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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还在,但是周围变了,空气甚至有着陌生的淡淡血腥味——不奇怪,尼昂腹部的伤当然不会在一个晚上之后就愈合,而睡姿不算太安稳的某人,睁眼醒来导致伤口有点再度流血、重新爆炸,也是不算稀奇的事。

最重要的是……

尼昂的身高体型,比新一与毛利兰高挑多了。

对于小动物来说,会直立行走的人类,简直像是巨人一样可怕。

还没长大的小狗崽,凭借刻在基因里的天性警惕了起来。

它当即就夹着尾巴,色厉内荏地龇牙:

“……呜汪!”

小狗崽凶巴巴。

明明在害怕,却还是对着面前的高大男人示威地叫了好几声。

某些动物的敏锐度真了不得。

能够认出什么人是无害的,而什么人——

是危险的。

尼昂蹲下来,对小狗的威胁完全不屑一顾。

他只是挑挑眉,抬手,用手指快速戳了戳小家伙的脑袋,把狗戳了个后仰,然后吐槽:

“……说好的很乖呢?”

这不是凶得很嘛。

“话说回来,我还真不喜欢你那身银灰的皮毛的。”

有种说不出来的既视感。

有点像……

……但皮毛夹杂的些许黑色又不太像。

话说到底像什么?

手指一下一下避开小狗还没长齐的乳牙,每次都精准戳在对方的脑袋上,尼昂把狗子逗弄地晕晕乎乎,还一边歪头,最后自言自语继续道:

“但也实在没办法了,优秀的绅士不该无端违背自己认真给予的承诺。”

手一把捏着小狗崽的后脖颈。

显而易见。

不管是猫还是狗,弱点都在后脖颈上,捏着后脖颈悬空提起来,大多都会停止挣扎——不同于多数猫咪,狗仅限于幼崽期这么做,它们后脖颈的表皮更脆弱,而且长大后,后脖颈的那点力道完全支撑不了它的体重,直接拎起来往往会弄痛、弄伤它们。

当然,小型犬就另当别论了。

应该庆幸这只落到没有半点养狗常识的某位残酷雇佣兵手中的小家伙,体型还不大,体重也足够轻。

被拎起来的小毛球乖乖夹着尾巴,一声不吭。

尼昂凝视着对方的眼睛。

带着蓝色美瞳的眼睛眨也不眨,小毛球则是完全不敢对视。

毕竟在狗眼里,对视是挑衅,被紧盯的危机感,和尼昂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不喜气息,让小毛球不由无意识的示弱。

“喂,狗。”

晃了晃手里的小家伙,显然连个临时名字都不打算起的尼昂低声道:

“一个月,最多两个月,当然,如果明天能滚蛋就最好,别给我添麻烦。”

放下了手里的小狗,没有养狗常识的某人不再理会,并直接拿起钥匙,换好鞋,打算出门。

他得先去填报自己咕咕作响的肚子。

顺带给某个毛茸茸的不速之客准备未来的生活用品。 。

尼昂讨厌狗。

愚忠的狗。

盲目的狗。

助纣为虐的狗。

……

但对于饲养狗狗的人来说,被狗狗无条件偏爱与信任的感觉,一定特别好。

因为不管你是贫困还是富有,善良还是邪恶,年轻还是衰老,健康还是疾病。

只要得到过一点爱,将你认定位主人,那么狗总是会爱着你。

——狗最大的幸福,永远都是你。 。

狼是群居生物。

而喜欢群体生活的动物,就不可避免会产生阶级。鲜明的阶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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