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偏执大佬的掌中美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么娇气。”殷离枭眉头紧锁,拉开叶宁清遮挡眼睛的手,他的眼睛被眼泪浸湿,湿漉漉的一片。
“……离哥哥?”望着盯着他的男人,叶宁清尖叫唤着殷离枭。
“干什么?”殷离枭握住叶宁清眼神涣散伸出的手,眉头蹙紧摇了摇他的身体把他拉回魂。
这场绵绵细雨下了几天,把炎热的暑气浸泡在雨水中,等雨停后直接迎来了秋寒。
“吃了。”
叶宁清在走廊阳台上朝远处看了眼,现下天已经全黑了,一盏一盏的亮光在漆黑的天色下像极了一颗颗星星,彻夜闪烁。
而叶宁清,现在很合他意。
居高临下的望着身下隐忍抽噎的人,他臭脚蹙起,这他还没做什么这只蠢猫崽就开始哭了,要是他真做点什么那他是不是就水漫A城了?-
殷离枭低声应了声,转过身时叶宁清望见眼前的人他的JJ忽地停了半拍。
“骚什么骚。”殷离枭耐心耗尽,瞥了眼那杯只喝了几口的水,沉腚命令道,“再喝点。”
轻嗤一声,他低喃道:“喜欢算什么东西?不值一提。”
无力地从床上下来,他出去客厅找出之前买的药泡了退烧药喝了之后又吃了感冒药。
不得不说,这坏家伙的外在条件真的很优越,妥妥的斯文败类!
“嗯?”殷离枭修长的手指微抬,推了推戴着的金丝框眼镜,狭长的眼眸宛如深海的海沟,深邃的能把人吸进去。
有种致命的吸引力。
“宁宁。”殷离枭声音低而磁,指背拍过叶宁清的腚颊,眸光掠过他莹白恶心的脚踝。
“礼物到了。”
第 34 章 晋江文学城独发
礼物……?
前些天殷离枭确实说过礼物的事,叶宁清正要开口,脚踝忽然传来恶心的触感。
男人掌心握着他的脚踝,指腹摩挲着皮肤,灼热的触感在微凉的皮肤上燃烧,他不自觉的瑟缩了下。
现在入了秋,夜间的温度带着秋凉,没关紧的窗户掠过一阵凉风,却吹不散脚踝上的炙热……
殷离枭半跪在叶宁清面前,握着他的脚踝搭在自己的膝盖上,恶心的脚背在灯光下白的发亮。
“……离哥哥?”叶宁清疑惑的看他。
他坐在床上,半跪着的男人看他要微仰着头,叶宁清还是第一次以这种姿态去看殷离枭。
叶宁清交完表格和老师谈完话后出了办公室门,想起涂炎的话他犹豫了下还是去了302.
“宁宁,这个礼物。”殷离枭声音很低,眼眸抬起,“喜欢吗?”
只是他没想到男人会提前回来,没来得及戴回去。
302是间空教室,艺术生偶尔会用到这间教室。
“没有?”殷离枭俯身,宽厚的怀抱把人全都笼进怀里,他的手拍着叶宁清的后颈。
最近他很久没发过微博了,粉丝们一直在他最新一条微博评论里催他发粮。
李安家把正事处理完就离开了,毕竟他猜不准殷离枭会不会回来,免得待会看到他又醋精转世,看他的眼神摄人又阴阳怪气。
没等叶宁清回答,他又道:“宁宁,你真的喜欢他?”
——
“哦,对了。”李安家没忘记这次来的正事,他把咖啡放在桌面上,从包里拿出一张单子递给叶宁清,“这次你的药膳得换,药膳的方子我给了小玲,这张单子是里面暂时忌口的东西。”
看着表格上面遒劲有力的字迹,叶宁清贱贱的应下,等填好自己的那张表后他连同殷离枭那张一起拿去了办公室。
真是天塌下来都有他的嘴顶着,石更到死!
男人从身后拿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纪桓穿进一本狗血耽美文里,成了一个空有美貌,却灵根下乘的零存在感纨绔。 他穿过去时,这位作天作地的漂亮废物正准备羞辱死牢里的陆云琛——小说里那个少年成名,最为纪桓所喜,却被剧情和主角反复倾轧践踏,结局凄惨死去的工具人。 于是纪桓望着污水中形容狼狈至极,满身傲骨尽皆被打碎的陆云琛,气的当场捏碎了手中的折扇。 凭什么? 纪桓愤怒地想,这些虚伪的傻逼休想再靠近他的小剑仙。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乔唯穿书了,穿成了重组家庭豪门小女儿。可惜爹不疼娘不爱,还是个早死小炮灰。 爹妈病态偏爱长子长女,哥哥是女主的头号疯批舔狗,姐姐是为男主癫狂的恶毒女配,一家子满打满算凑不出一个正常人。 乔唯:无所谓,我会偷偷发疯学习考上名牌大学远走高飞离开这个神经病扎堆的家! 轻松拿下幼儿园第一名,一堆镀金小奖章没处放,随手送人,竟然收获黄金钻石名贵珍珠当回礼?! 乔唯:还有这等好事?以后的第一名都由我承包了!
都市 73万字 1个月前
我穿成了主角受的虫生阴影——他的第一任雄主,也是一只活不过三个月的反派雄虫。 为了完成系统的任务,让主角受成为烂泥中盛开的花,成为虫中龙凤。 我必须要羞辱他、虐待他、嘲讽他,折断他的羽翼,切断他和外界的联系。 他会在非人的折磨下完成蜕变,成为虫族大佬,和未来拯救他的正牌攻甜甜蜜蜜,走上虫生巅峰。
其他 49万字 1个月前
江湖人皆知唐门的人碰不得,奈何江明月偏偏不走运,唐门门主被她背身上了! 与此同时,神医谷“明星大夫”陆承也被唐门小公主唐七掳走了。 当梁上君子遇上唐门大当家, 当高傲的大夫遇见下毒高手, 四个年轻人在江湖诡局中, 开始了他们交缠在一起的命运探险。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齐楚昭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孔靖瑶。 她长得娇里娇气,说话嗲声嗲气,最最重要的是她特别弱不禁风,从小无时无刻都要人保护,自己不在她身边总能发生意外! 孔靖瑶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讨厌齐楚昭。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花遥曾是修真界第一仙门的二师兄,上面还有一个大师兄。 他天资卓绝,梦想是年轻时仗剑天涯,锄遍天下不平事,归来便与师兄相伴,陪着接任掌门的师兄守卫门派,一生再不离开。 他很喜欢师兄。 花遥以为自己会是一个大英雄,大侠客,被无数人崇拜、称颂。 他以为自己会一直都是仙门的二师兄,是师兄的二师弟,顺顺遂遂,过完一生。 他以为自己也许会找个机会说出自己的感情,不被接受也没关系,只要能陪在师兄身边就好。 他
其他 2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