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声音》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204;门口洗衣服,看两个姐姐神色不对,连忙放下手上的活,也跟着起身进了屋里。
大门一关,几天堆建而成的心理防线骤然崩塌。
临夏大力捂住嘴巴,跌坐在地上。
她痛哭出声,却又及时遏制。
抽泣和喘息全部闷在掌心,再被房门隔绝,传不出去。
临春抱住她,轻轻捋着她的后背。
临冬拿来纸巾,虽然不明所以,但也忍不住和她们一起哭泣。
不大的小房子里,相依偎在一起的三个生命。
于即将入冬的前夜,却暖得发烫-
隔天,十一小长假后的开学第一天。
临春早上没去书店,所以到校较早。
月考的成绩贴在学校大门的公告栏,她经过时扫了一眼,第一名依旧是她。
这次英语依旧在拖后腿,别说是及格线了,就连对半开都做不到。
虽然是年级第一,但分数线也仅仅只是一本线左右,压根扒不上重点,
昨天大姐的事已经让她一夜没睡,今天又是成绩暴击迎头一棒。
好在此刻人少,不用频繁的前后观察。临春心里满当当装的都是事,上楼梯时贴着墙边慢吞吞地宛如龟爬。
正想着以后怎么办时,楼梯口突然窜出一个人影,临春脚步一顿,看过去竟然是王凯杰。
对方阴沉着脸,看上去心情格外不佳。
她往后退了一个阶梯,下意识扭头就走。
结果对方直直追了过来,早上的晨光把人影子拉长,压过临春的整个身体。
就在她吓得撒腿就跑时,王凯杰猛地扯过临春书包,往她手上塞了一张作业纸,随后头也不回地下了楼。
临春没接,那张纸在空中荡了两下掉在地上。
她惊魂未定,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这才走过去把纸捡了起来。
上面只有简单的几句话。
临春怕被人看到,没来得及看,随便把纸张折了一折,先收进了口袋。
她快步走去自己班级,却意外发现后门已经开着。
走进教室,桌椅整齐排列,空无一人。
另一边的窗子已经开了,晨光透过稀疏的叶片照进来,能看见空气中漂浮着的细碎的灰尘。
黑板还被人用湿抹布擦过,右下角写着今天的两个值日生——临春、蒋以声。
她认得那个字体。
感觉身后来人,临春转头去看。
蒋以声的手指差一点点碰着她的肩膀,提前对上目光后,忍不住笑了:“早。”
他的另一只手上还拎着拖把,晨光给他的侧脸晕上一层温暖的金色。
蒋以声笑起来很好看,这么近的距离下,临春甚至还意外发现他勾起的唇角边落着两颗浅浅的梨涡。
临春动了动唇:“噢。”
教室门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预收《我在山区支教非人类》。本文为【穿书·恐婚·理智搞钱的小姐姐vs忠犬·恋爱脑·自我攻略的大将军】鹿门月穿成了书中锦鲤女主那下场凄惨不得善终的恶婆婆。大龄恐婚的鹿门月乐了,还有这种好事儿?直接跳过了结婚生子这些步骤。丈夫常年远征,儿子束发之龄,儿媳是个锦鲤,直接穿成准婆婆。棒打鸳鸯搞锦鲤?不可能!搞钱才是正道。搞好了才方便与她那便宜夫君和离,给他那沙场红颜让位。————————余亦抱着必死的心
其他 12万字 1个月前
柳莺莺看了一本玛丽苏都市文,里面的女主飒又得劲,是玛丽苏文界不一样的清流 然而没想到的是,她一觉醒来穿成了小说里同名的炮灰女配 女配家世好,年轻貌美,奈何脑子不好喜欢了一个渣男,还当绿茶绿了女主,于是成为了女主逆袭路上的垫脚石 看着眼前满是算计的男人,柳莺莺果断分手,回家做她的米虫大小姐 不抢男主不抢男配,不抢风头不抢c 位,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能远离麻烦,因为——女主要抢她啊混蛋 蒋雪本想和
其他 14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一本末世文里的娇软女配,苏梦梦会在跟男主告白失败的第二日被女主踹进丧尸堆 为了活命,苏梦梦硬生生把情书塞给了路过的路人甲 后来,路人甲成了超级大佬,苏梦梦成了他身边只会吹男友彩虹屁的花瓶女友 “我老公那么好,走在路上都能捡到晶核” 墨玉泽:论晶核用不完是什么体验? “我老公那么酷,变异动物都抢着做他小弟” 墨玉泽:变异动物都这么乖巧懂事的吗? “我老公那么帅,丧尸见他都会臣服” 墨玉泽:所以
其他 111万字 1个月前
黎轻颜穿成了虐文中的倒霉女主,按照剧情,她将在《一日情侣》这档恋综里成为全网黑,最后被几个渣男折磨而死。 系统表示:“完成任务后,宿主就能修改小说原文,改变命运了~” 积分不多,得省着花。 于是,黎轻颜不得不踏上了魔改剧本的道路。 恋综第一天 小说原文:【总裁看着她,声音冰冷,四周温度像瞬间下降了30度:“滚开。”】 黎轻颜去掉了“像”字。 于是,直播间观众就眼睁睁看到,总裁双眼一闭
其他 22万字 1个月前
张羽飞,东方古老修炼门派传人作为交换生前往伦敦学习一年但被搞不清楚修士传承和巫师血脉传承区别的巫协要求前往魔法大学就读但他本质始终是个普通人类学校很好同学也很热情只是很多同学看他的眼神不太正常“同学,你好香,能让我吃一小口吗?”“同学,你流血了,我帮你舔舔就好了。”张羽飞神情冷淡的掏出符咒,给这些对他心怀不轨的同学一人贴上一张桃花符。去谈恋爱吧,别来纠缠他了。“人类,你要不要吃水果。”“人类,这
都市 8万字 1个月前
哥谭爱着祂的每一个孩子,最喜爱的就是那只可爱的大蝙蝠。 那是最像祂的孩子,如白天的祂一般光鲜靓丽,亦如夜晚的祂一般阴郁深沉。 祂是如此的喜爱他,因此祂注视他、宠爱他,给他整个城市的包容和偏爱。 但是哥谭感觉还不够,祂想和祂的孩子有更多的交流。 于是某一天,祂钻进了他的手机。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