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末世》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朱前的自传,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三万字,而朱前从头到尾,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但他一天还是写三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
现在他就是改用毛笔,从头开始练字。
他还要将字写小……这时的人用毛笔写的字,基本都小于成人拇指指甲盖,有一种蝇头小楷还要更小,只有五毫米见方,看起来跟钢笔字没区别。
这样的字他现在根本写不了,只能慢慢练。
帮朱前写书,正好能让他免费练字。
这些日子吃的多,黎青执的异能多了一点,他就用这点异能增强自己的手部力量,修复自己的手部骨骼,让自己写的字可以更加稳当。
还有就是他的记忆力……黎青执每天都会抠出一点异能,用来优化自己的大脑。
如此一来,他就没有余力修复自己的身体了。
于是朱家跟黎青执一起吃饭的管事,就见黎青执每天吃他们两三倍的饭,却一点不见胖。
这黎先生,当真能吃!
这日中午,黎青执吃的又是白煮猪肉。
黎青执把猪肉分出三分之一来,放在一个洗干净的竹筒里,打算带回去给金小叶和黎老根加餐。
朱家每顿给他的肉并不多,但对金小叶他们来说,哪怕只是吃薄薄的一片肉,都是一种享受。
剩下的菜和两个孩子分了分,又狂吃四碗饭之后,黎青执就带着两个孩子回书房,哄他们睡觉。
黎大毛黎二毛放现代还在读幼儿园,有午睡的习惯,没一会儿,就躺在草席上睡着了。
黎青执见他们躺下,就拿出纸笔开始写书。
三万字过去,自传里的朱前已经有了做生意的想法,他偷摸学认字,还攒了一些钱,打算等五年契约一过,就租了船去做生意。
朱前跟黎青执讲过自己做生意的经历,其实朱前能成功,跟他运气好有很大关系,但给朱前写自传,必然要突出朱前的努力。
黎青执上辈子看过一些励志的书,在末世里激励自己让自己不要太过沮丧,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对周围的一切充满喜爱的人……
他在这书里加了一些励志言论
朱前打算将此书留给子孙后代看,也能以此激励子孙后代。
“人之一生,并非全由出身所定。”
“人若只有想法而不行动,必然一事无成。”
“人切忌自满,承认自身的不足,方能有所进步。”
“稻子越是饱满,越会低头,君子当谦逊。”
……
黎青执把这些写成书里朱前的想法或言论,朱前每每看到,都拍案叫绝,觉得他心中所想,全被黎青执写了出来。
黎青执:“……”按照朱前说的他的经历来看,当时的朱前绝没
有这样的想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正文完结,番外待更新(男主视角番外+小情侣黏糊恋爱篇)」高中暑假,秦既明抱着篮球,一眼看到国槐树下的林月盈。那时对方不过一小不点,哭成小花猫,扒开糖衣,低头含化了一半的糖,瞧着呆傻得可怜。爷爷说,这是以前属下的孙女,以后就放在身边养着。秦既明不感兴趣地应一声。十几年后。窗帘微掩,半明半寐。秦既明半阖着眼,沉声斥责她胡闹。林月盈说:“你少拿上位者姿态来教训我,我最讨厌你事事都高高在上。”“你说得
其他 52万字 1个月前
路安纯穿着漂亮的长裙,在别墅花园的星光下,度过她十八岁的生日。她礼貌微笑着,视线却不断望向门口,似乎在等着谁。……狭窄漆黑的小巷里,魏封将被撞翻的摩托扶起来,擦掉了嘴角的血迹。嚣张的肇事者已经不见踪影。手机里震动了一下,是女孩的短信:“你…还来吗?”他用带血的手按下两个字——“等着。”少年眼神如困兽般,顾不得疼痛,单手扶着摩托,另一只手紧紧护着那盒快碎烂的蛋糕,冲入了无边的黑夜里。……魏封和路安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第二卷完结,第三卷正在施工中】古武大师原含霜眼睛一睁一闭,穿到了星际时代。这个星际没有机甲也没有异能,只有精神力天赋者。动植物,魔兽,虫族,机械生命,甚至是仅存于人类幻想中巨龙,天使……它们挣脱了想象的局限,成为了人类的精神力拟态。原含霜的精神力拟态是一条平平无奇的锦鲤。该锦鲤别的本事没有,弱小无助,但能吃,还吃得特别多,给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自从觉醒拟态后,原含霜余额见底,连吃饱也变成
其他 86万字 1个月前
傅临远很护着下属,最护着的就是秘书。而她就是那位秘书。身为他的秘书,她最清楚那么多女人过眼云烟,他谁都不会娶,当然五年前出国的那个女人除外。她也没想到,上司下属的关系会发生意外,跟他有了一段似是而非的感情纠葛。许久。那个女人准备回国,她也过够了都市生活,她对他说:“我回去嫁人。”“你娶妻生子。”他抬笔,批了她的辞职信。成年人的感情发展到爱情,有时一念之间,有时跨越山河。她跟他,就是山河之间。傅临
其他 47万字 1个月前
盛泉穿书了,穿到了她曾经看过的娱乐圈小说里,并且还拥有了一个系统。系统表示【抱歉,我是新手系统,除了钱,我什么都给不了你。】盛泉看着账户里那能让她瞬间成为世界首富的余额【……你很谦虚。】然而系统又补充【你可以使用它们,但只能投资在人品值绝佳,并且正处于人生低谷中的优秀人才身上,投资成功才能得到返现。】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当然是很难的。但盛泉是穿书,这也意味着她拥有普通人没有的上帝视角。满脑子都是小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樊琪很喜欢一本港城小说里的那位幕后大佬,早年的坎坷经历将他打磨得极富魅力; 喜欢归喜欢,樊琪从未想过自己会穿到一九八六年的港城,成为大佬人生路上最大的坎坷——他的亡妻。 书里有这么一段对话,樊琪从未当真: “若是没有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陈至谦应是人如其名,是个谦谦君子,现在却是一半菩萨一半恶鬼。” “听说那个女人身中二十七刀,刀刀见骨,是他下的手?” “嘘……” 然而,刚醒来的樊琪面对的是陈至谦
其他 6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