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声音》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蒋以声呼了口气,拿过她的手机。
备忘录里有语音输入,他的发音标准,同步出来一字不差。
【可能是我昨天说得不够清楚,我想再向你争取一下。】
【我虽然离开五年,但节假日都会回来。毕业后我会回国,到时候你也刚好毕业,我们在一起,行不行?】
字符随着声音的缓慢推移,一点一点显示在手机屏幕之上。
临春心跳震耳,在看到最后几句时睫毛猛地一颤。她后退半步,仿佛被踩中尾巴的猫,脑子里乱糟糟的,不明白这个“在一起”到底代表着什么。
光标还在屏幕上闪烁,所有的无言汇成震耳欲聋的心跳。
她下意识想要逃离,脚步凌乱。手上的水杯跌落在地,碎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蒋以声抓住她的手腕,指骨硌着关节,没控制好力道,疼得她回头猛一皱眉。
他又立刻松开。
“临春!”
他追去店门外,临春被细密的雨帘挡住了去路。
“回来,”蒋以声把门打开,“你在生病。”
临春的伞放在店里,她也不想再回去拿。
这雨不大,雾蒙蒙的,其实淋不湿人。
她侧身把外套取下,双手一起交还给蒋以声。
夏雨阵阵,雨势大了。
蒋以声不顾她的反对,强行把外套重新披在临春身上。
她那么瘦,那么薄,被冷风一吹就会生病。低烧也足够让他心疼。
“进来。”蒋以声攥着她的手,想拉她进店里。
可临春不愿,她泪流满面,拼命挣开他的桎梏。踉跄着后退,“哐”一声靠在门板上。
檐上滴着雨水,被风斜吹进她的领口。临春打了个哆嗦,碎发贴着她的额头,乌黑与瓷白相称,立在暮色之中,仿佛随时都会碎开。
“为什么拒绝?”蒋以声再次逼近,扣住她的手腕,“不喜欢我吗?”
天黑了下来,屋檐遮住了大部分亮光。
向来骄傲的少年红了眼,把不甘心的质问宣之于口:“我知道你要学习,所以我从没提过。但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念想,让我把心放进肚子里,过好这五年。”
他的手指有力,虽克制着力道,却依旧硌得她生疼。
临春看着他的嘴唇,脑子乱糟糟的,完全读不出相应的唇语。蒋以声从未这样对待过她,她有点害怕。
“你喜欢我吗?”蒋以声把人拉近,另一只手包住姑娘家微颤的肩头,“拒绝的话,说不喜欢就好。”
临春手臂屈在身前,又不得不去抵住他的胸口。
专属于男性的气息逼近,陌生而又热烈。她没接触过这些,害怕地推他打他,不愿意看他。
可那只手柔弱无骨,打在身上只有酥酥麻麻的痒。
蒋以声把临春抱进怀里,双臂收紧,隔着薄薄的衣料,感受到蓬勃的心跳一下一下敲打肋骨。
他俯身把脸埋进她的发间,少女柔软的气息,带着股清甜的味道,他早就想这么干了,在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预收《我在山区支教非人类》。本文为【穿书·恐婚·理智搞钱的小姐姐vs忠犬·恋爱脑·自我攻略的大将军】鹿门月穿成了书中锦鲤女主那下场凄惨不得善终的恶婆婆。大龄恐婚的鹿门月乐了,还有这种好事儿?直接跳过了结婚生子这些步骤。丈夫常年远征,儿子束发之龄,儿媳是个锦鲤,直接穿成准婆婆。棒打鸳鸯搞锦鲤?不可能!搞钱才是正道。搞好了才方便与她那便宜夫君和离,给他那沙场红颜让位。————————余亦抱着必死的心
其他 12万字 1个月前
柳莺莺看了一本玛丽苏都市文,里面的女主飒又得劲,是玛丽苏文界不一样的清流 然而没想到的是,她一觉醒来穿成了小说里同名的炮灰女配 女配家世好,年轻貌美,奈何脑子不好喜欢了一个渣男,还当绿茶绿了女主,于是成为了女主逆袭路上的垫脚石 看着眼前满是算计的男人,柳莺莺果断分手,回家做她的米虫大小姐 不抢男主不抢男配,不抢风头不抢c 位,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能远离麻烦,因为——女主要抢她啊混蛋 蒋雪本想和
其他 14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一本末世文里的娇软女配,苏梦梦会在跟男主告白失败的第二日被女主踹进丧尸堆 为了活命,苏梦梦硬生生把情书塞给了路过的路人甲 后来,路人甲成了超级大佬,苏梦梦成了他身边只会吹男友彩虹屁的花瓶女友 “我老公那么好,走在路上都能捡到晶核” 墨玉泽:论晶核用不完是什么体验? “我老公那么酷,变异动物都抢着做他小弟” 墨玉泽:变异动物都这么乖巧懂事的吗? “我老公那么帅,丧尸见他都会臣服” 墨玉泽:所以
其他 111万字 1个月前
黎轻颜穿成了虐文中的倒霉女主,按照剧情,她将在《一日情侣》这档恋综里成为全网黑,最后被几个渣男折磨而死。 系统表示:“完成任务后,宿主就能修改小说原文,改变命运了~” 积分不多,得省着花。 于是,黎轻颜不得不踏上了魔改剧本的道路。 恋综第一天 小说原文:【总裁看着她,声音冰冷,四周温度像瞬间下降了30度:“滚开。”】 黎轻颜去掉了“像”字。 于是,直播间观众就眼睁睁看到,总裁双眼一闭
其他 22万字 1个月前
张羽飞,东方古老修炼门派传人作为交换生前往伦敦学习一年但被搞不清楚修士传承和巫师血脉传承区别的巫协要求前往魔法大学就读但他本质始终是个普通人类学校很好同学也很热情只是很多同学看他的眼神不太正常“同学,你好香,能让我吃一小口吗?”“同学,你流血了,我帮你舔舔就好了。”张羽飞神情冷淡的掏出符咒,给这些对他心怀不轨的同学一人贴上一张桃花符。去谈恋爱吧,别来纠缠他了。“人类,你要不要吃水果。”“人类,这
都市 8万字 1个月前
哥谭爱着祂的每一个孩子,最喜爱的就是那只可爱的大蝙蝠。 那是最像祂的孩子,如白天的祂一般光鲜靓丽,亦如夜晚的祂一般阴郁深沉。 祂是如此的喜爱他,因此祂注视他、宠爱他,给他整个城市的包容和偏爱。 但是哥谭感觉还不够,祂想和祂的孩子有更多的交流。 于是某一天,祂钻进了他的手机。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