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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是已经把你对上号了吗?”
面前狼狈的绿眼睛男人,早不再如当年初见时那般,有着一对未出社会大学生那般清澈明亮的双眼了。
“一副丧家犬的模样呢。”
尼昂观察半晌后,低笑了两声,语气无比轻快,没有半点同情:
“虽然剩的印象不深,但如果是情人的话,我肯定不爱找同行,也更不可能找你这种没什么精神的丧家犬,基于这一点考虑……哈,命运还真是反复无常啊,短短几年,就可以把一个人变得那么狼狈。”
“让我努力想想,当年在布鲁克林区那件地下酒吧整天蹲我的那个青年,我隐约记得是个前途无限的大学生吧?”
一夜情的对象,自然得足够无害,也得足够顺眼称心才行。
而现在诸星大,完全不符合这两个标准。
“……”落魄至极的诸星大面无表情的回视着,像是被戳中了内心的伤疤,不由抿了抿嘴。
“你遇上什么事了?”
稍稍有点好奇,尼昂毫不委婉地进一步询问,但他却并没有打算听对方说明的意思。尼昂直接当着面从兜里掏出手机,搜了搜最近的新闻。
然后果不其然看见了诸星大所说的通缉令。
只是……
尼昂挑眉,没看文字,直接把手机搜索出来的通缉令放大,并无比嫌弃地把那胡子浓密、头发凌乱、黑眼圈阴沉,几乎看不出五官细节且平白无故老了十几岁的颓丧脸放到诸星大旁边对比。
虽然仔细看还是能够看出相似之处的,比如说那如出一撤的阴沉眼神。
……但乍一看,怎么都觉得像是两个人。
返回搜索页面,扫过上面的新闻报道,“新泽西州一家五口灭门惨案?”尼昂缓声念出了标题,并一目十行的扫过整篇报道。
诸星大无疑是杀手中的新人,虽然身手不错,但暴露得太快。而一个杀人犯,还是穷凶极恶的灭门惨案的杀人犯,在千钧一发逃脱追捕后,惊魂未定之际自然会想要对自己进行一点伪装。
这是不想要被人发现的基础常识。
诸星大不懂易容,但他显然很清楚自己沧桑落魄邋遢的模样与收拾整齐后的区别有多么的巨大。
不需要多少技巧,通缉犯为了躲避追击,在犯罪后把自己打扮得与过去风格截然不同是很自然的:长发改成短发,蓄须改成无须,充分利用自己亚裔的优势等等。
这是谁都能想到的最基础的伪装手段,或许瞒不过专业的机器与一定水平的警察,但糊弄一般人完全足够了。
这些点在尼昂心底过了一遍。
他无意点评一个新人杀手的行动漏洞,在明白状况、看完新闻报道与通缉令后的第一时间,他脱口而出的是:
“这通缉令可真丑。”
诸星大:“……”
然后第二句话是:
“你要是顶着通缉令上的模样认出我,我宁可杀了你,也绝不会承认我以前挑情人的眼光那么差劲。”
诸星大再度沉默,片刻后,已经直到面前这人完全没有半点旧情的他,缓慢说道:“你不会杀我的,因为这里就我们俩,谁死了,另一个人就是凶手。”
“不好意思。”同样的恶人尼昂说得理所当然:“比起你这个正在被通缉的罪犯,我只是个被挟持的可怜人质,哪怕最终‘侥幸靠着矫健的身体夺枪自救,并一时应激杀了人’,也有正当防卫法判我无罪。”
“……”
诸星大没再吭声。
尼昂满意地将其评价为识趣。
“你和我认识的时候,绝对不是通缉令的样子吧?”
尼昂再度在诸星大面前蹲下,歪头看着对方那阴沉沉的双眸,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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