最大的冤种: 男主没出现前,原主是女主身边的大舔狗,女主和女主一家遇上啥事儿都想到他。 男主出现后,原主就是男女主身边的大怨种,女主和女主一家,男主和男主一家,以及女主和男主两个人,好事儿那是从不带原主玩,遇见麻烦
其他 108万字 1个月前
穿越如同大奖,不可辜负,重生等于再次中奖,不可辜负……数次之后,宋婉已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够不断重启穿越节点,重启这一段人生了。 也许,人的一生,总要辜负些什么。 也许,她的一生,总有些不能辜负。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是一个言情故事,穿越女宋婉在周目人生之中找到不可辜负的那个人……
其他 61万字 1个月前
谢沉沉父兄早亡,寡母改嫁,小小年纪便被迫寄人篱下。 后来,连唯一能倚仗的大伯亦犯了事,通府女眷充入掖庭。 她倒霉,被赶去服侍不受待见的九皇子魏弃。相伴扶持到最后,一口鸩毒要了她的命。 冷宫中,一点残烛将尽。 谢沉沉最后对魏弃说:“我死了,你不要再折磨我,不要把我埋到地里受虫咬,一把火把我烧了。” 魏弃一滴眼泪都没掉,道:“芳娘,你安心去吧,我会记得每年忌日为你烧纸。” ……不愧是你啊殿下,临了了
都市 137万字 1个月前
沈长秋觉得,这个令他一见钟情的女警察,越来越不对劲了。 起初,严宁救了他,冷言冷语后,又收留了无家可归惨出天际的他。 一进门,这才知道,这个冷冰冰的女警察是个生活废物,还喜欢玩消消乐和斗地主? 沈长秋心甘情愿做起了家庭保姆。
其他 6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