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天才男主的反派亲妈[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v01更)
男人单腿跪着,低头亲吻她手背时带着无限缱绻和温柔。
叶欢想将手移开,才察觉男人力气大的惊人,她一动,那力度就跟着大了好几分。
“我不想答应。”叶欢低声。
男人给她带戒指的手一顿,最后毫不犹豫给她戴了上去,他说:“晚了。”
叶欢瞪他,这男人怎么来流氓那一套呢。
她不高兴。
但是她这人有个隐藏的毛病,就是特别喜欢漂亮的东西,比如这种亮晶晶的宝石,就是这种精致秀气小巧的漂亮钻石之类的她都喜欢。
其实闺女那个臭美的性子,就有点遗传她隐藏起来的性格。
这男人特别能掌控她的心思,这戒指挑得多漂亮呢,是一个特别精致秀气钻石戒指,戒身是银白色的铂金材质,戒指最上边是用钻石镶嵌了一颗指头大小的蓝宝石,宝石是爱心形。
男人给她戴上去时,她感觉到戒指里面有凹凸的地方,应该是刻了字。
不管做工,材质和雕刻都是她喜欢的,戒指好看就不说了,能让叶欢这种前世见惯了珠宝的人都能接受的审美范围内,可见就是真的特别难得。
这可是七八十年代了,现在还在活动中,以前宝石玉这些都是严打的对象,何况还要专门去雕刻字,再找各种宝石和金玉都一等一好的戒指,这其中花费的心思不言而喻。
男人是个古板的性格,他是最讲究礼仪不过的,能跨出去这一步,显然中间付出的心血不少。
要不是她知道还有一个多月活动马上结束的话,她都不敢戴这么张扬的戒指。
可男人不知道啊。
他还在下放呢。
他能不知道,要他政敌拿这个搞他的话,他平反之路就更不容易了,毕竟来个搞资修大地主那一套,就够他喝一壶的。
他这么聪明,能想不到这些吗?
男人知道还去做,不过只是觉得这件事比他平反更重要罢。
叶欢能感受到男人的真心,他小心翼翼近乎虔诚地看着她,那双眼中蕴藏着星空一般灼人的亮光。
他还继续说:“媳妇儿,今晚的夜空很美,从此以后你是明月我是星,以后无论你在外何时迷路,只要抬头看看天空,那颗最亮的星星就是我,它会永远守护你。”
“以后你去远方,我会在你归家的方向点亮一盏明灯,只为等待你归来。”
“我不阻止你去追梦,只愿我成为你梦中的一部分,希望你以后的繁华,你的盛世,还是你的孤寂和烦闷,都有我的影子。”他说着话,又抬起她手亲在她手心上,他手臂轻轻一用力就将她毫不犹豫地拽进了他怀里。
他低头含住她耳垂时,在她耳边低语道:“以后我的名字,就叫欢欢的爱人,也是她永远的骑士,护她,庇她,疼他,爱她,此生不渝,来生不换。”
甜言蜜语害人不轻,她这人除了爱臭美,还是个受不住别人温柔待她的,她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
偏偏这男人柔起来能将人溺毙,强起来就如猛兽圈地盘一般,被他守住的猎物无处可逃。
他亲着亲着,就将她按在花海中,然后毫不收敛的吻就带着利刃一般的力度,毫不犹豫地印在她身上。
花弄坏了。
衣服都弄脏了。
叶欢抬脚踢他。
男人索性就握住她脚,然后直接将她压在地上亲,他还将她双手压在她头顶,男人那眸子就跟凶兽一般带有极强的侵略性,他眉眼处带着一点红,呼吸都似箭刃一般割得人疼。
男人最后再低头亲她时,吻再一次变成疯狂和强势,那利刃全都再一次换成她身上明显的痕迹。
等一切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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