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71章 三次 荔枝
这是林格第三次来哈尔滨。
第一次来哈尔滨, 还是林誉之来到他们家暂住的第二年,是个夏天,林誉之回去探望他的姥爷时, 林格就和林臣儒、龙娇一起闲逛, 也去看了那出名的松花江, 坐了索道。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边的水果卖得很贵,贵到龙娇用大拇指指腹抹了一把标签,再度确认是不是自己眼花。末了,还抬起头,难以置信地问老板。
“老板,你们这签儿没写错吧?”
答案自然是没写错。
以前这边经济好的时候,林臣儒和龙娇也在这边做过一些小买卖,那时候运输能力有限, 北方卖的稀罕水果也不多, 基本都是本地的, 价格也还行。现在不一样了,南方的水果千里迢迢地运过来,费用高, 水果品类多了,也贵了。
之前没孩子, 龙娇大大方方,花钱如流水;有了格格后,就不行了, 一分钱都要掰成几瓣花,哪里舍得再掏这个“冤枉”钱。
龙娇连连咂舌, 最后空着手出水果店, 和门外的林格语重心长地说, 还是回家去吃,这边卖得太贵,不是正常的价格。
可那天晚上,林誉之就给他们送来一箱芒果,还有一小箱的仙进奉鲜荔枝,说是知道林格爱吃荔枝,特意带给她。
荔枝还带着叶子,鲜鲜嫩嫩地挂着枝,林臣儒翻来覆去看几遍,和龙娇说,这东西从摘下来到现在,还不到一天。
那时候还正放暑假,林格出来玩也带着作业。龙娇洗干净了荔枝放在她旁边,她埋头写作业,剥了皮放嘴里,甜,又冰又鲜的甜,和之前林臣儒贪便宜买的水果店处理荔枝味道完全不同——可就算是处理的,在江苏,一斤也要十几二十几块钱。
林格吃了一盘子荔枝,第二天喉咙都是痛的,火辣辣的肿。
荔枝这东西,吃多了上火。不是什么“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而是结结实实的“一把荔枝三把火”,往后几天,她一个劲儿喝下火茶,什么锅包肉杀猪菜酱骨头,她都吃得一边痛一边吸气,又贪荔枝的凉甜,剥开了壳子,小心翼翼地吸吮着藏在其中的嫩果肉。
后来回想,林誉之就像那一箱空运来的荔枝,昂贵,冷丝丝的甜,吃多了上火,又痛又爽。
第二次去哈尔滨,则是林格高三的那一年寒假,那还是她第一次见北国的雪。
江苏的冬天也下雪,不过鲜少有这样浩浩荡荡的皑皑白雪,十多厘米厚,一脚踩上便要深深陷入,印象中上次暴风雪还是2008年,考试取消,学校也要停课。但现在在中国最北的这个省份,林格看到厚雪的兴奋劲儿持续到两只脚开始发麻发冷,冻得她手指关节又痛又痒,瑟瑟发抖地往房间里藏,还是不住地痒,要痒进骨子里了。
在玩雪之前,俩人刚刚因为一件小事吵了架。林格去玩雪,林誉之也没有阻止,一直冷淡地看着她。林格目不斜视,心想可算是让他看到笑话了,他现在这表情,表面看着不显山露水的,指不定心里面早就已经开始嘲笑她了。
越是这样想,林格越是恼,一恼,手更痒,表层麻木一层皮,皮肉下无数啃噬的小蚂蚁。
没走几步,林誉之团了一把雪过来,林格以为他要报仇,撒腿就跑,没跑几步,林誉之轻松拎着她帽子,大力一拽。
林格踉跄后退几步,背对着倒进他怀里。
林誉之不说话,拿冰凉的雪径直往林格手上捂。气得林格破口大骂他狗屁倒灶,林誉之无动于衷,任由她骂得没声音了,才冷着脸开口。
“拿雪搓,不冻手。”
林格后知后觉,一双手不再麻木得钝痛,隐隐开始发热。
