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2008年12月24日。
英国。
今天是平安夜,并恰到好处下了一场小雪。
在这整个英国最大的节日圣诞的前夕——整座城市各个大街小巷都或多或少的被各式各样的圣诞装饰所点缀,就连每一片雪花每一缕风都带着喜庆的味道,无声述说着这一年一度的欢乐,和那即将到来的盛典。
晚上八点二十五分。
一辆通体漆黑的宾利从道路远处驶来,并最终稳稳停在了一家酒店的门口。
车灯熄灭,车门打开,一位穿着贴身的西装三件套,还套着保暖又宽大的黑色大衣的高挑男人从中走出,随后大步走向酒店。
“平安夜快乐,先生。”
酒店接待员以绝不出错的完美礼仪迎了上去。
他一眼就看出了这辆车与这位客人身上西装的价值,当即无比热情地微微欠身,询问道:
“请问您有预约吗?”
“当然,三天前我曾经打电话来预约过,我订了一间为期一周的假期套房。”
“请问您登记的名字是?”
“尼昂·弗拉德。”
客人——身长至少有185cm的尼昂,这么和接待员一答一问。
他的嗓音低沉,像是悠扬的大提琴,而那完美的英伦腔与礼貌的用词用语,无一不让人联想到良好优越的家境。
而接待员注意到,这位尼昂先生还有一对相当少见、仿佛某一版本希腊神话描述的女神雅典娜那般如同融化白银似的眼睛。
……那缥缈的银灰色在长且密的眼睫所投下的阴影中,看上去格外幽邃又神秘,甚至一度压住了那同样优越的五官的存在感,让人第一眼的印象只剩下了那对双眸。尤其是那微弯上翘的眼型,看上去哪怕不笑都带着一丝笑意,看上去惊人的漂亮夺目又亲切。
接待员不由恍惚了一瞬。
但他很快回过神,笑容越发真诚。
因为接待员想起了客人报的名字所对应的订单——尼昂·弗拉德先生订的是他们酒店最好也最贵的假期套房,甚至还包揽了所有他们能够提供的附加服务,如配餐、配酒、配烟、专属管家等等,并直接付了全款。
这位客人肯定不缺钱。
而没有服务人员,会不喜欢这种有钱、俊美又绅士有礼的顾客。
虽然只是初见,但接待员却已经下意识的认为对方是位讲道理的格外标准的英伦绅士。
因为对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仿佛是从教科书、从电影里走出来的那般,无比的契合。
这种第一印象,强烈又鲜明。
虽然隐隐觉得这种“过分标准”太过不可思议又有点异常,但接待员还是很快就把那点困惑抛之脑后。
总之,这样的客人只要用心招待好了。
在这种特殊节日,小费一贯少不到哪里去,而什么都没有小费重要!!不然谁愿意节假日加班!?
接待员让同事赶紧帮忙把客人的车停好,然后一边帮忙提着行李,一边快步指引尼昂前往柜台。
登记完入住信息,取了套房钥匙,他还一路带这顾客进入电梯,直直抵达高层的房间。
“说起来,我有点饿了,我的晚餐现在能送过来吗?”
走进套房,尼昂环视了房间一周,然后满意的把大衣脱下,随后这么开口询问。
接待员:“现在开始准备,按照您预定的菜单,我们最快需要二十分钟……需要我们先为您送点圣诞特供的点心和红酒吗?我们的招牌树干蛋糕是全伦敦最好的,我们的点心师是正宗的法国人!”
“喔,那还是二十分钟后再一块送来吧。”思索后摇了头,把大衣丢到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