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声音》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可能一句话不说当仇人。
不过蒋以声明显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垂眸看到这条信息,脸上笑意加深了许多。
临春坐在凳子上,后知后觉自己被对方带跑了偏。
慌忙着去自证,却忽略了最开始在意的点。
和梁阙没有任何关系,而是让她再一次想到了穆潋卿说过的话。
蒋以声,在吃醋。
他在在意,甚至介意。
介意自己和其他男生的关系。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是自己?
手机收到信息,打断临春的思路。
是蒋以声发来的:【我明天回北京了。】
放假这么久,他也该回去。
临春想到自己年前的行程,便回复道:【我过几天也会去北京。】
【去做什么?】
【小冬去透析,和我的耳朵。】
她不自觉摸摸耳朵,耳蜗相关临春也查过不少,知道一旦手术的话,会把相应的设备移植在她的皮下。
【会听到声音吗?】
【不知道。】
声音这个词太过空洞,临春到现在也没感受过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把手伸出窗外,探进那一抹热烈的阳光中。
有风穿过指间,裹着干燥的寒意。
她看小冬说,风是有声音的。
和阳光一样随处可见、抓不住摸不着的风,竟然有声音。
指尖左右来回扇动,是表示“风”的动作。
临春看向蒋以声:{风是什么声音?}
蒋以声一时半会儿不知道怎么回答,临春的指尖就这么一直扇啊扇啊,直到蒋以声忍不住抬手,把它们全部握住。
还是那么凉。
临春身子一僵,想把手收回来。
可是蒋以声握得很紧,压根不准备放。
“我要做的事情结束了。”
第59章 59
一月的最后两天, 临春又一次到达北京。
和上次一样,梁峻在火车站接她们。
只是她们这次没住酒店,而是被安排在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出租房。
房子离医院很近, 也很干净, 应该是新租没多久。
里面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 足够她们三个、甚至加上梁峻都住得进去。
临春帮着临夏整理行李,心里有一种会在这里待很久的预感。
休整一晚,隔天就去了医院。
临夏先把临冬在透析室安排好,趁着中间三四个小时的空档, 又带临春去五官科做了复查。
主任的办公室来回跑了几个,临春站在一边,除了被人时不时拨拨耳朵, 也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只是这次的时间稍微有些长, 快十一点的时候,梁峻也来了, 夫妻俩并肩坐着,临春看到他用手托了一下临夏的后腰。
等到临冬透析快结束时, 三人一起回到了等候区。
临夏略显疲惫,告诉临春她的耳蜗手术确定下来在三天后进行。
临春得知消息后在原地愣了半分多钟,她不敢置信,先是轻轻摇了摇头, 然后拉住临夏的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预收《我在山区支教非人类》。本文为【穿书·恐婚·理智搞钱的小姐姐vs忠犬·恋爱脑·自我攻略的大将军】鹿门月穿成了书中锦鲤女主那下场凄惨不得善终的恶婆婆。大龄恐婚的鹿门月乐了,还有这种好事儿?直接跳过了结婚生子这些步骤。丈夫常年远征,儿子束发之龄,儿媳是个锦鲤,直接穿成准婆婆。棒打鸳鸯搞锦鲤?不可能!搞钱才是正道。搞好了才方便与她那便宜夫君和离,给他那沙场红颜让位。————————余亦抱着必死的心
其他 12万字 1个月前
柳莺莺看了一本玛丽苏都市文,里面的女主飒又得劲,是玛丽苏文界不一样的清流 然而没想到的是,她一觉醒来穿成了小说里同名的炮灰女配 女配家世好,年轻貌美,奈何脑子不好喜欢了一个渣男,还当绿茶绿了女主,于是成为了女主逆袭路上的垫脚石 看着眼前满是算计的男人,柳莺莺果断分手,回家做她的米虫大小姐 不抢男主不抢男配,不抢风头不抢c 位,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能远离麻烦,因为——女主要抢她啊混蛋 蒋雪本想和
其他 14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一本末世文里的娇软女配,苏梦梦会在跟男主告白失败的第二日被女主踹进丧尸堆 为了活命,苏梦梦硬生生把情书塞给了路过的路人甲 后来,路人甲成了超级大佬,苏梦梦成了他身边只会吹男友彩虹屁的花瓶女友 “我老公那么好,走在路上都能捡到晶核” 墨玉泽:论晶核用不完是什么体验? “我老公那么酷,变异动物都抢着做他小弟” 墨玉泽:变异动物都这么乖巧懂事的吗? “我老公那么帅,丧尸见他都会臣服” 墨玉泽:所以
其他 111万字 1个月前
黎轻颜穿成了虐文中的倒霉女主,按照剧情,她将在《一日情侣》这档恋综里成为全网黑,最后被几个渣男折磨而死。 系统表示:“完成任务后,宿主就能修改小说原文,改变命运了~” 积分不多,得省着花。 于是,黎轻颜不得不踏上了魔改剧本的道路。 恋综第一天 小说原文:【总裁看着她,声音冰冷,四周温度像瞬间下降了30度:“滚开。”】 黎轻颜去掉了“像”字。 于是,直播间观众就眼睁睁看到,总裁双眼一闭
其他 22万字 1个月前
张羽飞,东方古老修炼门派传人作为交换生前往伦敦学习一年但被搞不清楚修士传承和巫师血脉传承区别的巫协要求前往魔法大学就读但他本质始终是个普通人类学校很好同学也很热情只是很多同学看他的眼神不太正常“同学,你好香,能让我吃一小口吗?”“同学,你流血了,我帮你舔舔就好了。”张羽飞神情冷淡的掏出符咒,给这些对他心怀不轨的同学一人贴上一张桃花符。去谈恋爱吧,别来纠缠他了。“人类,你要不要吃水果。”“人类,这
都市 8万字 1个月前
哥谭爱着祂的每一个孩子,最喜爱的就是那只可爱的大蝙蝠。 那是最像祂的孩子,如白天的祂一般光鲜靓丽,亦如夜晚的祂一般阴郁深沉。 祂是如此的喜爱他,因此祂注视他、宠爱他,给他整个城市的包容和偏爱。 但是哥谭感觉还不够,祂想和祂的孩子有更多的交流。 于是某一天,祂钻进了他的手机。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