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人鱼夫郎[女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说得过去,只是胸口里的心脏一下接一下,跳动的厉害。
阿奴却不接受这个理由,他反驳,“可是在归一门的时候,我泡尾巴你也在一边看我呀,归一门里也会有危险吗?”
叶南玉:……
“泡你的尾巴去,再废话就别泡了。”
阿奴:!!!
“你怎么这样啊,问一下也不许,讨厌你,哼!”
阿奴气呼呼转身,顺滑有光泽的蓝发顺着力道甩出去,打在叶南玉肩膀上。
她的视线一瞬间被长发吸引。
真漂亮,阿奴的头发一直很漂亮。
“扑通”一声
鱼跳进湖水里,在里面欢快的游了一圈,最后趴在岸边,凤眸里全是满足。
他很好哄,一点事就能高兴老半天,刚刚还生她的气,现在显然又被哄好了。
“这个水好好啊,阿奴好喜欢。”
鱼的衣服全湿了,黏在他身上。
叶南玉看了一眼,又克制的转头,仿佛在观察地形般,顺嘴问他,“嗯,那还冷吗?”
上次在溪边泡尾巴,他一直喊冷,出来身上也直冒寒气。
阿奴听见她的话,自动翻译成了关心,眼眸弯了弯,晃晃脑袋,“不冷呀,阿奴不冷了,泡水也不冷,身上暖乎乎的。”
“嗯,不冷就行,泡好叫我。”
她不知什么时候从灵戒里掏出一本书,寻了树根坐下来翻看。
阿奴双臂交叠在岸边,下巴抵在手臂上,尾巴拍了拍清澈的湖水,他还想和师姐说话呢,可是师姐不搭理他。
哼,不理就不理,他泡自己的尾巴,也不理师姐了。
鱼一会儿在水里转圈圈,一会儿脑袋沉下去,许久不出来。
每当这时候,叶南玉就会有些紧张的坐直身子,往湖面看去,直到看见一连串气泡浮上来,她才又放松下来。
难以想象,她刚刚竟然怕一条鱼会在水里淹死。
肯定是和阿奴待一起久了,人也被他传染,变得愈发愚笨。
泡之前还明亮的天色,等
依譁
阿奴泡完尾巴已经暗下来了。
这还是叶南玉百般催促的结果。
阿奴在湖里蹦跶蹦跶出不来,只能拿一双水润润的眼睛可怜兮兮去看叶南玉,不用说她也明白了。
轻叹一口气,走过来一把拉住阿奴手臂,将他从湖里拎了出来。
阿奴一出来就扑进叶南玉怀里,尾巴欢快的拍着地面,“这里的水好甜,阿奴好喜欢!”
“你偷喝水了?”
叶南玉皱眉,秘境里的水不知道会不会对身体有害,因此她脸色不自觉严肃起来。
阿奴被问的一愣,下意识摇摇头,“没有呀,阿奴没有偷喝水,是尾巴,尾巴喝水了。”
叶南玉:……
她就该知道阿奴是个笨的,说话也说不清楚。
“你的尾巴告诉你水甜了?”
“嗯嗯,尾巴感觉到的,对了,给你摸摸我的尾巴,我感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突发火灾,浓烟吞没,等宋婉清再次睁眼,她便从一个21世纪的小白领,变成了这个架空王朝的大户小妾。 且还是一个刚刚被这家大小姐推流产的小妾。 更且,刚刚睁眼,她床边就坐着两个婆子轮流喷她,明着安慰她失子之痛,暗地里,句句吐槽她走路不长眼,竟眼瞎撞到了大小姐手中,实为活该。 宋婉清;“……”
都市 28万字 1个月前
虽然是孟家唯一的女孩儿,长得漂亮,性格乖巧,但是孟相宜却最不受宠。 相反,姑姑家的女儿林婕妤,美丽开朗,人人喜欢,也是祖母的掌上明珠。 孟相宜最怕祖母夸赞婕妤,因为下一句必是“相宜就太小家子气了”,因此她总幻想有朝一日赢过林婕妤。 没想到这个机会竟然是嫁给贺屿川,所有女生都喜欢的白马王子,她和林婕妤也不例外。 中学的时候孟相宜成绩下滑,经常被老师批评,还被同学霸凌,有一次被几个女生堵在洗手间想要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一:爱上仇人的卧底攻醒悟后[星际] 【妹妹被星盗团的首领掳走、父母也倒在了无休止压榨的劳作中,攻忍辱负重成为卧底,终于有机会摸到了首领的身边。 看到平日里清冷疏离的alha首领不小心中招,倒在床上难耐地喘息,竟然释放出了oga的信息素? 一夜过后,攻看到首领脆弱纤细的脖颈上,留下了自己的咬痕,选择了放下仇恨:他把自己都交给我了,这怎么不能原谅呢?】 攻一个激灵从噩梦中醒来,发觉这一切还没有真正发
其他 15万字 1个月前
传说苍南古城是风起的地方,风会吹来蒲公英的种子,自由,永不止息的浪漫。 时隔十几年,闻奈在风雅集再次遇见了宋卿,却装作不相识。 “卿卿”,她很喜欢这样念,像情人间的呢喃软语。 明明是她图谋不轨,却任着性子先发制人,“宋小姐,你是不是想搭讪?” 宋卿震惊不已,几乎落荒而逃。 接下来的三日,宋卿徇私,提前结束工作,在“拂舟”客栈逗留数日,以自身做饵,引得女人频频侧目。 她明明是只凶狠的猎犬,却偏要披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曲游第一次熬夜看完了一本小说,因为里面的女二号和整天不让自己请假的公司老板同名同姓,鸡毛小气的性格更是一模一样,每天臭着一张脸,活像自己对她始乱终弃了一样,不过在这本书里对男主爱而不得,下场凄惨。 美滋滋地看完了曲浅鱼的结局,曲游却不想,第二天睁开眼,她就成了其中与她同名的女扮男装的男二号,尤其是,这犊子最喜欢逛青楼,此刻正压在一名女子身上,姿态放荡。 赶紧连滚带爬地跑回了相府,曲游正巧遇见了女
其他 26万字 1个月前
川平第一次遇见星的时候,是在一个垃圾桶旁边,为了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他把这个外星人捡了回去。 星乐于助人、热情友善,人类的大部分美好品德都能在这个外星人身上找到,只有一点令川平不算满意—— 星似乎对垃圾桶有着近乎狂热的喜爱。 新来的同学令年轻的十代目很苦恼,她的爱好很特别,相遇的第一天,他就陪着这位新同学翻了一下午班级里的垃圾桶。 “烟头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彭格列十世最忠实的左右手对星同样很不满
其他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