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昏暗的背光小巷内,“咔嚓”一声,打火机窜起一束火苗, 点燃了香烟。
刺鼻的白烟袅袅腾空, 顺着夜风渐飘渐远, 并沾染在了银发男人的大衣及发间。与那未散的硝烟及淡淡的铁锈气息混杂在一起, 一同酝酿出了最适合亡命之徒的刺鼻腔调。
尼昂督了一眼琴酒,丝毫不觉得对方这个时候抽烟有什么问题。
他反而也被勾起了烟瘾,于是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掏出烟盒。
再摸了摸,没找到火机。
尼昂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火机放在他西装外套里, 而外套被他丢在了车内。不久前,他们的车因故损毁,尼昂没来得及拿走的外套带着火机,跟着那车陪葬了。
叼住烟, 尼昂漫不经心朝琴酒伸出手, 带着手套的指尖往上抬了抬:
“借个火。”
琴酒头也不回的把打火机丢给他。
随即, 他脸色阴沉地戒备着四周。
半晌。
“灰雁,斯米诺……”
琴酒低声念着“罪魁祸首”的代号,眼神越发刺骨冰寒。
组织内乱爆发的当晚到现在,琴酒和尼昂两人连续二十多个小时不曾停歇, 一路奔波在铲除叛徒势力的路上。
同时,也在躲避追杀的路上。
琴酒是日本组织行动组的负责人。所谓的行动组,就是一群武装的恶徒,他们精通杀人灭口,自然也包括讨伐叛徒。因此造反一方在行动之后, 会率先想着把这匹忠心耿耿又危险的带队猎犬打死,也就理所当然了。
只要琴酒死了,日本这边的行动部队就会陷入群龙无首,混乱无序的地步。
再加上组织的内乱……
灰雁不傻,除了他明面上暴露出来的反叛势力,他还留了不少自己的眼线混杂在组织当中充当情报源与眼线,这也导致疑神疑鬼的组织BOSS,注定短时间内难以分辨谁是忠臣。
这就导致一旦有人,例如琴酒这样的关键人物在这种时候被暗杀身亡,BOSS一时半会很难能找到人出来接替。
万一把行动组交到了叛徒手里呢?
这样的顾虑,足以让那多疑的老头子焦躁不安,迟疑不决。
毕竟连跟随他几十年的干部都能背叛,还有谁是真正能够相信的呢?
就算琴酒死后BOSS被逼无奈,孤注一掷的将行动组交出去,并且好运赌对了——那接替琴酒,被赶鸭子上架接过这一烫手山芋的新负责人,在短时间内也难以建立威信。
毕竟行动组里头的家伙大半都不是什么听话乖顺的好鸟,疯子,变态,孤僻偏执,嗜血不要命……这种人总是占了多数,而没有威信的负责人,下达的命令怎么都不可能被一帆风顺的执行。
这就是灰雁的目的之一。
如果不能让自己人接手行动组,来和他打个里应外合,那至少要尽己所能减缓组织对他们的调查追杀。
……就像是炸毁组织在日的大半军火库,暗杀组织在日企业的工作人员,并引来日本公安与刑警们的注意那般。
这位造反的前干部,将组织内部的漏洞利用得淋漓尽致,而这么做的结果,也比想象中的更有成效:外人难以攻破的组织,从内部破坏果然简单许多。
当然,灰雁知道组织在世界各地都有根须,光是摧毁日本这边的储备与成员,还远不足以让组织就此倒下。
所以灰雁在掀起造反的旗帜后,便火烧火燎一刻不停地寻找着BOSS的位置。
——只要在组织国外势力支援抵达之前、在BOSS逃离日本之前,彻底杀了对方,那一切就能尘埃落定。
为了这一目标,灰雁收买人心,引入外敌,不仅摧毁组织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