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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人生方向。”
她和林誉之离得已经很近了,也嗅不到他身上的汗液味,只有淡淡的香草和沉香,略略的苦涩,像深山雨后的古寺。
林誉之顺手托她手中东西一把:“如果你人生方向的尽头是校园王子或□□混混,我建议你现在就去警察局。”
林格说:“为什么?”
林誉之说:“提前和警察培养出感情,今后你锒铛入狱,他们也能给你留个干净的牢房。”
林格说:“哼,我平时看得都是些热血漫。”
“如果你对热血漫的定义就是女主角早上叼个面包片跑去上课,那我对你的想法毫无疑义,”林誉之说,“人的确不能尝试和傻子讲道理。”
林格恶狠狠地踩了林誉之一脚,压低声音:“滚。”
她抱着东西就跑。
走到门口,又顿住,她转身,用胳膊肘撞开门,问林誉之:“对了,我有本漫——”
声音惊在喉间。
林誉之脱掉上衣,只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他显然没想到林格会去而复返,在听到声音的瞬间,立刻拿打算换上的睡衣挡在胸口处。
迟了一秒。
林格仍旧清晰地看见他紧绷的腹部肌肉,未被太阳晒过的地方颜色更浅,最下层的肌肉表皮有蓬勃的青筋,似大树丰饶的根。
她需要收回意识中的“并不狰狞”。
这些血管有着强烈的攻击性,冲击力不亚于一只血腥的怪兽。
林格后退一步,退出林誉之的房间,同时听到他严厉的斥责:“疯了?”
林格张口,没说疯,也没说不疯,呆怔转脸,看到从玄关处走来的龙娇。
刚刚下班的妈妈脸色疲倦,瞧见林格从林誉之房间中出来,一愣。
林格不知妈妈当时的吃惊,是因为看见她进了哥哥的房间,还是因为她脸颊不正常的红。
总之,第二天的晚餐桌上,林臣儒迟缓地宣布了要林誉之搬出去的消息。
这不是商议,是通知,林臣儒甚至已经找好房子,就在学校附近——他已经付了一整年的房租。
龙娇面色如常,罕见地给林誉之夹菜,温柔地说,这也是为他好,不想他上学还这么辛苦,来回地奔走;二来呢,那个房子也更宽敞、大、好一些,不用他辛苦挤在这一个狭窄房间中吃苦。
至于一日三餐,已经给林誉之请好保姆。
当然,这些都是林誉之姥爷付钱,对方已经同意了。
林格下意识去看林誉之。
林誉之低头吃饭,闻言,停了两秒,点点头,说好,一切都听林爸安排,也谢谢龙妈关心。
自始至终,他没有多看林格一眼。
林誉之从家中搬走的那日是个晴天,十月初的酷暑余热,孜孜不倦地炙烤着整个扬州城。
林格房间里的空调管漏水,打了电话,售后部的人说明天来处理。
闷热感令人窒息,她大开着窗,五岁的电风扇嗡嗡嗡地摇晃着头,书桌上摊开的漫画书被风呼啦啦吹开好几页。
林格从窗子往下看,隔着绿茵茵的琼花枝,下面的林誉之穿着浅灰色的连帽卫衣,拉着一黑色的行李箱,像佛像贡台上被风吹落的一粒香灰。
……
林格睁开眼。
梦醒了。
她依旧在现实,而不是2009年的扬州。
“格格”
“林格”
龙娇还在叫她的名字,朦朦胧胧的“林格”,一声叠一声,柔软得像一阵风。
林格坐起,看着门口的龙娇,还未张口,先听见门铃响。
原来是房东来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房东也是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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