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是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的实物。
“兴趣变态的老不死。”尼昂嘁了一声,低语着,目光环视起四周。
毫不意外,大厅内的船员有点过于多了,尤其是二层,几乎站了整整一圈,确保一层每一个角落都在监视以及可触及到的范围内。
——是狙击手啊。
已经有人开始往自身最擅长的游戏桌聚集。
尼昂站在原地没动,琴酒也没动。
两人都在观察着状况。
如果是推理游戏的话,脑子与观察力好的占据优势;如果是纯粹的生存游戏,反应、体能和狠厉的一方占据优势。
而这种金钱游戏——是最难把握,哪怕是老油条都容易翻车的东西。
“这次的任务,奖金有抽成吗?”尼昂看向中央的钞票山,向旁边侧了侧头,这么低声问。
“不知道,但如果钱能带走,给你的报酬自然不会少。”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会说出优先带走一瓶酒,钱怎么样都无所谓的组织管理层,脑子越发不好。”
“少废话。”
尼昂从口袋摸出烟,“你出千会吗?”
琴酒反问:“你觉得我会?”
“那你跟过来有什么用?纯气氛组?”
尼昂叼着烟,用打火机点燃,凝视着琴酒的幽邃银眸里满是嫌弃。
虽然这么问着,但尼昂对组织这么安排的原因心知肚明:想必是早就知道卡尔比彻姆的遗产之大,兴趣之恶劣,游戏之风险,因此组织必须要派出两个绝对忠诚又有足够能力的部下,来稳定在游戏中取胜。
——说起来,什么时候我也被列为“足够忠诚”的行列了?
——我可不想和琴酒一样,成为其他人眼里的组织番犬。
琴酒冷笑了一声,对尼昂口中气氛组的讽刺不置可否:“那可不一定。”
按照变态老头的规则,这里的百人,最终只有一组能活下去。
那么问题来了。
除非是傻子,才会在输了即死的规则,自己本金见底的情况下乖乖认命。
第一天或许还能勉强维持平衡,但越到后头……这群亡命徒就越不会老实束手就擒。
讨厌狗的尼昂漫不经心,还在嘀咕着“组织番犬”的事。
他心想:或许我上次太积极工作了,为了一朝在日本和琴酒平起平坐,给组织带来了太多额外收益,才会让组织给他安排这种过分麻烦的事。
七天?
谁要在这艘破船上呆七天。
……而且,是组织自己说,优先要酒不要钱的。
尼昂目光再度转向了酒吧那侧。
半个右脸连同眼睛都是可怖烧伤的烧疤女同样看了过来。
对方一动不动,也没有第一时期前往赌桌。她身后笔直站着的强壮男人,也毫无异议的继续站在原地。
尼昂重新迈步走向对方,这一回他敏锐的避开了琴酒的阻碍。
“巴拉莱卡大姐头,好久不见,能够在这种地方相遇,还真是让人意外。”
西装革履的绮丽男人笑容灿烂,站在距离女人近两米开外的位置欠身,直到被点头允许才再度上前。
“确实让人挺意外的。”俄罗斯黑手党支部头目,出身军队的巴拉莱卡看向面前熟悉的脸,低笑了两声:“长大了不少嘛,尼昂,最近两三年没怎么听到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死在哪里了呢,怎么样——你要找的人,有线索了吗?”
“没呢。”耸耸肩,尼昂语气平静的回复。
巴拉莱卡倒是并不奇怪。
或者说,要是真的能被尼昂找得到,她或许才会感到惊奇。
不再追问这件敏感的事,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