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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洗礼 神明的偏爱。(12 / 13)



《此刻,我即为王[西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该就会抵达新胜利的王城,你也可以等他们上门拜访你,接触之后再下决定。”

“好嘞。”

……

傍晚,新胜利王城城门口。

希莫纳牵着一匹红棕色的骏马,头上还戴了顶插着蓝翎玄鸟尾羽的吟游诗人帽。

他面前站着一位穿着黑色斗篷,浑身裹得严严实实的人。

“你怎么裹得这么严实啊陆易。”

希莫纳对着他这样另类的穿搭目瞪口呆。

那宽大的帽檐还带着柔软蓬松的围巾,直接将陆易尖尖的下半张脸遮了个全。

要不是那双极为美丽的湛蓝色双眸,希莫纳差点没认出面前之人。

“你觉得我为什么裹这么严实?”陆易瞪着一双死鱼眼,“我都没发现你还真有点当吟游诗人的天赋,讲故事的水平我叹为观止。”

洗礼仪式当天的神迹理所当然引起了全大陆范围的热切议论,而这种议论在新胜利帝国内尤甚,新胜利帝国内又以王城最盛。

固然是因为王城内的人目睹了当天的神迹,可其中传播这个神迹的人功不可没。

陆易这几天虽然没有出门,但是马夫特意为他收集了一些王城内传播的主流说法。

其实关于那天的神迹,几乎目睹了的每一个人都能自己说道两句。

但是每个人的表达能力参差不齐,听的人感受大不相同,最后顺利传播开的说法也就那么两三种。

而在这两三种之中,传播最广泛的那个说法正是出自希莫纳之口。

他都捂得这么严实了,还差点被人认出来。

要知道斗篷并不是什么奇怪的装扮,不少辗转在各个帝国的流浪商人都是常年穿着斗篷。

希莫纳挠挠头“嘿嘿”一笑。

“神柱加冕,光明属类,你可是注定要荣耀一生的!有一个仰慕你的吟游诗人不是再合理不过了吗!”

陆易面无表情,脚趾扣地。

万幸斗篷遮得严实,希莫纳看不见他羞耻到泛红的耳垂。

“虽然现在信息传播的速度如此快,但那只是针对大贵族大魔法师们而言的。对于用不到最新发明的平民来说,吟游诗人才是最新消息的传播者。

“我可以是一位记者——写报文的那个是叫记者吧?我应该没记错。也可以是一位传播者,或者说是吟游诗人,我还是更喜欢吟游诗人这个称呼,听起来就很酷!”

“简直就是酷毙了。”陆易说。

“但我始终是希莫纳,是你最忠诚的朋友与追随者。”希莫纳咧开嘴笑了一下,“任何你需要我的时候——嘿!哥,只要你一句话,我立马拍着马十万火急赶到你面前!”

“那真是太棒了……真的,太棒了!”

希莫纳笑着看着陆易,“陆易,能摘下面巾一会儿吗?我想再看看你,你的脸绝对是美神再临!我敢打赌,以后可就再也看不到这么完美的一张脸咯!”

要是放在以往陆易铁定又要锤他,但这次他只是默默地摘下了蒙着下半张脸的面巾。

落日余晖尽数洒向他五官完美骨相优越的侧脸上,跃动的碎光在他金棕色的睫毛上舞蹈,似乎有细碎的光在他蔚蓝的眼眸中若隐若现浮动着。

但那流动的光一闪而逝,仿佛错觉一般。

“……那些发明层出不穷,说不定什么时候传音魔法石就升级成可以看见对方实时画面呢。”

“天才般的想法!如果实现了,这绝对可以入选本世纪最伟大的十大发明之一!”希莫纳瞪大眼睛道,“不过那一定很贵,而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流浪诗人!可能得攒几十年的金币才买得起!”

陆易哼笑一声,像过去的每一次一样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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