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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声音。

没有感觉。

头顶凉嗖嗖的,不觉得疼。好奇怪。打通讯之前明明嗓子眼紧张到无法自如呼吸,可是现在却松松垮垮,没有一点力气。恭俭良靠着墙壁,他双眼呆呆看着地上的一块砖,不想打,不想说话,什么都不想。

他没有感觉。

耳朵尖得发慌,从门缝里,地面的风吹上来无数声音。大多数军雌的,他们与他的兄长相似的年龄,在大笑,在打趣,在说话,在做任何事情。而带着一点变形,稍微尖一些的是幼崽的声音,大多是他们的弟弟。另外敦厚的、清脆的、带着绵软地方口音,是不是夹杂着地方方言的是他们的家长。

雄父说话也是这样。

恭俭良忽然想起来,他的雄父会说很多种语言,无论说什么都很标准,比各大官方的示范课讲得还好,没有口音,咬字清楚,甚至是带有地方特色的话,他都能学得惟妙惟肖。

家里却没有孩子和他一样。二哥笨蛋怎么都学不会,大哥三哥学了大半,因没有专攻语言的兴趣,转学其他事情。而他会说会听,虽然不精通,但总是学了几句话会说日常的“你好”“再见。”

恭俭良努力想,拼命想,他张开嘴,却怎么也说不对。

他倒在冰冷的地上,任由风将血吹凉,血块与发丝凝结在一起,指甲缝里鲜红逐渐变为深褐色。

他不想动。

昏沉沉,仿若有人将脑干抽走,给这具空荡荡的躯体留下前二十年所有的回忆。

他不知道要怎么办。

临行出门前,自己明明问过雄父。恭俭良记得清清楚楚,他蹲下在雄父的身边,就在雄父经常坐着的摇椅边上。二哥坐在一侧泡花茶,咕噜咕噜冒出的气泡将花叶冲得上下翻飞,热腾腾的花香将三人包裹在一起。

“雄父,我想去远征。”恭俭良道:“我还要结婚。”

“真的吗?”他的雄父微微有些惊讶,片刻后无奈地笑笑,“不要后悔哦。”他絮絮叨叨说雄虫的第一个雌虫很重要,又旁敲侧击问孩子要去哪一个方向远征。

恭俭良听了着急,他将脑袋枕在雄父膝盖上“这些都不重要。”

毛茸茸的毯子常年长在雄父身上,那时还没有用上呼吸机,医生每日来似乎都是喜讯。

恭俭良道:“雄父身体不好,我就不走了。”

他仰起头,看着自己最爱的父亲,“和我结婚的笨蛋,反正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总之不用管他的意见,雄父需要我,我就、就不走了。”

他被揉了脑袋。

多年病痛并没有让雄虫的手变得冰凉。反倒因次子序言无微不至的关怀,小到深夜的毯子,深秋的炉火,夏日的茶水,细细地养得温润。恭俭良便被这样揉着,他抱着雄父,扬起脸讨个说法。

“雄父身体很好。医生也说,会越来越好的。别担心。”温格尔道:“雄父希望小兰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好吗?”

“那照顾雄父……?”

正在烧水的二哥序言都快被气笑了,“你照顾雄父?搞清楚好不好?你在家,我还得连你一起照顾。简直是……”双方叽叽喳喳吵起来,恭俭良暗戳戳发誓要不是怕没有人给雄父炖药,他真的会把哥哥暴揍一顿的。

他才不是什么娇养的小雄虫。

他去远征,去赚军功,等以后拿上了警界的最高荣誉“犯罪克星”,要给雄父看,要带着雄父去唾弃那个雌虫的坟墓。

他明明还有很多事情想做。

结婚后,也有很多事情想和雄父说。说他有了虫蛋,学会孵蛋;说崽崽没衣服穿,禅元去扒提姆鸭鸭的衣服给崽崽穿;说崽崽虽然不是蝶族,但他要开始学习怎么做雄父,要变成和雄父一样好的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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