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声音》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了蒋以声回来,中午特地赶了半个市区,过来给他做饭。
对方是个命苦的寡妇,拖家带口来北京寻亲,却因为一场车祸瘸了腿。
蒋以言好心给她垫付了医药费,去世前又跟她签了长期合同,也算是一个月几千块钱养着她。
这阿姨说什么也不愿意,自己出去打工说要还蒋以言的债。
两头都是好心的人,蒋以声跟她一起吃饭,听对方掩面哭泣,说他哥是个多好多好的人。
蒋以声都知道。
“您去看看太太吧,”阿姨对蒋以声说,“当妈的看看儿子,总是高兴的。”
虽然蒋以声的确要去看孟雨柔,但他并不觉得这是句对的话。
因为孟雨柔看他时从来就没笑过。
这让他想起了书店里的顾伯,两人跟商量好似的,就没给过他一点好脸色。
奇怪的人又多了一个。
医院门口,蒋以声买了束百合。
其实孟雨柔喜欢郁金香更多一些,她平时在家里也有种。
白的黄的什么颜色都有,满满摆上一排,挺好看的。
不过今天花店没货,店家推荐说百合安神。
这是蒋以声自蒋以言去世后第一次看望自己的妈妈。
场景挪去了医院,每一个单独上锁的病房。
屋里除了床没有什么家具,不到半平米的窗户从里面死死封住。
孟雨柔穿着宽松的病号服,光着脚,散着发。
像一樽石像般,一动不动地坐在窗台往外看。
蒋以声心上一疼。
也不知道是自己难过还是为他哥难过。
“咔哒”一声,房门开了锁。
蒋以声和两个护工一起进去,孟雨柔也慢慢转了头。
母子再次相见,蒋以声想过无数种场景。
被无视,甚至被打被骂。
那些都无所谓,因为孟雨柔生病了。
原本她就待他不好,现在怎样就更没关系。
可现实似乎总是离谱一些。
孟雨柔看见蒋以声,竟然起身朝他走过来,然后轻轻抱住了他。
蒋以声一愣,下意识地也环过对方肩膀。
一句“妈”卡在喉咙,都还不知道要怎么喊出来,孟雨柔一声“言言”,让蒋以声浑身的血都结了冰。
“言言,你跑哪去了?”孟雨柔光着脚,仰着起下巴看着蒋以声,“你怎么都不来看我?这束花是送给我的吗?”
短暂的沉默之后,蒋以声垂眸,轻轻“嗯”了一声。
孟雨柔一愣,有那么瞬间的无措。接着,她眼睛一弯,笑出泪来:“…太好了。”
蒋以声顺着孟雨柔的错认,接下了自己哥哥的身份。
他走进房间,弯腰找着踢到床下的拖鞋,再蹲身放在对方脚边。
孟雨柔站在原地,也不见她抬脚穿上。
“穿鞋,”蒋以声又重新蹲回去,轻轻握了一下女人的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预收《我在山区支教非人类》。本文为【穿书·恐婚·理智搞钱的小姐姐vs忠犬·恋爱脑·自我攻略的大将军】鹿门月穿成了书中锦鲤女主那下场凄惨不得善终的恶婆婆。大龄恐婚的鹿门月乐了,还有这种好事儿?直接跳过了结婚生子这些步骤。丈夫常年远征,儿子束发之龄,儿媳是个锦鲤,直接穿成准婆婆。棒打鸳鸯搞锦鲤?不可能!搞钱才是正道。搞好了才方便与她那便宜夫君和离,给他那沙场红颜让位。————————余亦抱着必死的心
其他 12万字 1个月前
柳莺莺看了一本玛丽苏都市文,里面的女主飒又得劲,是玛丽苏文界不一样的清流 然而没想到的是,她一觉醒来穿成了小说里同名的炮灰女配 女配家世好,年轻貌美,奈何脑子不好喜欢了一个渣男,还当绿茶绿了女主,于是成为了女主逆袭路上的垫脚石 看着眼前满是算计的男人,柳莺莺果断分手,回家做她的米虫大小姐 不抢男主不抢男配,不抢风头不抢c 位,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能远离麻烦,因为——女主要抢她啊混蛋 蒋雪本想和
其他 14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一本末世文里的娇软女配,苏梦梦会在跟男主告白失败的第二日被女主踹进丧尸堆 为了活命,苏梦梦硬生生把情书塞给了路过的路人甲 后来,路人甲成了超级大佬,苏梦梦成了他身边只会吹男友彩虹屁的花瓶女友 “我老公那么好,走在路上都能捡到晶核” 墨玉泽:论晶核用不完是什么体验? “我老公那么酷,变异动物都抢着做他小弟” 墨玉泽:变异动物都这么乖巧懂事的吗? “我老公那么帅,丧尸见他都会臣服” 墨玉泽:所以
其他 111万字 1个月前
黎轻颜穿成了虐文中的倒霉女主,按照剧情,她将在《一日情侣》这档恋综里成为全网黑,最后被几个渣男折磨而死。 系统表示:“完成任务后,宿主就能修改小说原文,改变命运了~” 积分不多,得省着花。 于是,黎轻颜不得不踏上了魔改剧本的道路。 恋综第一天 小说原文:【总裁看着她,声音冰冷,四周温度像瞬间下降了30度:“滚开。”】 黎轻颜去掉了“像”字。 于是,直播间观众就眼睁睁看到,总裁双眼一闭
其他 22万字 1个月前
张羽飞,东方古老修炼门派传人作为交换生前往伦敦学习一年但被搞不清楚修士传承和巫师血脉传承区别的巫协要求前往魔法大学就读但他本质始终是个普通人类学校很好同学也很热情只是很多同学看他的眼神不太正常“同学,你好香,能让我吃一小口吗?”“同学,你流血了,我帮你舔舔就好了。”张羽飞神情冷淡的掏出符咒,给这些对他心怀不轨的同学一人贴上一张桃花符。去谈恋爱吧,别来纠缠他了。“人类,你要不要吃水果。”“人类,这
都市 8万字 1个月前
哥谭爱着祂的每一个孩子,最喜爱的就是那只可爱的大蝙蝠。 那是最像祂的孩子,如白天的祂一般光鲜靓丽,亦如夜晚的祂一般阴郁深沉。 祂是如此的喜爱他,因此祂注视他、宠爱他,给他整个城市的包容和偏爱。 但是哥谭感觉还不够,祂想和祂的孩子有更多的交流。 于是某一天,祂钻进了他的手机。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