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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霍家请的是晚宴,那就必定是吃饭,而不是酒会。
沈灵韵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晚礼服,这件礼服很衬她的肤色,把本就白皙嫩滑的肌肤衬得更润白。
礼服除了修身,还会裸-露大半脖颈。
这样的服装就适合把头发高梳盘起来,再留出几缕长长的头发自然垂落耳畔,这样的造型在把沈灵韵衬托得优雅高贵的同时,也显得她的脖颈很修长。
霍风华今天穿了一套藏蓝色的西服。
他皮肤没那么白,是健康的颜色,穿上藏蓝色的西服彼此相衬,相得益彰。
霍风华换好衣服一出门就看到了隔壁的沈灵韵。
然后他的视线就再也移不开了。
霍风华知道沈灵韵很美,但如此灵动又高雅的气质,他还是第一次看到。
他知道妻子的脾气是真的不好,从她一脚踹破小日子的蛋就知道脾气有多火爆,这样的一个人,居然能把高雅与火爆的气质融合起来,让他深深着迷。
此时的沈灵韵正在挑选首饰。
今天这样的场合,肯定是要戴上名贵首饰的。
纤长的手指从首饰箱上空划过,沈灵韵在考虑衣服,发型与首饰的相融合。
“戴这条项链。”
霍风华的手越过沈灵韵的手,拿起那天在拍卖场上拍的祖母绿钻石项链,然后自然地帮忙戴上。
按道理说绿色搭配红色很俗气。
但项链戴到沈灵韵脖子上偏偏没有这种感觉,就好似红花就得绿叶衬一样,脖颈上一条点睛之笔的项链,瞬间就把人衬托得更美。
“很美。”
霍风华站在沈灵韵身后一起看向镜子。
沈灵韵这时终于从霍风华的突然出现中回神,感受着脖子上温热的大手,她的脸颊慢慢添上了一丝红润,但还是落落大方道:“很有眼光。”
“是锦上添花。”霍风华赞美。
再好看的首饰只有出现在合适的人身上,才能锦上添花,不然就是累赘。
沈灵韵听出霍风华是在夸赞自己,脸颊上的红润更甚,但还是主动挽住对方的胳膊,说道:“时间不早,我们该去大门迎接客人了。”
今天霍家夫妇绝对是最吸引人目光的。
从他们出现开始,众人的视线就都停留在两人身上。
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五点,客人到齐,晚宴正式开始,霍家的厨师绝对是后世七星级酒店厨师的水准,上桌的每一道菜都获得了大家的赞美。
就在大家推杯换盏时,门口保镖来汇报,又有客人上门。
听说是港督带着一群小日子到访,霍风华直接霸气不让开门,他们霍家,小日子没有资格踏进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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