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哥——”
男孩听见了声音,动了动,脑袋抬起了一点。
磕破了的额角淌下的血糊满了他半张脸,他挪动着手臂,也努力朝前方伸出。
然后。
……手被他父亲一脚踩在了鞋底下。
咔嚓。
男孩听见自己的手腕传来一声刺响,与此同时,是连绵不断的巨痛。
他听见他父亲又在和人对话:
“喂,这小子你要不要?他脸也长得蛮漂亮的。”
“怎么?你不是一贯留儿子帮你处理生意的吗?”
“这玩意养不熟,仿佛脑子有问题一样……我有两个听话的儿子了,现在也不缺这个。”
“这样啊,那你找别人问问,我不要,我只收五六岁的,你这个超龄了,性格还差。”
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
撕碎你的脸,剖开你的胸膛,刺穿你的脏器,将你分割成无数段——!
可不管杀意如何强烈,两只稚嫩的银眸幼兽,也依旧只能目眦欲裂地看着彼此消失在视野中。
而他们这样的孩子,只不过是万千太阳无法照射到的黑暗角落里,平平无奇的其中一个。 。
2010年。
纽约。
凌晨两点十五分。
踏、踏、踏、踏——
伴随着清脆的高跟鞋脆响,一手转着钥匙的贝尔摩德步伐优雅的停在了心理事务所的大门。
钥匙打开了锁,进来后直接关上门,她熟门熟路的越过前面的候诊室与诊疗室,一路沿着走廊走到事务所的内部私人领域。
“咚咚。”
抬手敲了敲某一间房门,然后不等回复,她直接拧下门把。
吱呀一声。
房门打开,中央靠着椅背闭目养神的尼昂,骤然睁开了锐利又杀意四溢的银眸。
“咔嚓——”
以惊人的速度抽出手枪、松开保险,扣在扳机上的手指仿佛即刻就要摁下。
只是抬眼刹那在眼中晃过的一缕浅淡金色,让尼昂的手一顿。
……漂亮的、像是阳光一样的金发。
“巴罗洛!”
贝尔摩德脸上的笑意一僵,毛骨悚然的感觉从脊背窜上大脑,她当即厉声喊道,不仅迅速侧身躲到墙后,脸上的轻松自在也彻底消失。
直到危险的枪口垂下,银眸的男人不确定的喊了一声“贝尔摩德?”,她才缓缓松了口气。
“当然是我。”贝尔摩德挑眉,谨慎的上前,目光打量,随后才恢复了原本轻松的语调,半开玩笑般:“要捏捏我的脸,看看我是不是易容吗?”
“不用。”尼昂观察了一下对方,把枪放回原位,然后顿了顿,“抱歉。”
“道歉就不必了,看在你好像不是故意吓我的份上。”贝尔摩德风情万种的翘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不过你怎么了,看着迷迷糊糊的,我一路可都没收敛脚步,你居然完全没听见?这可真难得——睡着了?做梦了?”
“只是打了个盹。”
尼昂说着眼神微沉,片刻后将立即微笑着将眼眉弯起,于是,银眸里的情绪就这么被藏了起来。
他语气自然平静,像是在闲聊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
“在梦里梦到了以前得罪过我的不可回收垃圾,真是晦气。”
“得罪你的人?能被你记到做梦都忘不掉,难道还没死?”
“不,已经死了,死的透透的,尸体大概被分成了起码十份——”
“诶,看来确实有很大的恩怨嘛。”贝尔摩德撑着脸,饶有兴致:“死了都还能被你记着。”
“毕竟那家伙不是我杀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