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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宝后背汗毛倒竖,乖乖地站着:“……我自己能贴。”
丰成煜没理他,先用舌头细细地舔了伤痕,用alpha唾液中对咬痕的修复因子照顾了o可怜的腺体,像是知道他会腿软站不住,一直稳稳地圈着他的腰。
最后,丰成煜君子地松手。
秦宝立马忍住酥麻感,眼疾手快扶住了柜子才堪堪站稳:“……”
贴完腺体贴,丰成煜转身拉开首饰柜的抽屉,从里面翻找领带夹。那骨节分明的漂亮手指划过去,在最下面的一枚领带夹上停下。
秦宝注意到,丰成煜选的是他买的那枚。
他缓了一会儿,咬了咬嘴唇,没忍住发问:“你不是不喜欢这个吗?”
上次在格罗迪看丰成煜的反应,丰成煜显然是不喜欢呢,这是哪根筋又想通了?
“你特意买的。”丰成煜对着镜子戴好它,“怎么会不喜欢。”
原来丰成煜已经知道了。
谁告的密?
肯定是荣女士。
“什么特意,我随便拿的。”秦宝也不否认了,连忙一脸认真地翻衣服,“是你给我买机车头盔的谢礼。”
只感觉如芒在背,丰成煜的目光如有实质。
随后,他听见丰成煜笑了下,说:“收到。”
因为要在秦家住一晚,当天丰成煜开了自己的车,一辆灰色的轿跑,远不如他平时公务用车那么成熟稳重。
如果不是职业关系,在丰成煜这个年纪正是恣意张扬的大好年华,比如和他们居住在同一片别墅区的应影帝,秦宝就经常能看见他那辆骚包的蓝色跑车。
秦宝第一次坐丰成煜的车。
车里干干净净,像刚出厂似的,什么多余的装饰也没有,应该也没人坐过他的副驾驶。
最近秦宝曝光高,又是和丰成煜在一起,便戴了顶渔夫帽,一路上都遮住小半张脸在副驾补眠。
车里播放着一首最近很火的歌,是一个叫凌澈的歌手唱的。
「星河中渺小的碎片,
碰撞间火花一闪。
你的背影在数光年之间,
我的灵魂因此死灰复燃。
环绕一个星河内的圆,
轨道固定为亿万年。
无法阻止想再靠近你一点,
越冲动,却距离你越远……」
“宝宝。”
丰成煜叫醒他。
“到家了。”
秦宝睁开眼,收音机里的男声忧伤温柔,连带着眼前的丰成煜也显得深情,黑眸对视,害他沉浸在歌声里,心跳不稳。
叫什么宝宝……
他转开脸,看见秦家门口种的那颗穗花牡荆开满了蓝紫色的花穗。
时值夏末,这是秦宝离开这个家里时间最长的一次,不禁有些恍惚,他真的……结婚了啊。
两人下了车,丰成煜从后备箱拿出许多礼品,秦宝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准备的,反观自己两手空空,不禁有点不好意思。
这种人情要怎么还给丰成煜啊?
荣女士和丰教授他们的车子已经到了,听见车辆的声音,荣女士便踩着高跟鞋先出来迎接:“宝儿,成煜!”
喜气洋洋的,有回门那味儿了。
秦宝打了招呼,不料丰成煜也开了口:“妈。”
婚后还没当面这样叫过,荣女士“哎”了一声,喜滋滋捂着嘴:“我就说宝儿的眼光好,这个领带夹很衬你嘛。”
说完又要来帮丰成煜提东西。
破案了,果然是荣女士泄密。
两项相加,秦宝闹了个大红脸,低头把丰成煜手里的口袋分走几个,硬邦邦说:“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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