她还是拉不下脸,只说:“我手都被你搓红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奈第一天入职上班时,同事就跟她八卦说,最近部门人人自危,新来的老板雷厉风行,杀伐果断,劝她行事也小心点。 江奈连声应下,一转头,看到那位新老板正站在茶水间门口,神色冷淡。 同事汗如雨下,连声道歉,拉着江奈往外走。 下班后,江奈回家,洗漱过后躺上床。 没过多久,有人进房来,脱了外套,站在镜子前解领带。 江奈支起胳膊,犹豫再三还是说道:“你在公司是不是太凶了点…” 镜前男子回头看她,极淡地笑了下:
其他 36万字 1个月前
“我名商悯,武王之后。若登临人皇之位,当奉天命,承民意,荡平四海异族,镇压此界妖魔,光复太平盛世,续我人族气运,延我人族血脉。” …… 皇帝昏庸,燕室衰微,外邦虎视眈眈,妖魔重现世间,诸侯王借机举兵造反,天下大乱。 乱世之中,一国王族同室操戈之事并不少见,两国同盟背弃盟约之事亦屡见不鲜。 人都道武王之女商悯野心勃勃,反复无常,阴险狡诈,寡恩薄义,必不能服众,将来定会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 商悯听闻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文案 苏桥穿成了某渣攻男三的姐姐,按照设定,这是一本耽美abo文。 渣男团f4发现了伪装成beta的主角oga,立刻倾心不已,不择手段的渴望得到这株纯洁的茉莉花。 最终导致主角oga黑化,酿成be五杀结局。 为了拯救弟弟,苏桥决定阻止主角受黑化。 窄小幽暗的厕所里,陆瓷浑身发软的蜷缩在里面。汗水打湿他的黑发,浓郁的信息素不顾他意愿的张扬肆虐而出,清冷孤傲的面庞之上是令人疯狂的媚色。 他是一个伪装
其他 41万字 1个月前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谢云初前世循规蹈矩,遵守三从四德,体贴伺候夫君,尽心孝顺公婆,一日她操持完婆婆寿宴,染了风寒,积劳成疾病倒,大夫放话活不过半年。 继母过来探望她,与公婆合计,做主将娘家继妹接来,明是照料她,暗是打算等她死后给王书淮当续弦。 公婆一力促成,王书淮闷声不吭未做反驳,就连一双儿女也埋怨她严苛更喜欢温柔贤淑的小姨,所有人都很高兴,唯独没人问过她的意思。 谢云初一口血呕死了。
其他 77万字 1个月前
薛玉霄穿书了。 穿的角色是个顶尖的纨绔女,风流浪荡,暴虐狂躁,三年内活活打死的郎君仆役数不胜数。 她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反派,主角路上的绊脚石、配角生命里的拦路虎。 但薛玉霄本人,却是个出了名的温柔善良好脾气,无情无欲,普度众生。 穿过来的第一天,就是挑起侧夫盖头的洞房夜。 薛玉霄回想记忆,不知道今儿娶的是剧情里的宰执公子、妙手神医、还是其他的什么小郎君,她撩起盖头, 望见一双凝如清冰的眼。 噢,男
其他 65万字 1个月前
林萝从异世回来发现自己是一本书里因为家里破产被送给大佬男主联姻的女配。 剧情里,女配厌恶被监控被限制的生活,整日想着离婚。 后来,顺利离婚的女配,从网上看见男主对女主的温柔呵护,不甘心地回来作妖,下场惨淡。 林萝在柔软的大床上躺平,“珠宝包包随便买,别墅游轮任意换,这样的日子我为什么要离?” “再说了,家里送我过来,不就是不想让我陪着他们受苦吗?” —— 某夫妻综艺官宣林萝后,网上一片冷嘲:据说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