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鸾》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对她死心。
“这女人就是个祸害,本以为从小养着就能让她一心一意向着陛下,可不想依旧是本性难易,竟然在那样的时候弃陛下而去,置圣体安危于不顾。”
元晔看着他那气愤难平的模样,自嘲一笑,“王叔当年提拔崔晟进京,又让陆鉴收明锦做养女,从小给她灌输要做皇后的思想,可她还是没有爱上我,可见她不爱我,并不是因为她遇见我的时机比陆聿晚,而是无论相遇早晚,她都不会爱我。”
元显沉默。
前世,崔贵人自尽后,元晔形神大损,身体日渐憔悴,却不顾百官劝阻,拖着病体连年御驾亲征,最终驾崩在南征的路上,没两年就随崔贵人去了。
君主崩殂,少主登基,改革功败垂成。
元显夙愿难平,悲愤交加之际,呕血猝死,不想一睁眼,竟重生到了青年时期。
元显大喜过望,觉得这是连老天都在帮他!让他辅佐皇帝完成他们前世没能完成的改革大业!
此时,明锦尚未出生,崔晟也不过是洛阳一个不起眼的小吏,他藉机提拔崔晟至京城,还把他介绍给了陆鉴做幕僚,兰陵长公主失女后,又给陆鉴出主意可以抱个女婴给公主,来安抚公主。
陆鉴便很自然的想到了幕僚崔晟家中有一刚出生不久的女婴,顺理成章收养明锦为陆氏嫡女,给了她一个足以成为皇后的显赫出身。
他以为只要让明锦和陆聿一直以兄妹相称,二人便不可能再发展出爱情。
他以为从小给明锦灌输她是皇帝的女人的思想,明锦就会一心一意爱着皇帝,元晔就能得偿所愿,就不会再重演前世英年早逝的悲剧,就能以全部的心力投身改革,完成一统天下的千秋功业。
可不想这女子竟是天生放荡,水性杨花,毫无半分忠贞之心,明知自己是皇帝的女人,还罔顾人伦,跟名义上的养兄纠缠不清,一次又一次的背叛皇帝。
世上怎会有这般不忠不义,无羞无耻的女子?
元显气愤难平,只觉自己这十几年的谋划都白费了。
“三大改革已定,太后已无利用价值。陛下何不现在就清算陆氏,曝光陆聿就是魏长风的真相,迫使太后隐退。这样,日后即便有了子嗣,也不必担忧太后杀母夺子,控制太子。”
元晔揉了揉眉心,跟他分析利弊,“均田制和三长制都是太后主持推行,政策下放到地方,起码要三五年才能小见成效,此刻清算陆氏,无异于否定陆氏的政绩,届时,这两道政策就会立刻宣布失败,再难推行。”
元显蹙眉,意思就是要三五年之后,改革初成,局势稳定了再清算陆氏?
不过这也的确是个问题,朝廷如今是没有足够财力对南朝用兵的,均田制和三长制的推行,一来是遏制豪强世家,二来是为了充盈国库,国库有钱,才打得起仗,才能挥兵南下,完成一统天下的千秋大业。
“现在太后都不惜给陛下下药来让陛下临幸后宫,明摆着就是要靠掌握太子来要挟陛下。”
前世,元晔被太后掌控太子后,陆氏的教育,直接致使太子跟皇帝政见不合,走向政治对立。
后来,元晔废了那么多的心力,杀陆聿、清陆氏,才最终完成了废太子计划,另立崔贵人之子为太子,却也致使崔贵人走上绝路,皇帝英年早逝。
这一世,他们既然掌握了先机,就绝不能再重蹈前世的政治错误!
“如今徐氏得了恩宠,太后又将她严密监视了起来,万一她再生下太子……”
元显语气顿住,想起前世元晔废太子后,毒杀太子的情景,就是一阵心惊胆战。
在他和元晔都知道彼此是重生归来后,他总是会想,前世元晔并不禁欲,也没考虑过被太后掌控太子的下场,在这个年纪的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是一个大雾弥漫的早晨,门卫小王一如往常打着呵欠去开学校的大门,然后……就看到校外的马路和马路对面的店铺,换成了看不见尽头的长阶,和望不穿的山林草木。头顶还有踩着剑在天上飞的人!——————当全校师生一起穿入修真界……全校穿入深山老林,以为要进行原始深林求生没想到是修真界求生现代化专业爆改各种修真方向寒窗苦读数十年,归来仍需扫盲班(修真界版) 我乐感超强但想选剑修,选擅长的还是喜欢的?为什么都大
其他 8万字 1个月前
艾维娜,前某宗教圣女,现在是红发海贼团的成员 相比起其他成员,艾维娜的性格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她不会骂船长傻逼,会鼓励胆小的战斗员,会帮有洁癖的船医做清洁 还会和某个海王副船长谈恋爱 所以在新世界里所有海贼都明白一个道理 面对红发海贼团的时候 你如果骂红发海贼团的船长,成员们或许会跟着你一起骂 但是如果你多看了一眼艾维娜,成员们的武器就已经抵在你的脑门上了
其他 52万字 1个月前
每个世界都有个反派小炮灰,他们恶毒暴虐,最终会获得了该有的结局,某天,恶毒炮灰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结局,他们撩摊子了:这份工作完全干不下去! 新上任的楚寻声不得已接手了这份工作,兢兢业业把死不悔改的恶毒炮灰做到底。
其他 53万字 1个月前
没心没肺吃了就睡x天天发疯但没啥用·疯批变爹系 萧青棠父为平南侯母为宗室郡主,又是家中年纪最小的,被宠得脾气极差架子极高,没人敢触他的霉头。 谁知侍郎之子竟胆大包天冲撞了他, 他脸一黑,要将人掐死时,瞧见了侍郎家患有痴症的小娘子。 长得倒挺不错,真是个傻子? 有意思。 他看向马车里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挑了挑眉:“将这个小傻子送给我,我饶你一命。” 小姑娘圆圆的脑袋从马车里钻出来,鼓着包子脸,气呼呼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时归穿成书里早死的无名路人甲。原主被娘亲托孤,跟着舅舅上京寻亲,却在寻亲路上被拐进醒春楼,十三岁做了富商的外室。等被掌印亲爹找到,早已是乱葬场的一堆枯骨。她穿来时,正偷听到舅舅与花楼的老鸨讨价还价,想将她卖个好价钱。时归:??说好被拐的呢?放弃寻亲跟着舅舅安分过日子的路子是断了,偏那远在京城的亲爹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相传那位司礼监掌印原是清贵读书人,连中两元入京赶考,不料得罪权贵做了宫里的太监。
其他 71万字 1个月前
苗疆少年真疯男主x老实人女主 贺岁安穿书的当天磕坏了脑袋,无处可去,想跟一名少年走,然后就被他捡回去养了。而捡她回去养的少年来自传说中很神秘的苗疆。 其实她不太喜欢他身上的虫蛇。 但她谁也不认识,还是选择留在他身边。 相处下来,祁不砚觉得贺岁安香,她便给他闻个够;祁不砚不明白男女为何要藏起来亲密,好奇是什么感觉,贺岁安踮起脚,亲了他。 祁不砚喜欢上这种感觉。 她却忐忑不安,因为他好像不满足于亲了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