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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的事实——雇佣兵出身,接触的人和环境都没什么道德可言的尼昂,的确不在乎自己的私生活问题。
他性需求很低,但既然生理功能正常,就不可能完全没有性冲动。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活着不为了开心快乐,那根本没有意义。
所以“千金难买我乐意”的尼昂并不排斥私生活,虽然不像贝尔摩德那么有经验,但在十八岁的时候,他在美利坚也有过固定的搭档。
不是事业的搭档,只是单纯的一夜情搭档。
虽然“固定”和“一夜情”这两个词好像不太搭,但就过程而言,的确是这么一回事。
最初是闲着没事在美利坚的homosexuality酒吧找了个顺眼的家伙搭讪,然后就一眼发现自己挑中的目标是个误入其中的大学生。带着恶趣味请对方喝了一杯,挑拨了人家几下,然后耸耸肩适可而止,让不明所以的小白羊赶紧滚出去换个地方喝酒。
之后是怎么成为床伴的也不好说,缘分可能占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毕竟他们从没换过联系方式,接触纯靠在酒吧的偶遇。他本来就是来找一夜情的,只要对方同意一切都顺理成章。而一夜情之所以叫一夜情,就单纯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不走心。所以尼昂从不给对方自己的手机号码,也没想过再约。
但偏偏每次有这么个打算、再度去酒吧找合眼缘的家伙搭讪时,尼昂总能再度撞见对方。
微妙的缘分——或许对方有在刻意蹲他——无所谓,反正对他造不成威胁。总之,愣是将一夜情变成了固定一夜情搭档。
尼昂倒是并不排斥这一点。
首先就是体验不差,其次是对方从不死缠烂打,话不多,而且脑子还蛮好的,貌似是在名牌大学读书,知道的东西挺多,偶尔没兴趣干那事纯喝酒聊天也不会觉得扫兴。
虽然偶尔对方会想要交换联系方式、希望从一夜情变成固定交往的伴侣这件事有点烦,但对方多少还知道度,打探的行为也不算很过火,被拒绝后当天就不会再提,也很知趣的不会道德绑架……因此姑且还在尼昂的忍受范围内。
毕竟除了对方之外,想要找到第二个符合眼缘的人实在很难,他还满挑剔的。
然后?
然后约莫两年,尼昂在美利坚呆腻了。
主要是他在美利坚的委托总是会撞上另一个银发和他差不多大的倒霉同行,本来能够无伤完成的工作愣是得战损,一些子弹等物资的消耗也不得不增加,让他着实烦得不行。
正巧那时他熟悉的一个黑市中介人的业务扩展到了英国,在找着什么的尼昂在美国呆的差不多之后,便应邀换了个国家转悠。
离开时,自然没有和床伴先生打招呼,也没有告别。
毕竟就算变成了固定床伴,一夜情也终究是一夜情。
他双标又凉薄的明显,对男人怎么想毫不在意——只是消遣而已,再说,对方一个前途无限的名牌大学生,也没必要和一个危险的雇佣兵扯上太深的关系,这也是为了对方好——虽然尼昂直接消失的原因完全没有那么好心成分,基本可以说是完全没放在心上。
甚至在21岁的现在,尼昂都快忘了当时那个大学生的名字了。
对方叫什么来着——?
非得追问,尼昂也忘了,毕竟当时一周最多才见一次而已。
尼昂对其残留的印象,大致就只有那好像是个日裔混血,有着对绿眼睛,长得比他还高一点这些。
。
比起休闲时刻的消遣,那个叫黑泽阵的银发的倒霉玩意倒是让人印象深刻,甚至一度让尼昂格外讨厌银色——后来觉得不能因此讨厌自己的眼睛颜色而放弃了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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