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只要你还活着。
但如果你死了呢?
别担心。
在看见照片的一瞬间,在看见照片里少女双眸的一瞬间,尼昂就明白了。
那孩子还是过去的她。
是尼昂熟悉的那个妹妹,那个从小就和他有着相似性格,有着相似理念的妹妹,无比执拗顽固,宁折不弯的妹妹。
所以。
尼昂想:我知道的,我知道你会想要说什么。
如果你在这里,在我面前的话——
【替我复仇吧。】伤痕累累夭折在亚成年状态下的雌狼低吼着,她银眸如金属般刺骨,然后呼唤般喊道:【哥哥,替我复仇。】
好啊。
我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玛丽娜。
我会把你受到的苦痛,十倍百倍的奉还回去。 。
某种程度上来说,苏格兰成为了尼昂的恩人。
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恩情。
就结论而言,这种恩情并不值得在乎,因为那并非是对方主动给予的恩情,而只是一种巧合,一种并非出于对方本意,只是情报恰好在他身上,然后偶然被尼昂拿到手的巧合罢了。
但对于尼昂而言,这的确是他十几年来所最梦寐以求的重要关键。
所以尼昂愿意给予回报。
当然,是和对苏格兰来说完全不知情的那小小又微不足道的“恩情”那般,在尼昂看来也同样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回报”。
西装革履的暴徒风度翩翩的弯下腰,然后拽着年轻的公安卧底的衣领,将人拖了起来。
因为肩膀被卸掉了,苏格兰完全没法反抗,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拉起,和那近在咫尺的银灰眼眸对视。
苏格兰意外地发现,巴罗洛眼中没有对一个组织叛徒的丝毫厌恶。
那对眼睛反而亮得刺人,仿佛两轮明月,又仿佛在燃烧着什么,像是冰川上失控的篝火。
“或许你会和我说说,你在研究所里的所见所闻?”尼昂压低嗓音,用另一只手把烟移开,他额头几乎要碰到对方的额头,远远乍一看上去,仿佛一对在深夜私会的情人。
这种用亲昵来掩盖恶意、来混淆冷漠的习惯,或许也是一脉相承。
“……”
苏格兰死死抵着压根,一言不发地盯着他。
显而易见,他不会开口。
毕竟在苏格兰眼中,这就是巴罗洛在确认除了U盘里的内容外,苏格兰究竟有没有窃取到更多,传递更多其他更多情报给线人的表现。
尼昂如今五感敏锐到离奇。
像是一连灌下了三杯浓缩意式黑咖,他的大脑每根神经都在十倍运转。
他听见很细微的不断靠近的脚步声。
“理论而言,我从不单方面撕毁合约,毕竟我是百战百胜又敬职敬业的完美雇佣兵。”
银眸的男人自言自语,他抬手,果断的将苏格兰的脱臼的肩膀给扭了回去,却又同时后退半步,抽出了枪,抵在了对方的喉管上。
“当然,我现在仍旧是。”
他接下的任务,从不会失败。
而失败的任务,原因一定不会是因为他的失误。
总是雇主那边先出现了问题。
比如说,对方触碰到了更优先级别的原则,导致任务终止。
尼昂在签订合约时一贯会把自己的行事作风与条件说得清清楚楚,组织这些年也的确没有违背过。
可惜。
对方恰好就越过了尼昂唯一不会说出来的那条底线。
——占据一切原则之上的原则。
不容触碰不容冒犯的,属于血脉里的尊严。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