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说:“所以,这算是移情吧?”
贝尔摩德那时就当即大笑出声。
“你这个拙劣的小骗子,既然你不愿意说,那就算了,反正吃亏的是你。”
她显然不信。
当一个男人说你像他妹妹的时候,那九成九的概率都是骗子。
而事实上,这也的确是谎言。
贝尔摩德曾经见过尼昂对一个与她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生活在和平社会的乖乖女说过类似的话。
“我有个小妹妹,虽然已经有段时间没见过了。”
“你和我许久没见过的她一样,柔弱、纤细又美丽。”
——这仿佛是尼昂什么固定的拒绝女性求爱的公式,只是换了里头的代数。
这是一句拙劣的谎言。
尼昂有个鬼的小妹妹。
但不管对方到底为什么会有这么古怪的毛病,贝尔摩德都不在乎。
她也理所当然的偏爱起了尼昂。
——没有任何感情因素,只是单纯功利的偏爱这个强大、有钱、又愿意哄着自己,甚至不需要任何回应的雇佣兵。
毕竟她需要一个好用的打手。
就目前来说,没有其他组织成员比尼昂更好用也更强大的打手。
无情的魔女和兴趣古怪的假绅士……尽管利益因素太多,但目前来说,没有利益冲突的他们也能算是一对表面关系不错的好友。
说到打手,贝尔摩德最初更看好的,其实是黑泽阵。
甚至她当时还难得对一个男人有了那么点和爱有关的情绪——虽然那点爱过于淡薄,基本和养一只漂亮的宠物差不多。
但最终那点小火苗没来得扩散就熄灭了,因为对方实在是过于不解风情,对她的态度也相当疏离。贝尔摩德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爱好,而在与尼昂混熟之后,黑泽阵也不再是她最心仪的选择。
如果没有爱,只在乎一时的快乐,谁都会更喜欢嘴甜且懂得哄人的男人。
尤其是在两个选择都是亡命之徒的前提下——金发魔女自然会选更大方且好相处的。
而不是一个阴森森又满脸冷漠,不仅不解风情,甚至还总是用如同什么野兽一样无比渗人的眼神盯着他们的冰块。
那个银头发的冰块冷眼看着尼昂与贝尔摩德的互动,啧了一声,用那低沉微哑的嗓音无比嫌恶道:
“真恶心。”
……贝尔摩德总觉得黑泽阵的敌意更加的集中在自己身上。
她挑起自己精心绘制的眉毛,歪头用指尖点了点自己的下唇。
尼昂找一夜情从不走心,因为对男人态度堪称残酷冷漠,并从不关注男性的情感,因此在这一点上,他反而没有贝尔摩德敏锐。
很偶尔的——如果不是因为黑泽阵和尼昂过去打得你死我活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贝尔摩德绝对会怀疑尼昂是不是为了“找乐子”,从而钓到他死对头身上。
不,就算打的你死我活,也不好说没什么猫腻。
亡命之徒一贯不能按照常理来理解。
贝尔摩德在观察这对搭档的相处过程中,嗅到了一点男性最恶劣的占有欲的味道。
这让她相当感兴趣。
而提到“找乐子”的对象,贝尔摩德上个月倒还真的刚问过尼昂这件事。
可惜,尼昂当时是一副吞了苍蝇的表情。
“饶了我吧,贝尔摩德小姐。”
他表情很是僵硬,似乎在很努力的保持在她面前的体面:
“我找乐子从不喜欢对身边的人下手——更别说是和死对头。”
www.jiubiji.cc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