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排行榜里,都是本土品牌遥遥领先。宾利是冷门中的冷门,不仅是因为人气在这边不足的缘故, 动不动就几千万日元起步的价格也是一道门槛。
所以一台宾利,只要被认了出来,就难免引人好奇。
不巧。
不管是莱伊还是琴酒,都相当熟悉宾利这一牌子的车标与特有的设计点。
哪怕是一辆陌生的新宾利,但恰恰停在酒吧不远处……
想都没想偶然路过撞见这辆宾利,从而进入酒吧的莱伊,若有所思的看向琴酒。
想都没想任务结束,正好顺路打这条街离开,同样注意到这辆宾利的琴酒神情冷漠。
——真神奇。
——仿佛经历次数太多而形成了巴普洛夫效应般的本能,脑子都想都没想就做出“在酒吧附近看见宾利=去酒吧内逛一圈”的决定。
当事人巴罗洛喉咙里含混着什么骂人的英文。
莱伊当做没听见,并直接决定无视旁桌的琴酒一行人,自顾自的点了一杯解酒水,将其推到巴罗洛面前,同时把对方没喝完的那小半杯烈酒移到自己这边。
“你要是想要拼酒,不妨让我替你。”
莱伊脑子极好,他快速根据现场状况与尼昂和琴酒的恩怨而猜测出了大致状况,因此这么平静说道,语气间甚至带上了点纵容与无奈,像极了十佳好男友那般:
“我对我的酒量还蛮有信心的。”
琴酒再度冷笑一声,原本在酒精和其他微妙因素下渐渐舒缓开来的气息,因为某个不速之客而再度掉落谷底,沉甸甸的像是暴雨前的积云。
——尽管他完全没有自己也是不速之客的自知之明。
伏特加不明所以,但不妨碍他看出自家大哥和组织最近赫赫有名的巴罗洛之间的不对盘。虽然觉得和巴罗洛闹太僵不好,但作为十佳好小弟,他下意识就脱口而出:“什么啊,都已经喝了一半了,中途换人算什么?”
“那你也可以替你大哥拼酒。”莱伊平静回答,“或者我先自罚三杯也无妨。”
他是对着伏特加说,墨绿的眼睛却是盯着琴酒。
说起来,莱伊和琴酒的确有点相似。
冷静自若的性格,同色调但一深一浅的眼睛,相似的长发,还同样是行动组的顶尖人才。
只不过一个黑发,一个银发罢了。
苏格兰左看看右看看,总觉得气氛有点古怪,一时间越发噤声,静观其变。
巴罗洛盯着眼前那杯解酒水,倒也没拒绝。
烈酒伤胃,哪怕仗着年轻对自己身体有自信,也不免会因此而不舒服。
他一口把解酒水喝完。
而在与琴酒较劲的过程中被突然闯入的莱伊打断,兴趣来得快变得也快的巴罗洛,也对拼酒失去了兴趣,他甚至都不想在这继续喝酒了——来酒吧是为了玩乐,而现在有两尊凶神恶煞的门神在,除了给自己添堵,还能找什么乐子?
把自己当乐子吗?
巴罗洛把钞票拍在桌面,起身就打算走。
偏偏琴酒冷不丁地忽然开口:
“喂,巴罗洛,你是不是又做了什么多余的事。”
巴罗洛停下脚步,神情懒洋洋,丝毫不慌:“什么?”
“你之前那个任务,我看了你收尾工作报告。”琴酒言简意赅,嗓音如蛇般嘶嘶作响,低沉不善:“然后发现了很有趣的事情。”
苏格兰眼神闪了闪,呼吸微微屏住,在紧张的同时,无意识的为巴罗洛感到担忧。
巴罗洛的任务报告,一贯相当简单。
他不爱写东西,所谓报告一向颇为简短,比如一个复杂的暗杀任务,他可以缩写成“前往XX处,确认目标位置,顺利击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