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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限制匈奴发展的好地方啊。
刘彻简直是大喜过望。
“不愧是朕的冠军侯。就是要在匈奴的地界上狠狠祭天行禅礼!”
从此之后,你们不必再挂念之前祭奠你们的匈奴人了,以后,这便是他大汉的疆土。
汉武群臣:……
算了,陛下你开心就好。
【霍去病年仅十八,便引兵八百,纵横漠南,勇冠全军,一战封侯;三征河西,河西尽成汉地。二十岁更是位在三公之上,封邑两万余户。
你的二十岁和我的二十岁,实在是差别过于惨烈。
霍去病将自己活成了一个神话。
从此,封狼居胥,成为武将至高无上的追求与荣耀。
而“饮马翰海,封狼居山,西规大河,列郡祁连。”也成为了历史上最耀眼的瞬间,是那个时代最华章的巅峰。】
第一遍听没什么感觉。第二遍听这句话还真是让人感慨万千啊。
每一句都夸在了点子上。
他喜欢,这是谁写的,朕重重有赏啊。
你们的二十岁自然无法跟朕的冠军侯相提并论啦。
【当然,霍去病生而逢时,又得遇雄主。冠军侯本人巅峰的军事实力遇上魄力拉满的汉武帝,最耀眼的将星带上大汉最精锐的骑兵,再加上闪电战这超乎时代的战术,最终在那个热烈如火的汉武朝代,铸造了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神话。
关于霍去病的胜利,与他同时代的人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司马迁只好如此说,是“天幸”。
毕竟霍去病在古代后勤如此不发达的时候,闪电战行军法竟然还不怎么需要后勤补给,这不用“天幸”实在很难解释嘛。
难道他们真的不用吃饭的吗?
朴素的古人发出了朴素的疑问。
胆子还是得放大一点,俗话说的好嘛,敌人的粮仓就是我的食堂。】
司马迁:……
霍去病:……
行吧,话糙理不糙。
要想打败匈奴,就是要告诉匈奴,我不仅武器比你精良,战法比你优越,你们赖以维生,引以为傲的骑术与速度在我看来也不过尔尔。
只有在心理上对匈奴造成绝对的威慑,那才能更好的驾驭匈奴,从此匈奴为我驰驱。
【非但如此,也许是跟谁随谁吧,霍去病的人格魅力也不容忽视。霍去病麾下,有一众胡人士兵,他们跟随霍去病出生入死,与霍去病一起在昔日故乡的土地之上日行千里,挥刀而向,并在匈奴的圣地祭奠汉家天下。
数个匈奴人在他的手下得以封侯拜将,从此成为了汉臣。
在他去世之后,匈奴士兵为他送行。】
刘彻自豪的笑容戛然而止:???
怎么就送行了呢?
这才哪到哪?这才说了几个战役啊?
匈奴单于都还没抓着呢?去病能有几岁?
他蓦然想起了什么。
之前天幕说去病像什么来着?
流星?
刘彻心里有点慌张,但他努力绷一绷。
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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